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鱼而产生的法律思考

今天去买了一条生猛的桂花鱼,挑好鱼以后,就交给卖鱼师傅剖鱼。

师傅动作娴熟地将鱼放在盆秤上秤好重量,迅速把鱼放在砧板上,刮好鱼鳞,飞快将鱼剖开杀好,清理干净,把鱼放入塑料袋内。

我接过装鱼的袋子,发现了两件事。一是发现鱼腮没有去掉。我提醒后,师傅把袋子拿过去,把鱼倒出来,放在砧板上,用刀快速将鱼腮切除。二是发现师傅把鱼肚子里面的鱼籽切除后,用刀将之拨到砧板旁边,并未与鱼一起放进袋子里面。而我又尤其喜欢吃鱼籽,所以我对师傅说:“请把鱼籽也放入塑料袋中。”师傅“噢”了一声,把鱼籽放进袋子里面,把袋子递给我。

我喜欢吃鱼,更喜欢吃鱼籽和鱼漂。然而,每次买鱼都是如此。只要我不提醒师傅,师傅则不会帮我把鱼腮剔除,如果我不明确说要鱼籽和鱼漂,师傅便一定把鱼籽和鱼漂拨到砧板旁边,不主动给我。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鱼籽和鱼漂我都是支付了金钱的,法律上就是属于我的财产。师傅为我剖鱼,应该将能食用的鱼籽和鱼漂与鱼一起给我,如果不知道我是否喜欢,也应该询问过我的意见之后,才可以处理鱼籽和鱼漂,而不是自行处理别人的东西。

而鱼腮相反,鱼腮是不能食用的东西,剖鱼时应该剔除掉的东西,无需征求意见就可以也应该去除掉的。

总之,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对于他人的东西不能自行处理,应该由所有人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而做事时,应该直接处理好的事情,应该一并处理好,不必再行提醒和说明,比如剖鱼就应该把鱼腮一起去除才好。

其实,即使是小事,也有法律的边界。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这里的海边,偶尔能够捕捞到鲛人。 鲛人有肺,有腮,有鳞,有鳍。 人身鱼尾。 而且,他们的肉质十分细腻,是上等佳肴,...
    沈匡哲阅读 5,227评论 17 187
  • 第一回 闪亮登场 航天局天才三姐妹马上就要坐“神舟”十号飞船进入火星探察。她们的孩子丁丁、东东和玲玲就交付给她们的...
    古塘湖畔阅读 2,182评论 0 4
  • 杀鱼记 文/颜克 新年的第一天,带着孩子们出去游玩儿,阳光甚好,有一点微风,倒像是初春。白龟山水库水面波光...
    颜克阅读 524评论 0 1
  • 吃鱼自然是吃鲜活,但鲜鱼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在菜市场鱼鲜档口,面对眼花缭乱、好坏不一不齐的鱼,怎样识别优劣?如何买到...
    一偏之明阅读 452评论 0 2
  • 古今多垂钓,垂钓各不同。古往钟志趣,今来图什么? ——题记 1 ...
    武俊祥阅读 704评论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