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互联网的浪花里许多东西莫名其妙的就流行起来,比如最近的一个词“仪式感”。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词。
前不久,我看过一个朋友柠檬姐发的朋友圈里说,她每次吃大排档的之前,都要自带高逼格的饮品和杯子。
再P上一张美美的图片发出来,经过这番在我眼中不可思议的仪式之后,祭出逼格满满的拉仇恨状态来。而后跟着点赞无数。
然后就着满满的仪式感,神圣地在路边摊上热火朝天地嗦粉、不知疲倦地撸串,如此,人生才算圆满。
用现在的网络语言来总结就是,她是一种懂得生活仪式感的人,她的逼格要比一般人高很多,自然朋友圈的装逼几率也会提升,被点赞的次数也会提高。
我无法认同柠檬姐对于仪式感的理解,我始终认为这只是停留在肤浅的表面。
我的另一个闺蜜苹果妹告诉我说她最近的一次收到礼物节日似乎是今年的情人节,当她老公兴致勃勃地捧回一大束开得火红的玫瑰花回来想博美人一笑的时候,看着眼前那束包装精美的玫瑰,那时的她心里是滴血的。
因为她和楼下花店的老板娘混得比较熟,前一天才说好了,等情人节过了之后买花给她打!五!折!
看着红得剌痛她的眼睛的玫瑰,她实在忍不住了,涏着脸问她老公,“下回过节咱能不能不送花?不送礼?如果你把买这花的钱给我折现我会更开心,嘿嘿……”
苹果妹执着的亲手否定了老公为她举行爱的仪式,虽然收获了妈妈和姐姐还有老公的一堆白眼,可是表达了内心意愿的苹果妹那滴血的心似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治愈。
是的,她就是这么一个粗人。而且打小她就是一个粗人,生活过得糙,不太在乎吃什么,能入口果腹就好,也不太在乎穿什么,不会衣不蔽体就行。
节日、纪念日什么的仪式在她那里基本上是传说……
所以,柠檬姐和苹果妹对于仪式感的认同度基本上可以用一个段子来总结:
大街上,穿短袖的和穿羽绒服的擦肩而过,各骂一句:傻逼。
02
中国传统文化特别讲究要“以礼服人”,记得《礼记》中的一句:“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古人一直讲的礼其实就是一种仪式,只有懂了礼仪,才会有了廉耻,才会充满敬畏。当然那是封建王朝为了维护阶级统治的一种手段方式。
而我自己是一个没什么信仰的人,不太信神佛,也不迷信科学,倒不是说我否定科学知识,就是对一切都比较平淡,完全没有达到痴狂的程度,所以对于庆典、祭祀等活动,我更觉得它们是过于形式,实际意义不大。
仪式感,我觉得可以有,但不要强求,否则就会流于仪式,变成了形式。
第一次知道“仪式感”这个词是在高二。从我的一个室友那听到的。
当天具体的情形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仪式感”这个词就像一个烙印一样,深深地触动了我那大条的神经。她说:“我需要生活的仪式感。”
仪式感是什么鬼?而你所追求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似懂非懂的我那懵懂无知的内心里当时只浮现出一个感觉就是:这姑娘好酷!
当我还处于人生最懵懂无知的少年时期,整日与和我差不多懵逼的二货们在校园里为了一颗糖,一块肉打进杀出的时候,她已经早早地在追求生活的“仪式感”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有人说,奥黛丽·赫本的经典影片《蒂凡尼的早餐》里,霍莉会穿着黑色小礼服,戴着华美的珠宝,在蒂凡尼精美的橱窗前,慢慢地将早餐吃完,可颂面包与热咖啡,宛若变成盛宴。
这诗意的仪式感,让苍白的生活光华熠熠,映照着霍莉心中美好的向往。
《小王子》中狐狸说,“(仪式)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仪式无处不在,仪式感是人们表达内心情感最直接的方式。世界上的人千姿百态。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多好,每个人对生活都有着各种不同的见解。
弗洛伊德认为,仪式感的本质是一种强迫症。
“仪式感”是在一个行为过程中与“直接产生作用的行为”部分相对,对行为效果并无直接影响,而主要是通过对于人的自我身份意识、行为意识的心理强化作用而产生间接影响的那一部分行为过程。
03
而让我真正意识到仪式感的存在感是在几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已经领证两年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举行婚礼。
有一次我去她家里玩,刚好遇到她的婆婆也在,我出于礼貌和老人家打招呼,“阿姨好!”朋友也十分自然地抬头喊了一声:“阿姨,我们今天不在家吃饭。”
说实话,当时我的心理是特别特别的惊讶,一出门,按捺不住的我立马就问她,“刚才的那个是你老公的妈妈没错吧?”
她点点头,“是啊。”
“啊!啊!啊……你不是已经领证了吗?那你为何喊她阿姨?!”我着实被她惊出了一身冷汗。
她笑了笑,然后特别平静地告诉我:“人的一生都是在仪式中度过的,从满月到毕业,从婚礼到葬礼,无数个仪式提供无数个身份让人们和你一起得到认同。
而现在,我需要一个仪式,让我告别过去,为我的人生开启一段新的旅程。在我看来,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之前,我都不算是正式过门。现在我和她儿子就是合法的同居关系而已。”
我能理解她的内心诉求,她用她最简单的动作来划出内心对这段婚姻的界限,因为需要仪式感来表达内心的庄重与情感。
希望在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仪式上,身着婚纱,许下誓言,交换戒指,在觥筹交错里切下幸福的蛋糕。至此,这段婚姻才算圆满。
虽然我还是被她的合法同居关系的概念给炸得外焦里嫩,也不太能认同她一直称呼丈夫的母亲为阿姨的做法,但是还是在心里狠狠地赞了一下她为自己追求仪式感的坚持。
因为一直在我的潜意识里,只要是领了证了,那两人就是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中的合法的夫妻了。这一纸具有法律效力的婚书才代表着人生的另一个阶段的开始。
而那不重要的婚礼充其量就是一大堆认识不认识,熟悉不熟悉,相关不相关的人聚在一起大吃大喝一顿,再顺带地昭告一下,我们已经可以合法的睡了对方了。
繁文缛节不过是个形式,婚礼再隆重也不能代表爱情,灰姑娘和王子在婚姻生活中一言不合也极可能会走向离婚。
我完全被她用她对仪式的坚持彻底刷新了我对仪式感的认识与理解。
当代神话学大师约翰·坎贝尔在《神话的力量》中说“很多人认为人类所追求的一切就是生命的意义。
我不同意。我认为人们真正追求的是一种存在的体验,因此我们的肉体才能和心底的存在感与现实感产生共鸣,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存在的喜悦。”
而我那位可爱的朋友的坚持,除了是对于过去生活的告别,对未来生活的开启仪式之外,更重要的是寻找到了自己存在的喜悦。
不管别人如何理解,都要让自己被生活庄重的对待。
就像如梭罗所说的一样: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的有意义,我希望活的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仪式感对于生活的意义大约就在于,用庄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生活里每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情,不管别人如何,一本正经认认真真地把事情做好,才能真正发现生活的乐趣和自身存在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