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房间,就看见夜风吹着白色的纱帘在飞舞,寂静昏暗的房间里显得多了些生气。几步赶过去,抓住纱帘向左右一用力,头顶上的滑轮发出“沙沙”的响动,带着纱窗缩进了墙壁的角落。上悬打开的窗户被用力的合上,接着将把手狠狠得拧了90°,窗户一下子完全打开了。将近两米宽的窗户横亘在屋子那块小小空地的中央,突兀而又倔强。将一个铁盒的波尼亚橄榄罐头掖在窗角,深咖色的窗户紧紧的挤压着白色的纱帘,完全看不出长久相处的甜蜜。窗帘被夜风拂动,发出噗噗的声音,帘角打在窗户上又啪啪作响。外面天还没有黑,无云的天空还那么蓝,只是少了中午时的明锐,相较有些暗淡。少了窗户的阻挡,光线冲进屋子,虽已后继无力但仍然在肆无忌惮的张扬。
暗红格的老式单人沙发被扭转了过来,搬的离窗台半米左右。脱下外套随手仍在床上,重重的坐下。胡乱甩掉鞋子,将脚搭在窗台上高高翘起,向后挤了挤,努力找到一个最舒适的姿势。点上烟,深吸一口,看着烟头亮亮的像块吹明了的碳。屏住气,紧抿着嘴,头向后靠,皱着眉盯着天花板上的石膏线,似乎在思考难解的题,又好像在欣赏绝美的画。吐出的烟被夜风吹散,卷在一起填满了整个屋子。一口接着一口,很快一根烟就抽完了。又拿出来一根叼在嘴里,没有点上,看着窗外的街道、值班的警察和对面的总理府,眉仍未舒展。
我喜欢这家宾馆,很多人都说我会选,最好的位置、最好的服务、最漂亮的服务员,当然还有最难吃的早餐。嗯,其实我选这里是因为这有这里的窗户够大,且能够完全打开。外面的街道除了上下班时间,就永远是安静的,连行人都尽量放轻脚步。手机里在放着薛之谦,单曲循环《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把烟放在小圆几上,起来给自己到了一杯whisky,想下索性整瓶拿到了沙发旁。抿了一口whisky,含在嘴里,感觉着冰凉的液体在唇、舌和口腔间流动,留下一片麻麻的刺痛感。被加热了的酒液,逐渐的释放出大麦的香气,很快就占满了口腔,又塞满了鼻腔。仰起头,看着天空由蓝变成灰,灰又变黑。漆黑的房间里只有低沉的歌声,风不知何时停了。举起杯,“我敬你”,说罢将最后的酒一饮而尽。砰的一下关上窗户,也彻底将内外相隔离。烟不知何时被风吹落在地上,现在又被脚踩上碾过。手机里仍传来薛之谦的声音,“字正腔圆的演说撇清所有关系,我听见了你的声音”。夜深了,无有梦,唯夜风又起,吹打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