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个随笔,夜里又想了些事,对自己曾经因“底气不足”未能坚守教育理念而若有所思。
那几年,一心跟着团队推广阿福童教育,却不曾想在项目压力面前,我对教育理念的坚持在现实面前多少也有些退让,而且很多“退让”都是当时在那个情境下没有意识到的,如今回想起来,决定写出来,如果同行看见,或者自己再回公益教育领域,能对正确的事情再坚持一点,对不符合理念的事能坚定地拒绝。
10年和11年的时候,项目进入随迁子女学校,当时学校虽然同意我们开展课程,空给我们的时间却是每周三的快乐半天。我们欣喜而天真地认为随迁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有我们这样的课程进校是孩子的福气。犹记得当时有几个孩子不乐意,希望还他们时间上体育课和音乐课。原来,他们课表里的体育音乐课都被挤到周三下午,而与我们一样的各家公益机构想开展课程,“侵占”的也是周三下午。可惜,当时的我并不敏感这一点,儿童享受某些课程的权利其实已被侵犯。后来,还有学校利用午间时间给我们开展项目的,哎……完全没从学生角度去想,如果再来一次,应该协商时间,而不是就答应了。
比较幸运的是,后来转战嘉定的几所学校,校长倒是拿正常上课时间,一般是比较对口的班会课或自习课。
项目开展中另一个至今耿耿于怀的是拍照,资方一定需要照片来证明,各报告和公开资料上也很多照片,我一直不太理解为什么非得照片,以及我们使用照片的权利是否得到赋予。肖像权或隐私这块在国内似乎一直就是薄弱环节,甚至儿童的监护人都没有意识。不知道未来项目这块,资方,实施方和受益人之间是否可以有更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