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故事里,烟尘谩谩,我们打开扉页,用回忆温暖现在,结果迷砂了眼睛,把它扔出角落,却舍不得丢掉。
1
我交朋友不管他有没有钱,因为大家都没钱,所以就成了朋友
前几天彬彬打电话给问我:“怎么样?”
我:“挺好的,就是没钱。”
彬彬:“你还年轻,慢慢来。。。。叭啦叭啦”
我打断他的话问;“你呢,还好吗?”
彬彬:“不怎么好,压力大啊,要交房子首付,房子不大,就100来平方,价格不贵,也才七千多点。”
我;“#%*$艹#。。。。。”骂完挂掉电话。
彬彬有钱,有次去相亲,,他害羞,拉着我一起去,我又不傻,我不去。他竖起一根手指:“一百!”
“不去。”
他又竖起一根手指,我说:“哥一向视金钱如粪土,区区俩百就想玷污我高尚的人格,怎么可能?”慷慨陈词差点感动到自己,我真伟大。
他继续摊开出一只手:“五百,不能在多。”我咬着牙坚决地摇了摇头,早已过了凑热闹的年龄,个中利害太大,承受不起。
金钱不行,他改为色诱。他说:“你看,我叫你去,那女方是不是也会叫朋友,可能还会叫好几个,到时给你介绍个美女。”像我这么伟大的人怎么会。。。。。
“外加五百。”我说
“俩百,不去拉倒。”他说
“成交。”看他也老大不小了就当可怜一只单身狗吧。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我真TM伟大
2
记忆中大人总是很忙,我基本是放养长大,好像周围的野孩子都是这样,野生的孩子精力充沛,不发泄完晚上睡不着,一天天的,调皮的很,小小的一方土地被常常我们惊的鸡飞狗跳,只要不作奸犯科大人大都不会干涉,长而久之,胆子越来越大,也练就了一身铜皮铁骨。
泥水里摔过跤
稻田里捉过鱼
树上摘过果,掏过蛋
山里放过火
江里裸过泳
你的童年有我幸福吗?不用规划路线,随处都是天堂。现在想起还是会高兴到想翻跟斗呢。
十岁那年夏天,空气炽烈,我和彬彬跑到湖边避暑,湖边有垂柳,柳上有蝉鸣,微曛的风,澄明的水,我撺掇彬彬别辜负这自然的馈赠,脱光衣服下水。他没抵抗住诱惑,“噗通,”“噗通”俩个旱鸭子跳进湖里,不会游泳,只敢在岸边周围活动,但也足以满足俩个孩子的天性,我俩尽情地徜徉在这清凉的湖水里,从日当正午一直玩到夜幕四合。在水里泡的时间久了,手和脚都泛起一层白皮。
回到家我被暴揍,彬彬被暴揍加双击,伤痕累累,我后悔死了,我不后悔自己下去,我后悔撺掇彬彬,忘了他是圈养,家教严明到令我发指。我后悔,我愧疚。
后来,我学会了游泳,他没再下过水。
3
多少岁开始才叫青春?
十四岁?十六岁?还是四十岁以下,我听说是开始明白男女之间才有资格叫青春。拜他所赐,我的青春比一般人开始的早一点。
彬彬家境丰余,家教严明,少年的彬彬和电视小说里的邻家男孩一样,齐眉的斜刘海,帅气的面庞,永远都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有轻微洁癖。
他有个女朋友,女朋友叫小英,两人小学同学,初中同学,高中还是同学,纯真的年代,两人的恋爱必须要遮掩到不露一丝痕迹才能避免被扼杀在摇篮里。每天晚上彬彬都带上我给他打俩掩护,么淡,我才十四岁,十四岁就做电灯泡,怎么没电死我。
俩人约会的地点就在村傍的马路,他俩走在前面郎(nan)情(dao)妾(nv)意(chang),我走在后面受尽冷风吹,我曾上前听过他们聊天:
“吃饭了么?”
“吃了。”
“晚上吃的什么菜?”
。。。。。。。
好吧,我是傻×
三人就以这种诡异的模式结束一天又一天,如是数年,有一次大雨刚过,路上没有灯,只有农家零星几盏散发橘红色的灯透出来微弱的光。坑坑洼洼的马路蓄满了积水,一辆汽车呼啸而过,三人瞬间成了落汤鸡,脸上污水横流,寒冬腊月,他俩笑的像个白痴,我想骂娘。
4
后来,我漂泊他乡,彬彬读高中,大学。他不善言辞,我敛藏于心,俩人都本是疏于靠电话联系的人,基本零交流,只有每年春节聚再一起,去年得知小英已为人妇,新郎不是彬彬。
小英没考上大学,俩人天南地北,外界的熙攘纷扰,不同的生活模式,未来阶级分层的不确定,俩人渐行渐远。我再没有听他说过小英的名字。
一家餐厅,如果当时你路过,你会看到一个怪异的场景,俩个男生正死命的喝酒,对面的女生左右扭捏,欲言又止,最后甩甩包走了,彼时我被骗陪彬彬相亲,他说会有好多美女我才去的,美女是有,可是只有一个,我不能喧宾夺主啊,所以我只管吃喝,你们聊,你们聊,当我不存在吧。咦,彬彬你怎么回事,你怎么陪我喝上呢,你看美女都走了。
你说你害羞。
我记的是有一次你手机坏了,晚上借我手机打电话给小英,开头一句永是:吃饭了没。
我喝酒次数不多,却从没醉过,那天晚上喝到吐,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俩人扶持踉跄跌到,在草坪上睡了一夜。
5
转眼离家近十年,我也会偶尔惊诧于自己如今的模样,前几天,有个朋友路过南昌,两人吃完饭,喝过酒,回到酒店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朋友打电话给在南昌的异性朋友,说想暖被窝,滚床单。哥们,你是有多饥渴?我把地上小卡片扔给他。
我也打电话给异性朋友,第一个关机,第二个迷糊地问我什么事,我怎么说?我难道说我也很饥渴,我说:“没事。”
对方说:"神经病。"
还好,你们都不是神经病。
秋风渐起,阳光温眴,见识了形形色色,我常常会想起那条破败不堪的马路,想起那些只有几盏散发橘红色的灯的晚上,我一直以见证者的身份见证彬彬和和小英的美好,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以为美好到可以互相拥有,可以成为佳话。但不是每一个美好都能互相拥有,而我也不是见证者,我只是陪伴他们的一盏昏暗的灯,无法照亮那条昏黄的路,如若遇见,只需要静静地欣赏,但最终,都不是我们自己生活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