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确需要变化创新,从甲骨文发展到今天的五体书法即是活生生的事实。可这种变化创新却是经历了中华文明史的一半多时间啊!这说明,第一,书法的变化创新并不是个新概念,从籀文到小篆,到汉隶,到草、行、楷诸体,都是由一代又一代书法家承上启下、接前续后精心创作的结果(创作也包含创新,没有创新就不叫创作)。第二,书法的变化发展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过程,绝不是孙猴子,说变就变,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
这本是个常识问题,可邪乎的是,有人硬要不甘寂寞,撑起“创新”的旗号,不停地叫喊“创新创新”,似乎书法到了“危亡”的时刻。在这些人那里,不“创新”则罢,一创“新”则“创”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怪象:
要么把书法打扮得花里胡梢,像歌舞厅涂脂抹粉的娇艳女子,使书法倒退成“装饰工艺”;
要么把书法当杂技耍,使书法变成“江湖艺术”;
要么泼墨成形,胡乱涂写,将艺术形式和内涵极为丰富的汉字书体,写成肢残体缺、柴火乱架、怪异丑陋、上天入地、面目全非、无人能识的“残书”、“丑书”、“疯书”、“天书”、“垃圾书”,还美其名曰“现代书风”。
悲乎!
在所谓“创新”的旗号下,书法变成了猴子任意玩耍的把戏,变成了孙悟空在云里雾里翻筋斗。说轻点,这是在蔑视传统、玩弄书法。说重点,这是在亵渎艺术、污染环境!也不可否认,有人正以此来掩盖自己的幼稚、浅薄、无知。
说创新,苏轼、米芾、董其昌堪称楷模:
苏轼敢于标新立异,以“不践古人”为快,可他却主张“多取古书细看”,并“用心不杂”。
米颠更是无所畏惧,说要“放笔一戏空”,可他却集古人之字,无日不临古人笔札,大年初一也在学临古人法帖。
董其昌提倡“吾神”,说“要脱去右军老子习气”,可他却临摹了包括晋人在内的大量古人真迹。
从另一个角度,再说二王等书家:
王羲之向卫夫人学行书,向钟繇学楷书,向张芝学草书,但他的行、楷、草最终与老师的风格面貌大不相同,且都超越其上。
王献之向父亲学书,可行草书多显疏放雄健、潇洒阳刚之气,与父亲的平和雅淡、清新流美之风迥然相异。
唐代的欧、虞、褚、颜、柳,写的都是楷书,但丰神各具,异彩迭出,各领风骚。
还有王羲之的《十七帖》、张旭的《古诗四帖》、怀素的《自叙帖》,在形式上都是草书,都敢于在点画线条、构字造型上夸张、突破,而运笔、用墨、结体以及风格、神韵却不尽相同、各富千秋。
王羲之《十七帖》局部
张旭《古诗四帖》局部
怀素《自叙帖》局部
你能说他们不是在创新么?我们能不从中受到些什么启发么?
古往今来的无数事实表明,书法包括形式在内的创新都是有“边界”的。所谓“边界”,就是传统、法度、规律、审美标准。可以说,包括上面所讲到的几乎所有的历代书法名家、大家都在创新,但几乎都没有越过“边界”。
就书体而言,其实我们的先人已经进行过许许多多的探索实践:
秦代就有过大篆、小篆、刻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
西汉新莽时期就有过奇字、古文、篆书、佐书、缪篆、鸟虫书,
南朝萧子雲讲过五十二体书,
庾元威《论书》中列出书体达八十七种之多,
张怀灌《书断》中也讲过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隶书(楷)、章草、行书、飞白、草书十种。
唐以来直至今天,书体虽然只有五种,但细分亦有大篆、小篆、古隶、八分书、楷书(正书)、行书、行草、章草、今草(小草)、狂草(大草)十种。从形式上讲,“边界”已经够宽了,够人们去学习、研究一辈子了。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有人不去思索古人如何苦心悬念、探索创新,而偏偏要去作“困兽斗”,去“创新”那些惨不忍睹的“现代”之书。岂非咄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