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倬云之美国见闻
中国取精用宏,最后组成至今仍在人心的文化体系: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社会伦理观。括而大之,由人的世界扩张到对宇宙的理解。以时间轴上想,个人接受了许多过去的积累,也许是包袱,也许是资产;向后看,由“我”开始,将我所取得的交给我的子女、后代。从社会空间、自然空间和时间轴线三个向度上,人类组织了一个“恕”的境界,一个将“心”比“心”的巨大系统。我们尊重自己,所以也尊重别人;人与自然共存,所以不能蹂躏自然。人与人、人与自然的联系,在中国人心目之中,不须有名有姓的神明作为保证,而是以人的理性和情感交融,构成自己心中内在的神明。这个神明是过去的历史替我们培养而得,“人”有责任在这神明的指导之下,也就是“良知”的指导之下,以“良心”对待他人,以“良能”与自然共存。凡此,亦即根据中国人的知识论、伦理观及宇宙观,谨此提出一些观察所及,让我们从美国历史的成败兴衰撷取教训:学习其成功的经验,避免其失误的轨迹。中国正在从传统走向现代的世界,由此警惕,或能避凶趋吉,走出一条顺利通畅的路径。
第一点,最近几十年,台海两岸工业化和城市化突飞猛进。尤其最近二十年左右,几乎已经将所有的田园都转变成为城市。在本书前面屡次谈到,美国都市化现象导致社会的解体、个人粒子化以及社区之间的分裂和对立。最可怕的是在水泥丛林之中,每个人都是迷失的个人,孤独而迷茫。
台湾曾经自豪于“无米乐”,抛荒耕地,购粮他方;大陆各地的农田一片一片地转化为工厂和住宅,也就是农业消失的时候—天地之间不再有植物的遮蔽和水土的保持,肥沃的土壤一层一层剥落,随风而去。其实农业与工业并非不能共存,以农产品加工的过程而论,一样可将工业生产这一部分与农业结合,植根于土地之上,而不是剥削土地。人类应该适应自然,而不是蹂躏自然。(后注:钱穆先生的观点)
美国的经验是,过去开发内陆,将河流拉直、处处筑坝——今天,我们看见的新闻,大雨一来就洪水遍地。美国本来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林区,然而,最近山火整年不断,就是因为高山融雪和森林地下蓄水,都已被截流转移为城市的用水,以至于森林没有足够的水源,一到干季,山火随风而走,连片的林区,数十万、数百万的树木化为灰烬。如此浪费水资源,使大自然蒙受严重伤害。美国使用机械深耕,大量使用化肥与杀虫剂伤害土壤、剥去表土,每收获一次,一尺到三尺深的表土随风而去。我们担心,五十年之内,美国内陆的大片平原将变成巨大的沙漠。中国不应该一味跟随所谓现代化的世界,将城市作为主要的居住形态。中国人口居全球人口的四分之一,不能不考虑食粮自给自足。台湾地区的可耕地面积甚小,更不应不珍惜土地资源,尽量保持适当的食粮自足率。
第二点,在中国的文化体系之内,人有生存的价值,每个人都应该有生存的机会。自己希望能够存活,就不要剥夺其他人存活的权利。因此,人的生存权利应当有所保障,公权力必须在财富的分配上,使最穷困、最无助的弱者也有活下去的机会。诚如《礼运·大同篇》所说,幼有所养,壮有所用,老有所终,鳏寡孤独穷困者,都可以存活—这也是近代全世界都在注意的社会福利。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从罗斯福新政以来不断在改变,然而至今还赶不上欧洲,尤其是北欧国家的周全。
台海两岸,最近几十年来财富成长了,但是穷富之间的差距巨大,穷困者生计艰难。内陆农村和边缘地区,一般百姓生活条件严重不足。中国广土众民,如果将社会福利都集中处理统一筹办,其实未必合适。美国经验表明,几十年来,社会福利已可给每一个无业者或是无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的费用;然而,社会没有适当的工作可以安置他们。他们仰仗社保基金补助,活得没有尊严也没有意义。北欧的制度是将这些最需要帮助的穷困人口置于社区照顾,数千人的社区就地安置穷困人口。社区可以向中央要求拨款,由社区支配照顾区内需要帮助的弱者。如此授权,可以按照个别情况直接处置。这一富有弹性的措施,即可避免美国已经出现的窘况:将近30% 的人口想要工作没有机会,而其他地方需要劳力却无人填补工作缺额。
中国大陆目前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内有若干不同级别的少数民族的自治区。每一级地区——省级、县级及市级,都有相当的自治权,就地处置只有当地能理解、监督的问题。在如此安置之下,港、澳、台等地区都能在不同程度自治下,得到因时、因地,因应各区历史背景、文化特色和独特理念的治理方式。
第三点也是有关政体的问题。中国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实质上施行的是国有资本和自由市场并行的经济体制。中国许多的巨富,有的是凭着自己的努力,例如阿里巴巴的马云。然而不可讳言,有些财产的累积,却是经过假公济私获得了致富的机会。
我以为,未尝没有预先防堵之法。若干人民生活必需的公用事业,例如交通、能源及补助收入不足者的共有住宅建设,应当收为公有,由国家以各个层次的公权力,组织管理这些与民生有关的各种事业。公家尤其不能将土地轻易地释放,作为私人致富的本钱。其他行业可以让私人经营,凭本领取得合理的利润。政府可按着利润的比例征收所得税,这些与民生有关的各种企业纳税以后,如果还有巨大的盈余,应当由国家设置“信托基金”投入社会福利,补充公家承担之经费。
或者,私人企业合理利润之外的盈余,都应当存入这个基金。该类信托基金乃是产业所得,用于进一步发展这一产业:由公家与民间企业合组的管理机构,聘请专业人士管理支配,支援有关行业进一步发展。又例如可以设立“创业基金”,支持创业的年轻人放手施展。风险创业基金可以让有志开创者借用本钱,在他成功后,将盈余相当一部分归还基金。又例如“开发基金”,用来支援开发新资源,开发过程中需要设施。以上各项,不外举例言之而已。主要构想是开发新利基,都由公权力通盘筹划,支援各种投资需要项目。台湾省在 1970—1990 年代,设有纺织业、信息工业等项目的发展基金,支援同业开拓事业,这种方式的行之有效即是例证。
土地或建筑的价值,可以仿照孙中山先生的原意,土地的增值按值征税,过分涨价的部分都应该归于公有。这部分的钱累积作为公有住宅的建筑,只租不卖,供应年轻人和收入不足者,使得居者有其屋。新加坡在这一方面的实行,已有相当的成效—如此措施,才能够使得百姓享受安居乐业的福祉。这一部分收入即可储备,用于都市更新经费。
第四点,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和西方标榜的民主体制颇为不同。中国人的人身自由,应该有宪法的保障。只是,管理国家应当是相当专业的工作,美国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在立国之初并没有普及于全民;民权运动到今天,确实已经落实到每个成年人都有一票。然而,柏拉图早就警告:群众政治会产生僭主的困局。无可讳言,“群众”并不一定理性,如何避免非理性的选票,选出来非理性的人物,这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不但总统选举如此,选举各级代议员或者地方首长都会有这种“僭主现象”出现。例如美国芝加哥的市政,几乎有五六十年一直被戴利家族独霸。我居住的匹兹堡,也有几个政治世家代代出市议员、州议员甚至国会议员。这种现象,都是在群众盲目地按惯例行事而致。“特朗普现象”也是一个明显的个例。
美国总统大选,有所谓“选举人会议”制度。当初设计时有两个理由,一则因为当时不少地区与首都之间距离遥远,各处的投票结果难以及时送到首都,遂由选举人将各州的选票数字带到首都开票,决定当选人。另外一个理由则是立国之初设计时,麦迪逊等人曾经考虑选举人代表,实际上可以被选民授权,在最后投票时改变该州选择的人选。这一考虑,即是将群众的选举,委托一群知识程度较高也得到群众信任的人物,代表该区选民调整各处选票的选择。孙中山先生当年设计中华民国的民主体制时,有“国民大会”作为选举总统的单位,他的用意可能就从麦迪逊等顾虑得到启迪。这种间接民主的方式,在特殊情况下能匡救不足,例如两位候选人所得票数非常接近,即可以由“选举人代表”当场再投票决定胜负。间接投票确实也有弊端,可能有一批人长期盗用民意,以贯彻他们私人的意旨。这一个弊端和群众盲目投票的弊端,两相比较,间接选举未尝不是补救之道。前文所说,在理性和情感之间如何做抉择,就在如此关键处,在设计时预设补救的考量。
第五点,政治是处理大众意志和处理大众委托事务的制度。今天的社会,尤其是国家层级的复杂社会,许多政务牵涉到专业的考量。以美国制度而言,选择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必须考虑到候选人的法学专长是否够格。联邦储备委员会,也是选择在经济学、市场学、货币学各方面都有特别专长的专家,送请国会认可,请总统任命。有关国家安全的联合参谋总部,是军人之中最有能力、最有专门知识的人合组。
除了这三个单位以外,美国的国会议员并没有专业要求。国会议员组成的各项专业委员会,要处理全国专业问题,往往荒腔走板。中国传统思想体系中,法家这一家实际上就是以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的理论知识,落实于“贤能政治”。法家着重的是专家的知识,以及专家知识施行的考核。
第六点,美国的制度是总统制,而且有一定的任期,一个适任的总统,做了八年也够累了;如果总统不适任,只忍耐一年于国于民也非常痛苦。英国的制度是内阁制,立法部门的代表中对于某一项目具有专业能力,即被首相选择作为有关部会首长。于是,政务的执行和立法的原意可以融合无间。首相的任期没有一定的规定,做得好可以一直做下去,做得不好随时可以因为民意的反对,迫使国家元首英王下令,重新选举改组内阁。这两个制度之中,英国的制度确实是有弹性,也有效率。法国制度是英美两制的混合,不上不下,至今法国已经五次更换“共和”国体,其内阁未曾安定。法国的政治功效,也从未获得好评。
凡此议论,乃是野叟献曝,以备将来参考。我年已八八,侨居海外,故国种种,我已经没有发言的资格。只是塞马依风,越鸟栖南,总盼望中国一天一天更好,也希望这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大民族,能在世界上采取列国体制之长处,创立一个最好的综合体制,为亿万百姓求福祉,为天下万世开太平:建设一个大同世界的楷模——愿以“过客”个人管见,结束六十年的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