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善良的眼睛看到的是动物的尊严”,读经典的故事,就是读作者的思想和他的一生。每次读西顿笔下的动物小说,都会心生无限悲凉。
“野生动物没有一个是老死的,他的一生迟早都有一种悲惨的结局”,西顿并不是一个慈悲的作家,他不会考虑总是渴望“圆满结局”的读者的感受,他是一个老实的作家,他认真的、耐心的、虔诚的走到动物们中间去,观察它们,然后一句一句、一篇一篇写下它们的故事。
怀念“白姐”过度悲伤而中了人类奸计的老暴在绝望中倔强、孤独的死去;聪明的老银斑一生都在贡献自己的智慧,最后却在黑夜里惨死在角鸮的魔爪之下;白尾兔毛丽妈妈无限牵挂和宠爱着自己的孩子,在一次逃避狐狸的追捕中死在刺骨冰冷的河水里;那条柯利犬的后代宾果,仿佛天生有未卜先知的本领,虽然西顿放弃当它的主人,可对于一条忠诚不渝的狗一生只认一个养育自己的主人,宾果误食毒马肉,死前挣扎着爬回西顿的家门槛......
每个生灵都值得敬畏,可是,“我们中间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过一只野生动物呢?”西顿发出这样的感慨,是啊,现代社会的人们离大自然越来越远,我们很少有人愿意花是时间去关注和关心动物和植物,或者说,凡是对人类没有利益的事物,我们都显得无所谓。
西顿告诉我们:“一个野生动物的生活也许要比许许多多的人的生活生动有趣得多”。透过西顿的文字,像看一场又一场大戏,狼王、乌鸦、兔子、狗、野马......他们像西顿的朋友一样你方唱罢我登场。西顿让动物成为生命大戏里的主角,让动物开口“说话”,她用细致、精准、生动的文字地动物们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一一呈现。
狼王的爱情
人类传颂的最凄美的爱情令人动容,而狼王老暴和“白姐”的爱情故事也是荡气回肠,让人回味无穷。狼不会说话,老暴和白姐之间是如何相遇、相知和相爱的,我们无从知晓,好在有西顿,他写下这个故事,让我们永远记得在遥远的新墨西哥卡伦坡牧场上,曾经流传着这样一个美丽的故事。
老暴无疑是最杰出的领袖,他身上有股让人闻风丧胆的杀气。他高大威猛,集狡诈、强壮、智慧、俊美于一身,他领导着的小小狼群驰骋在卡伦坡辽阔的草原上,像得到神鬼的保佑一般,躲过人类千百次的猎杀。最好的枪、最快的马、最新的毒药,都拿老暴没有办法。
1893年,西顿对老暴发生浓厚的兴趣,他选择了毒药和捕狼机。投放毒药和布置捕狼机的过程可谓是谨慎至极,“操作期间,我始终戴一副在小母牛的热血里浸过的手套,连大气也不敢朝这盘食饵出一口。等一切就绪,我把它分装在一只涂满了牛血的生皮口袋里,又在一根绳子头上栓上牛肝和牛腰子,骑着马把它们拖在地上。我这样兜了一个十英里的圈子,每走四分之一英里,就扔一块毒饵,而且总是小心翼翼,绝不让手去碰它一下。”
精心布下的陷阱,老暴上当了吗?
“他实际上一块也没吃过,只不过是把它们衔在嘴里带走了而已。然后,他把前三块食饵堆在第四块上面,还往上撒了一泡尿,以表示对我伎俩的极端蔑视。”这是一个卓越而强大的对手,读到这里我们不禁哑然失笑,人类有时候是多么可怜、可悲、可恨!
毒药不行,捕狼机也以失败告终,打败老暴的是爱情。
“白姐”的出现,种下甜蜜也埋下了危险。出双入对的脚印让西顿有了新的捕狼计划,就是用废弃的牛头吸引注意,周围布下捕狼机,老暴的聪明才智绝不会上当,可“白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她跑到岩石地带时,我们追上了她,因为牛角给挂住了,死死地拽住了她”,“白姐”多么美啊!“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样美丽的狼,她浑身油光油光的,几乎可以说是白亮白亮的。”可是,“白姐”的美没有让猎人手下留情,“我们每个人都朝这只注定遭殃的狼的脖子 扔过去一根套索,再赶着马朝相反的方向狠拉,直到她嘴里喷出了血,眼睛发了直,四条腿也僵硬了,瘫软无力地一下子倒在地上才住手。”
人类是嗜血动物,他们比任何一种动物都残暴。
老暴失去爱人,悲痛欲绝。“他的叫声里有一种明白无误的悲凉音调。那不再是一种无畏而响亮的嗥叫,而是一种悠长、痛楚的哀号了......那伤心欲绝的哀叫声,听起来着实让人可怜。”可人类始终是铁石心肠的看客,他们一心只想置老暴于死地。果然,在老暴方寸大乱不顾一切寻找“白姐”踪迹的时候,它踏入猎人的圈套,被捕狼机逮个正着,“他恨入骨髓、怒火万丈,眼睛绿光闪烁......但是,饥饿、挣扎和不断流血,耗尽了他的气力,不久他就精疲力竭地瘫在地上了。”
老暴拒绝猎人端来的食物,最后看了一眼曾经热爱的草原,带着对“白姐”无限的思念,平静的死去了。
泉原狐的母爱
这是一种难以讲述的爱,每次想到这个故事,我的心都会颤抖一下。同样是母亲,我明白泉原狐对孩子浓浓的爱,也能体会到最后泉原狐把毒鸡头推给铁链那头唯一的孩子时的复杂感情。母爱是多么伟大和纯粹,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做母亲的,总是有一种格外勇猛的心和大无畏牺牲精神,不论它自己是弱小还是强壮,当它是母亲,它就一定是慈爱和勇敢的。
泉原狐和她的丈夫“疤脸”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有些动物有着强烈的母爱,它传播开来,甚至使不相干的人收到感染”,泉原狐屡次冒死偷鸡不算什么,毕竟四只嗷嗷待哺的小狐狸是它的心肝宝贝,它最不能忍受孩子们饥饿的哀鸣。可是吃饱不是全部,最重要的还是训练孩子们生存技能,泉原狐费心调教小狐狸,教他们认识土拨鼠这种猎物,教他们如何耐住性子捕杀聒噪的红松鼠,教他们各种生存要诀,要他们学习每种猎物的捕获方法,“因为每种动物都有某种极大的特长,不然他便不能存活;也有某种极大的弱点,否则其他动物就无法生存”,这哪是泉原狐给孩子们上生存技能课,这分明是作者或者说是大自然在给读者上哲学课。
“疤脸”的死加重了泉原狐照顾孩子的负担,危险无处不在,泉原狐一边要清楚洞口的踪迹,一边要想方设法喂饱孩子们,一边还要引开讨厌的猎狗,她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农场主终于找到了泉原狐一家,丝毫没有犹豫就勇铁锹敲死了三只毛茸茸的小狐狸,留下一只用铁链拴在院子里。
泉原狐接二连三受到致命打击,先是丈夫去世,接着三个孩子丧命。如果动物会说话,它会如何哭诉呢?泉原狐一次次营救小狐狸,却一次次被那根无情的铁链拦住去路。泉原狐不懂铁链的强大,它试图用嘴咬、用土埋,都无济于事。可是母亲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孩子,“生活在荒野里的母亲的爱和恨是实实在在的。她唯一的念头曾经是使小狐狸自由。她尝试了一切她知道的手段,经历了种种危险,尽心尽力地看护他,想要帮助他自由。然而这一切都失败了。”
没有人知道一只泉原狐母亲此刻的感受,她做了作为母亲做狠心的决定,也是最高贵的决定,它亲手毒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因为“她必须为他做出选择,要么是凄惨的囚徒生活,要么是突然的死亡。她尽力抑制内心的母爱,引导他走向唯一敞开的自由之门。”
生命中的自由大于一切,没有自由,就没有了尊严。一个母亲可以忍受失去孩子,却不能忍受看着自己的孩子失去自由,沦为囚徒受着精神上的折磨。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一个巨大的问好横亘在读者心里,泉原狐带着对往事的一切回忆,把这个问号丢下,消失在远方。
野马的自由之爱
自由有多可贵,从一匹野马身上能窥见一斑。人也许会被轻易驯化,因为人聪明,懂得审时度势,马却不同,高贵的马匹血液里流淌着对自由的极度渴望,它们深知天地才是家,而非人类的马厩和缰绳。
读过《黑骏马》、《战马》和《牧牛小马斯摩奇》,对马这种动物开始敬畏,血统纯良的优质马像受过良好教养的上流社会的绅士,它们远近闻名,它们优雅、聪慧、机敏、忠诚。西顿写的这匹野马和以上三本书中的马都不同,它同样完美的无懈可击,“浑身散发着一种草原上出没的动物所特有的高贵气质”但是,它一生不向人类屈服。
人类对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希望占为己有,好的马匹常常让牧马人垂涎三尺,不惜一切代价去捕获。故事中的乔就曾用“走垮”的办法企图使野马筋疲力竭后轻松追捕它们。“突然大量的饮水对野马们来说简直是自我毁灭,他们的四肢几乎瘫痪了,猎人们可以很容易地套住他们将他们一个个地拽走。”
人类贪婪且诡计多端,最了解动物的猎人往往是最危险的,这种危险的气味只有最警觉和聪明的动物才会识别。黑野马看出破绽,它“仿佛是钢筋铁骨,那不停起伏摆动的侧对步溜蹄步伐竟然同追踪开始的那天一样轻快有力。他上下奔跑,把母马们赶到一起,并用他的声音、用他的动作催促她们快跑。”
可是不是所有马匹都想黑野马这般出众,平庸的母马们被猎人赶回牲口栏,猎人乔得到丰厚奖赏。可乔依然对黑野马念念不忘,得知“火鸡爪印”和上马蹄铁比利冒险抓黑野马的消息时,乔再次行动起来。
野生动物命运多舛,它们一出生就面临着重重陷阱,除了要躲避同类敌人的侵害,无处不在的人类是最可怕的。动物捕食猎物仅是为了生存,而人类的穷追不舍大肆猎杀,往往是利欲熏心。
乔这一次的进攻非常猛烈,黑野马几次命悬一线,可是乔最终仍是惨败,“死了八匹马,累倒了五个——那匹无与伦比的黑马毫发无损,依然自由自在。”不断的追捕反而让野马越来越有经验,更加野性十足。
可肮脏的“火鸡爪印”老厨子看准了黑野马离开母马群太久了,孤独寂寞的黑野马会很快受到小母马的诱惑而放松警惕的。果然,黑野马并不知它喜欢上的那匹棕色小母马是老厨子故意安排的,黑野马正沉浸在爱情的欢乐之中,却不料中了奸计,落入圈套,被丑陋、矮小、勾腰驼背的老厨子轻易的抓住了。
“狂怒的野马绝望地躺在地上“四蹄已经被绳子牢牢地绑在了一起。他还是徒劳地挣扎着,直到精疲力竭,一阵阵强烈的呜咽使他全身抽搐,大滴大滴的泪珠顺着面颊滚落下来。”愚蠢而肮脏的人以为从此大获全胜,可黑野马不肯妥协,眼看被赶进牧场和畜栏的时刻,黑野马积聚所有的力量反抗,改变路线冲到最陡峻的悬崖上,跃身而下.......
高贵的灵魂不容玷污,最好的驯服是还以自由的意志。西顿写动物,赋予它们坚不可摧的品质。每个动物都鲜活的站立着,它们是自然的杰作,是值得骄傲的存在。西顿写动物,像立了一面又一面镜子,让人类照出自己的善良和高贵、愚蠢和丑陋,人不是万物的唯一主宰,人应该学会敬畏,不论时代如何变迁,科技如何进步,“万物有灵”的古老文明的基因不该丢弃,天地之间,一粒尘埃,一株杂草,一个生物,一种气象,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践踏众生,通向自我毁灭。人只有珍视自然界的一切,才是珍视自己的前途命运!
作者介绍: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Seton Thompson ,1860-1946),世界著名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作家、探险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美洲林学知识小组联盟”的奠基人、美国童子军的创始人之一。
西顿出生在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其小说《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本书使他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并使他赢得了“世界动物小说之父”的美誉和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