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了一节英语课,讲课老师渊博的知识,娴熟的多媒体应用,与高考密切相关的讲解和训练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更让我佩服的是老师敢于、善于运用教育惩戒这个好多年轻教师都不敢用、用不好的教育利器。
这节课的容量很大,第一部分是重点词汇的识记、分类、用法等等,在提问到第三位学生时,那个学生不会,老师就换了另一个学生回答,而在另一个学生回答的过程中,前面那个学生一直是被罚站着听的,直到第二个学生回答完毕,教师当众表扬了之后,才让站着的那个学生坐下。我当时就意识到,这就是很恰当的教育惩戒:同样的任务、同样的时间,别人能完成,你为什么完不成?你完不成,你就应该接受现实的惩罚:罚你站着听别人讲!后面还有几位学生也受到了这样的“待遇”,而由于学生和教师形成了默契,丝毫没有影响教学,相反,对大家的学习倒是一种促进。
如果一个人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那这个社会就要为此遭受更多、更恶劣的报应,不是么?一个理想的社会不应仅仅有赞扬和歌声,更应该有批评和惩罚,要不,法律就会是一纸空文,社会就会回到野蛮时代。
就教育而言,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惩戒是教育有机体里不或缺的重要组织部分。教育的对象是正处于成长中的学生,而学生的成长需要经历各种各样的探索和尝试。从学生角度讲,探索和尝试是否合乎科学和道德,当然需要一个评判者。在课堂教学上,教师当然是天然的评判者,这个是全社会共识,也是教师的职责所在。老师的评判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学科知识层面,二是道德层面。在课堂上,教师的评判大多是学科知识层面,但道德层面也必然会涉及,毕竟,在许多情况下,知识里面也蕴含着道德内容。
可悲的是,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和教育规模的扩大,更由于一些不良媒体以偏概全的报导,中国当前的教育舆论是十分不利于教育惩戒开展的。教师批评两句学生,就有可能说是“侮辱”学生,更有可能被担升到“体罚”的高度,这实在是中国教育的不幸。过去,教师被称为园丁,园丁是干什么的?园丁其实就是手拿斧刀的专业人士,看到有什么不符合专业标准的旁逸斜枝,就会用力去砍去斫,他才不会再乎树是不是会感觉到痛,因为,要想让树成为栋梁之才,怎么能让树由着自己的性子恣意疯长呢?
我们是小小的教师,我们管不了那么多,但在我们的课堂上,我们就要有教育情怀,大胆使用法律赋予我们使用教育惩戒的权利。如果我们自己放弃了,久而久之,最后真的有可能被别人给剥夺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