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01
晚饭后,我又去那家小公园散步了。公园很大,亭台楼阁或雅致或精美,在晚霞中各自静默。
三三两两的人不时出现在小路上,小楼边,亭弯拐角处。
有的疾步匆匆的奔跑,一阵脚步劈啪而来,又劈啪而去。
有的人和同伴一起慢慢走着,热闹的聊着什么,不时开怀大笑。
还有的老人,一边听着收音机,一边缓缓前行。收音机里传出的咿咿呀呀的腔调述说着生活的惬意和满足。
我戴着耳机,听着音乐,不紧不慢的走着。我也是这流动的风景中的一个小点,每晚我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锻炼体魄,消耗这难得的悠闲时光。
我的对面远远走来了一对男女,我开始没有仔细的看,以为只是如我一般来晚散步的路人。可是后来,他们的身姿和动作又分明吸引了我。
这对男女手牵着手,男的身材魁梧,体型健硕,他在开心的说着什么,不时看向身边的女人。
在这个高大男人身边的女人,看起来非常娇小柔弱,她穿着一条式样简单的白裙,马尾辫,脚上蹬着一双白鞋,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干净。
她也看着正盯着她说话的男人,一脸喜悦幸福的模样。
我突然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这个女人应该是我的同学静了。几年前她嫁到了北方,我们失去了联系。如今她回来了吗?身边的男人应该是她老公了。
我莫名兴奋,快步走向他们。他们显然也看到了我。静看着我,嘴角一弯,指着我哈哈一笑:“兰,是你啊!”
“是我,你回来了?”
“嗯,我昨天回来的,正想着要和你们聚聚呢!”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跟前。如果不是她身边有个男人,我们应该已经抱在了一起。
我们笑着,互相看着。几年不变,这个当年的小丫头还是发生了变化,虽然清纯依旧,但是眉眼间已然有了妇人的温婉,一颦一笑更有了风韵。
“这是我老公”静拉着身边的男人给我介绍。又转向男人,“这是我的同学兰。”
男人依旧拉着静的手,只是笑着看向我,点头示意。
“兰,我明天去找你玩。”
02
短暂的叙旧后,我们分开了,各自继续着没有结束的行程。我依旧不紧不慢的前行,但耳机中的音乐已经提不起我半点兴趣了。我的思绪早已飞到了几年前。
我和静是初中同学,我们两家挨着很近。所以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
几年前,我上了大学。而静则进了一家服装厂上班。听说她是那里的检验师。因为各自不同的人生轨迹,我们开始很少见面,渐渐疏远。
后来,陆陆续续听到妈妈传递给我她的消息:静恋爱了。听说是公司一个制版师,但是年纪大了静十岁,家里很穷。
“听说静今天带男朋友来家里了,她妈妈把人家带来的礼物都扔出去了。”
总有特别的关于静的消息传来,从大人们绘声绘色的描述中,我想象出静的尴尬处境。
当时,因为担心她,我很想见她一面,当面问问。但是,我几次去她家都没有见到她。而我也不想给她打电话。我只是固执的想着,一定要当面问问。
我终于没有等到见静的那一天。因为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问她,她就走了。
那天晚上,我回家后,妈妈迫不及待的告诉我,“静结婚了,一周前就结了。她瞒着家里人,拿着户口本就和男友领了结婚证。现在,她已经去北方老公家了。”
我当时错愕之极,张大了嘴,啊了半天也没有发出声来。半晌,才回过神来,闷闷的说到“结婚了?走了?”
“是的,她不顾家里人反对,直接嫁了过去,连仪式都免了。听说男方家里都拿不出像样的彩礼。哎呀,这个孩子,真是让人不省心。她妈妈都快气死了。”
家里穷?大十岁?这个静,就这样把自己嫁了。也没有通知我们,搞什么鬼呢?
我怏怏不乐,有些责怪老同学的不告知。也在担心她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地嫁给所爱男人后的生活。
这个世界,从来不会因为你用力的爱它,而回报你同样温度的热情。有时候它会直接甩来几记耳光,简单粗暴的让你成长。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臆想着静的生活。但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后来,包括她的家人。
如今,静回来了。看她与老公和谐温馨的样子,应该是幸福的。我的心里暖暖的。我期待着明日静的来访。
03
第二天,静果然如约而至。已为少妇的她,在我这个老朋友面前,恢复了过去的活泼调皮。她走到我跟前,摸着我脸上的滑润,取笑我怎么这么胖了,竟然有了杨贵妃的仪态。
我们互相揶揄着,调侃着,好像昨天还在一起上学背书,被老师罚站在教室门口。
我终于问到了她的老公。她收起了刚才还在嬉笑的脸,脸上浮现出安详宁静的神色。
她的眼睛定定的看着我,认真的对我说:“兰,他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公。”
我有些诧异,是什么样的感情竟能让这个顽皮的丫头如此沉沦呢?
静告诉我,老公虽然大她十岁。但是,他们有着相同的兴趣爱好,他们互相吸引和欣赏。
当年她没有考上大学,来到工厂上班,郁郁寡欢。她羡慕我们这些考上大学的同学,感觉自己很卑微。
她拼命的工作,休息时拼命的看书,很少回家。她让自己陷身于忙碌之中,以逃避现实的落差带给她的烦恼。
在一次公司聚餐会上,她碰到了现在是她老公的制版师,他们的座位挨着坐在一起。
那天,他们由一本书【飘】谈起,谈到斯嘉丽的坚韧和乐观,瑞德的机警冷静,阿希礼·威尔克斯心心念念的田园牧歌生活,感觉是那么默契。后来发现他们连对大个子山姆的喜爱都是一样的。
那一刻,她真的觉得找到了人生的知己。而他也欣喜不已。
聚会后,他们进一步深入交往,还是以书为媒,常常互相借书,谈书。再后来,他们恋爱了。
但是,因为年龄问题,因为他是北方人,因为他家境不好,只有一个年迈的父亲和他一起生活,她家里人激烈反对。
回首那段为感情而争的日子,她的脸上有些黯然,“我并不想忤逆父母的意思,但是,我觉得,来自灵魂的共鸣比任何一种肤浅的吸引都要长久而有趣。人的五官走眼,但是三观更走心。我就是想找一个三观一致的人。”
“都过去了,你现在是幸福的。你父母应该高兴放心了。”我把手放在她手上,轻轻拍了一下。
她的眉眼绽放开了,脸上一扫刚才的阴霾,声音也清亮起来,“是的,我们回去后开了家书店,后来又在网上开了书城,日子越来越好,车子房子孩子该有的都有了。他也总说我是他的福星。现在我爸妈他们也不说什么了。”
她眉飞色舞的描述着一些过往的细节,说到动情处还拍了一下桌子,话音里掩饰不住的得意和骄傲。
临了,她不好意思的告诉我:“他说,我是他在南方最大的收获。这是老天赐予的缘分,他要珍惜。他说当年在困难的时候,我不顾压力嫁给了一穷二白的他,所以,他要用一生来回报。”
04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每一段爱情,都始于外表的互不讨厌,接着是感觉的彼此美好,灵魂的相吸引,最后是心有灵犀的了然通畅。
便是贫穷又如何呢?肩并肩奋斗的岁月,可以碾碎一切的苦难。而最终,我们终于手挽手同看夕阳。
互相吸引的磁场,最终将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如同老酒陈酿,弥久醇香。
因为你,贫穷时于我不离不弃。于是我,富贵时与你共拥共享。你是我南方最美的收获,而我是你一生最好的归宿。
那个当年嫁给了贫穷和爱情的女孩啊,你从来不悔,而我更是一生无憾。
因为记得你常穿的绿罗裙。我出门之后觉得芳草地也尤甚可爱,不忍践踏。我呵护这梦里梦外的幽香,只因为这是爱情最好的模样。
那个嫁给了穷人的女孩最后过得怎么样了?
她终于找到了心灵栖息之地。从此长河落日,现世安稳。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