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 出乎意料
“啊,你真要去呀?”刘春尚在听了苏小凡的“命令后”,可能也受到刚才那篇文章的影响,他也产生了一个更大胆的想法。让两个人见面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呢?会打起来?应该不会吧,毕竟现在我和她俩都已经解除了恋人关系,都是普通朋友,应该不会为了我吵起来。那还会有什么后果吗?场面会尴尬,嗯,这个可能会有,不过以苏小凡能耐,化解尴尬的本领还是有的。真让她俩见面,好处肯定会有,一个是她们彼此认识不用再互相猜忌,二是可以避免两个人再出难题让我难受。
“当然,那还能有假,你放心,我不会跟你添麻烦。”苏小凡暂定截铁的口气,倒真的让刘春尚下定决心,带着她去见肖潇。
“那好吧,到时候,你可不能乱来哈。”刘春尚经过思考和分析,答应了苏小凡。
“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你们约好几点在哪儿见?”苏小凡没想到刘春尚会这么痛快的答应这件事。
“晚上六点在绿地广场东门见。”刘春尚把地址和时间告诉了苏小凡。
“好的,那大哥快忙吧,晚上不见不散。”苏小凡开心地说道,她对晚上充满了期待,不仅仅是能够见到刘春尚,更是对和将来的情敌见面,正面交锋充满了兴趣。
“哦,晚上见。”答应了苏小凡,不过,他还是心里有些忐忑不安的。要不要提前跟肖潇打个招呼?毕竟这个安排,属于自己临时决定。
“在忙吗?”刘春尚决定还是提前给肖潇打个招呼,发个微信过去。万一对方不同意,也好再通知苏小凡,尽量还是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和麻烦。
“不忙呀,怎么了,是不是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见我了。”肖潇带有一点俏皮的回复道。
“晚上,有个朋友想跟我一起过来,她想见见你。”刘春尚试探着问道。
过了好一会,才收到肖潇的第二条回复。
“是和你一起吃早饭的女孩儿吗?她为什么想见我?”肖潇凭着直觉猜到了是谁,却一时想不出来她为什么要见自己?同时,他也对这个神秘的女孩充满了好奇。
“哦,对,她刚回来海城,除了我也没有其他朋友,说是想和你认识,以后就多了一个朋友。”刘春尚编了一个听起来能说的过去的理由。
“那好呀,你带着她一起来吧。”肖潇也决定摸一下对方的底,如果真如刘春尚所说只是一个普通女性朋友,大学同学,那也没什么。假设对方是自己的情敌,也正好借机给对方一个下马威,让对方知难而退。所以肖潇爽快的答应了刘春尚的要求。
“那好,咱们晚上不见不散。”肖潇的态度和回答,让刘春尚深感意外。同时更是让自己对晚上的三人会面充满了忐忑。
约好晚上之后,刘春尚又接到物业上的通知,让去物业处缴未来一年的物业费和过去半年的水费,时间过的总是很快,尤其在每个月还房贷、每年交物业费的时候,刘春尚感觉怎么又要交费了,特别是现在这个阶段,自己没有了固定收入,只能靠着积攒下的一点点继续维持生活。何时才能够通过写作赚到钱,哪怕是生活费呢?想到这儿,刘春尚略感有一些焦虑。
交完各种费用回到家,刘春尚继续用读书来充实自己,因为读书可以带给刘春尚心流体验,进入心流时间就可以暂时放下和忘记一切的焦虑。同时,心流时间会让时间如流沙一般,从指间悄悄溜走却难以觉察。
很快时间来到了下午5点,极具时间观念的刘春尚,从很久很久之前就养成了一个良好习惯,那就是绝不迟到:上班不迟到、约会不迟到、答应别人的任何事情准时兑现。
所以为了避免迟到今晚的三人约会,在读书之前,提前设定了一个5点钟的闹钟。闹铃响起来,刘春尚爱不释手的把书放下,去洗手间洗洗脸,又刮了一下胡须,整理一下衣服,拿上包就准备出发了。
在公交车站多等了一会,还收到了肖潇和苏小凡分别发来的信息,内容几乎一样,都是说她们已经出发,问刘春尚出发了没有。于是,刘春尚一一回复了她们,告诉她们应该5:55左右到绿地广场东门。
常年培养的好习惯,让刘春尚成为一个说话办事特别靠谱的人。5:52刘春尚乘坐公车停在绿地广场车站,下车后远远地看见,苏小凡已经在东门口。今天苏小凡穿了一件咖啡色妮子风衣,里面有一件黑白相间小衫,下面搭配一款直筒牛仔,脚蹬一双短皮靴,还戴着一顶红色小帽,整个人看上去透露着一种成熟优雅的气质。
“大哥,今天我比你来得早哦。”苏小凡见到刘春尚第一句话,就卖了一个萌。两个人谈恋爱那会,每次约会,都是刘春尚先到,所以这回苏小凡先到一步,不失时机的在刘春尚面前萌了一把。目的是想让刘春尚知道,她为了他在改变着曾经的习惯。事实上,苏小凡,在国外这几年,受当地文化影响比较明显,其中一个就是,也养成了比约定时间提前5至10分钟到的习惯,因为在那个国度,遵守时间是衡量一个人是否靠谱的关键指标。
“那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苏小凡第一个先到,的确让刘春尚有点意外。虽然自己并没迟到,可还是礼貌性的跟苏小凡表示了一下歉意。
“亲爱的,你们来这么早呀。”肖潇下了公车,也远远的就看见了刘春尚正在和一个时尚女孩儿说着什么。她心里已经猜到了,应该就是那天陪刘春尚吃早餐的那个女孩儿。
正所谓,先下手为强,为了爱情,为了幸福,肖潇一改往常小淑女形象,距离刘春尚两人大概还有十多米远,就给苏小凡来了一个“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王熙凤似的下马威。她故意的直接称呼刘春尚为亲爱的。
肖潇今天穿的是他最喜欢的颜色搭配,上身是茄紫色外套,套穿了一件高领白色针织衫,下边搭配了一袭暖米色长裙,,脚上是一双长款黑皮靴。整个人显得非一般的霸道和干练。
从肖潇今天的穿着打扮以及打招呼的方式,苏小凡都能够感觉到一种强大气场,那是一种舍我其谁的霸道,也是一种非我莫属的宣告。
“你来了。”让肖潇这么一喊,刘春尚脸颊有点绯红。转过身跟刚刚走到身后的肖潇说道。
“哦,对了,我给你们二位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大学同学,苏小凡,刚从国外回来,下周就要去银行工作了。”刘春尚先把苏小凡介绍给肖潇,颇有一点先来先介绍的味道。无论是出现在刘春尚的生命中的顺序,还是今天出场的顺序,当然从年龄上讲,苏小凡也比肖潇大一点。所以,这么一个介绍顺序,也是理所当然。
“这一位是我前单位的同事,肖潇,现在公司做行政管理工作。”刘春尚来之前,就在心里演练了好多遍,尤其如何介绍肖潇这个环节。最后还是决定用最真实也最简单的方式,两个人之前是同事关系,所以在实际介绍的时候,刘春尚一定也没感觉别扭。
这时候,肖潇,多少有一些失落的,虽然她想到了,刘春尚不会拿自己当女朋友介绍给别人,不过,在听到自己和他只是同事关系时,内心还是多少有一些落差的,尤其,刚才自己都已经“亲爱的”粉墨登场了。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以后,在海城,还得多多请你照顾。”苏小凡主动伸出右手,去和肖潇握手,并且采用了一种国际惯例,让对方多多照顾。若是在爱情上能够照顾自己,把刘春尚让给自己,那就更好了。这一句是作者替苏小凡许下的的美好愿望,至于苏小凡是否有这样想,留给读者朋友自己去揣摩猜测吧。
“你好,我也很开心通过春尚认识你这个朋友。欢迎你来海城,听春尚说,你们俩是很多年的同学,我和春尚是好朋友,那么以后咱们俩就是好朋友,如果有需要的地方,尽管开后,别跟我客气。”肖潇尽显地主范,同时也借机给苏小凡传递一种信号,我的地盘我做主。刘春尚是我的菜,谁也别打他的主意。
接下来三个人吃饭期间会发生什么,且听下回分解。
第二十二回 天下太平
吃饭期间,刘春尚简直像一个灯泡,饭后,两个女生手挽手去看电影了。刘春尚孤身一人,坐上了回家的公车。途中手机邮箱收到一封邮件,不免心中多了一丝失落。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毕竟自己还是一个写作小白,自己根本是那种天赋异禀的写手,当然也不敢奢望一夜成名。唯有依靠持续的、不间断的努力,加上主动向外部学习,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技巧,同时借助读书,积累和沉淀自己内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