朔州市婚礼习俗概述(1)
朔州人婚嫁,同其他地方一样,一般都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尽管时代变迁,移风易俗,但大体仍沿旧习,特别是农村,重要礼仪程式,墨守成规,至今未变,大致都须经相亲、订婚、结婚、回门四个步骤。
相亲:媒人为男女提亲,介绍双方的情况,如年龄、属相、生辰、人品、长相,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和父母为人等。两家权衡条件,集众人商议后,有意结亲者,男子随媒人到女家相看。双方同意,即约时间,再邀女方到男家相看,中意者便留在男方家吃饭,默允可商婚事,相看不中意即离去。
订婚:经媒人在男女两家之间多次说合,确定彩礼和嫁妆,交换儿女生辰八字,择吉日行订婚礼,男方送“食盒”和部分彩礼给女方,并设宴庆贺。次日女方设宴请男方。之后,择日领取结婚证,有的还出外旅游,成婚后,男女互赠些服装,称换夏或换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