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总会被每一章节开篇和尾声那细腻动人的景物描写所打动,好似我从未见过这样美的风景,就算雷雨交加,狂风席卷海浪都刻画的那样清晰完美。但与之相反的,书中的人物形象和他们的经历却让我无比揪心,更引发我深深的思考。
从前我一直认为学霸应该是过着健康生活,把手边的事都打理的井井有条的精英人士,但直到看到戴维,我才意识到我错了,我反复问自己一个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戴维那样从聪明,毕业于剑桥大学,拿着足够让所有人都羡慕的学位,可他依旧颓废,他在不到工作,他开始酗酒、吸食大麻,并最后选择在父亲的小花园里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什么?
我惋惜于如此高学历的人才就这样选择离开这个世界,我从他的世界里感受不到一丝爱与温暖,也学是早年的经历让他与父母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多,这或许就是他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学习的原因,除了回学习,其他一无所长。哈罗德最终还是把自己的童年悲剧转嫁给了自己的儿子。
哈罗德,因为要独自行走627英里去贝里克拯救身患癌症的奎妮而被称为朝圣者,87天的旅程,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与他擦肩而过,有的在他心中留下印象,有的则没有。我依然记得他在一条国道上大声地喊戴维,可直到最后才发现那人只是长得像他罢了,他感到悲伤,那些原以为会被深埋心底的记忆统统都涌现出来,刺痛他,警醒他。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突然发现那些我们自以为已经遗忘或不在意的事情,它们会一直停留在我们的脑海中,在一处不起眼的地方,就像墨鱼汁,当我们心中的那块地方再次受伤,它们就会潮水般涌现出来,将我们整个人吞噬掉。
戴维离开了,而在旅程的尽头,与癌症抗争的奎妮也去世了,不难看出,哈罗德的这场路途并未对结果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死亡是每个人的宿命,而对于癌症晚期患者,我们只能默哀。
或许结果已经不重要了,我依然相信朝圣和信仰只属于哈罗德一个人,这场旅程很艰苦,但同样哈罗德也在艰苦中收获了幸福,从前的他寡言少语,从不同意养狗,更不会照顾儿子,而在旅途中,他细心的照顾年轻的追随者,为他辩护,为他放慢脚步,宽恕他,原谅他,给他父亲一般的爱;他还和流浪狗丢起了石块,独自与流浪狗做了一段艰难但充实的时光,当流浪狗选择离开,他没有挽留,而是选择放手;而当里奇带领其他的朝圣者们先行一步,选择抛下哈罗德并抢走他的荣誉是,他都表现的很平淡,并选择了默默的坚持走下去。
他为莫琳和奎妮挑选了礼物,给加油站的女孩写信,给她寄明信片,他甚至开始于路人交谈,倾听他们的故事,并遵守与一个陌生人的约定。在行进的过程中,他没有选择将自己封闭起来,而上大方的将心门敞开,去接纳不同的人和事物,去学习如何依靠野外植物生存下来,最终他做到了,但当他来的奎妮身边,他突然发现结果并未改变,真相总是这样残忍,但他选择了接受,或许痛苦和泪水已在心中化作浓浓的酒,但这滋味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