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可以分为原创和部分创新两个层面。原创部分,更多的是体现为影视、动漫等内容产业。而创新部分,又可以分为要素嫁接和表层优化两类。我们要探讨的,更多的是第二个部类。在这个部类中,创意链条的基础是个人的创造力与素养。在此基础上,通过团队整合和经验固化,形成了创意模式;创意模式与产业规律结合,就形成了文创产业化与产业文创化两条产业路径。
那么,在由个人为起点的传统文创模式基础上,有没有可能进行某种运作模式的优化,甚至是变革,从而跟上资本的脚步呢?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附加值特征和强融合性特征,这两点,决定了文创的开放格局和迅速迭代的特质。如果我们将这种特质引入到以互联网思维为出发点的商业模式中,或许会生出新的认知。
1、离开象牙塔。文创,到底上少数精英人群的游戏,还是可以成为用户的自我狂欢?结合互联网思维和工业4.0,我们能否从打造文化产品转向打造以产品为载体的创意平台,赋予个人自我表达、自我创造的乐趣,同时降低创意表达的门槛,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高连接度、高黏度、强体验的产品化文创社群。这样的社群,比单纯的情怀支撑更显性,更具有认知度,也更容易形成参与和互动。
2、泛产业化。以往的文创产业化,更多的是以产业空间的形式形成集聚,也就是所谓的文创产业园。作为一个开放性的业态概念,将文创收束到一个园区之内,是否真的能体现产业特质,形成产业链集聚效应?如果我们承认文创的附生和开放特质,那么文创产业园似乎更应定位为文创能量孵化器而不是产业经营体,真正的文创产业集聚,应该是产业文创园,或者理解为“+文创”,从而将文创从1到10的能量挥发到各个产业部类,赢得最大的成长空间。
3、价值观输出。之前我们提到,新兴商业模式以价值构成作为各要素的连接点。作为形而上的价值构成,要让人便于认知便于理解,最终便于接纳便于产生交易冲动,最有力的方式就是文创表达。当然,在这里,文创业者要与互联网的呈现习惯和认知方式做更深度的融合,针对用户细分,提供更精准的个性表达,以及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表达体系和物化模式。
4、形成估值依据。文创个体还要修炼迅速迭代的能力和数据化的沟通模式,与产品同步优化,与用户密切互动,形成数据积淀,最终与双创深度一体化,成为估值构成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