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胳膊伸了出去,那样子真古怪,并且尽管我离他很远,我可以发誓他正在发抖。我也情不自禁地朝海上望去——什么都看不出来,除了一盏绿灯,又小又远,也许是一座码头的尽头。
知道《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在高一的时候,当时逛书店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还以为是讲比尔盖茨的故事,看到封面才知道是菲兹杰拉德的一部小说,还是传世经典之作。
虽然很早就看过了小说改编的电影,但这几日才拾起这部小说读了遍,在此聊聊一些感受。
杰伊·盖茨比本不叫盖茨比,杰姆斯·盖兹——这是他的真名字,他是在十七岁时改名换姓的,似乎想摆脱那个在北达科他州的身穿破旧绿色运动衫和帆布裤的穷小子形象。
杰伊·盖茨比这个形象来自于他对自己的柏拉图式的理念。他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他必须为他的天父效命,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而他始终不渝地忠于这个理想形象。
他心领神会地一笑,还不止心领神会。这是极为罕见的笑容,其中含有永久的善意的表情,这是你一辈子也不过遇见四五次。它面对——或者似乎面对——整个永恒的世界的一刹那,然后就凝住在你身上,对你表现处不可抗拒的偏爱。
他了解你恰恰到你本人希望被了解的程度,相信你如同你乐于相信你自己那样,并且教你放心他对你的印象正是你最得意时希望给予别人的印象。恰好在这一刻他的笑容消失了——于是我看着的不过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汉子,三十一二岁年纪,说起话来文质彬彬,几乎有点可笑。在他作自我介绍之前不久,我有一个强烈的印象,觉得他说话字斟句酌。
得体、友善、真诚——是他给人的印象,但给人的感觉像是刻意训练出来的,透露着谨慎。
他在长岛海湾买下一座宫殿式的别墅,每夜举行着奢华的派对,那些认识或者不认识盖茨比的上流社会的人争相着赴宴,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和美食中间来来往往,起舞欢唱。
可这份热闹不属于盖茨比,他的目光始终望着岛的对面,那里住着他心爱的女人——黛西。
挥金如土,夜夜笙歌,只为了吸引黛西的注意。
黛西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呢?竟能让盖茨比如此费尽心思念念不忘呢?
文中是这么描写女主角的出场的:
房里唯一文风不动的东西,便是一张巨大的沙发椅,两个年轻女人在上头飘着,仿佛坐在一个系着的热气球上,这两个女人都穿着白衣裳,身上的洋装吹得飘飘然,仿佛她们绕着屋子飞了一圈,风才刚把她们吹回来似的。
其中一位年轻女人就是黛西,她高贵、纯白无暇、像仙子一般,“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
她是盖茨比心头的朱砂痣、白月光。
盖茨比遇上黛西时,他还只是一个军训营的中尉,而黛西是贵族家庭的千金,这种穷小子爱上千金的戏码,我们在很多文学作品或者电影中不少见,终成眷属的是少数,多数结局是爱而不得。
黛西对盖茨比的爱,更像是少女时寻求爱欲的一种刺激,心里觉得他配不上自己,所以她嫁给了举止粗鲁但极为富有、同为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即使丈夫有情妇、婚后精神空虚,她也不会选择与盖茨比私奔。
盖茨比深爱着黛西,但也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所以他努力往上爬,想让自己配得上黛西,想给她富裕奢华的生活,最后他也终于如愿成了富翁。
这听起来很俗套,如果要简单贴个标签的话,这部小说就是一个穷屌丝为了心爱的女人逆袭成为一个土豪的故事。
可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真正的悲剧在于,到了最后,我们发现,无论你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你有多么成功,到最后只是一场空。再多的钱,再刻意的包装,始终填补不了黛西所处的那个上流社会与来自中西部小镇的盖茨比所处的下层阶级之间的巨大差距。
最终,盖茨比只能落得个凄惨的结局。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
我们看看书中的结尾: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
这盏绿灯,是盖茨比的梦,他把所有理想的一切编织成了这个梦。黛西是这个梦的化身,可是“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徒有美丽的躯壳。
想努力游近点,却不断被海浪推向后面,盖茨比始终无法触摸得到那盏绿灯,最终梦想破灭,悲剧收场。
说实话,读完这本书,会生出一种无力感。
在现在看来,盖茨比也只是一个追梦的普通年轻人,他的梦纯粹是为了爱情,并对此坚贞不渝。我们一心想着,只要我们努力达到那个位置,那么该有的就会被牢牢握在手里。
可现实却是,出走半生,归来已物是人非。
梦醒了的那一刻,所有支撑梦想的东西瞬间瓦解,分崩离析,坠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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