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忙完后,翻微信朋友圈看看有什么新鲜营养的文章没。翻着翻着看到一条“提醒 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律师: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的文章,打开浏览了下内容,内容大致是说: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多年前去世,母亲最近刚过世。父母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呀,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必须是小丽父母全部亲戚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这是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却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
律师分析: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财产,她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她母亲,1/2属于她父亲的遗产。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小丽奶奶(小丽父亲过世时,小丽奶奶建在)。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小丽奶奶分得1/6。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她的那1/6,本该有小丽父亲的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个1/24,但这时小丽大伯的1/24由其三个孩子继承各1/72,小丽父亲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之前的1/6,小丽现在有5/24。小丽二伯的1/24,因为二伯离婚,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小丽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小丽二伯1/48,二伯线1/48.小丽的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共同拥有1/24.现在小丽的母亲过世,她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小丽母亲的那部分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但这也只是理论上给小丽算的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这一切,如果小丽的父母在生前要是立下遗嘱,就不会那么 麻烦了。
以上,是整个朋友圈文章的大致内容。一直以来,立遗嘱这事,只是在电视剧中看到过,从未想过这件事,会离我们这么近。因为我们就是现实社会中特平凡的一个人,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感觉什么遗嘱都是特有家产特有钱的人才会做的事,完完全全离我们很遥远。但随着我们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现在每个家庭可能都会有上面这样的情况和问题,这事真的值得我们思考。
回到家,和母亲聊天时,把这件事和她说了,结果我妈特逗的说,今天给你个任务,回去替我和你爸拟份遗嘱,我和你爸签字,如果不行,我和你爸一人抄一份,省得以后麻烦。我和你爸年龄都这么大了,立份遗嘱很正常的事。但是晚上和朋友聊天,朋友说,立遗嘱这个是要交遗产税的。在这之前,我感觉这些和我都好遥远,没想过自己还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因为我的情况和文章中的小丽的情况还不一样,我爷爷奶奶都已经过世了,情况没有小丽那么复杂。就是说不存在大伯,姑姑这种继承份额,这些是我个人理解。
关于遗产税,我上网查了下:继承法规定: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已经不在了,则由第1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的办理过程中不用缴税,在对外卖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遗产税。这是百度关于遗产税的解释。至于具体怎么缴纳还需具体办理时按照当地的情况执行吧。
通过这件事,我想说的是,有些东西看似离我们很远,但其实很近。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和生老病死这种自然现象是一样的,虽然谈到生死离别,是很悲伤的一件事,是谁都不愿谈及的。但如果每件事我们事先做了计划和安排,等到必须要面对时,就不至于那么措手不及,不会像上文中小丽这样。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看似与己无关,但多关注了解下,还是有好处的!
无戒21天日更第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