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想写点什么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妙的地方可不止这一处。
读这本书的时候已经过去很久了,书中的东西很多早已记不清了,唯独记得的就是那3人之间的荒谬故事。我不知道那时年少的我是怎样看待爱情的,又是如何读懂这本书的。现在,经历了之后,我的见解或许更深刻了吧。
我曾经是极度相信爱情的,我渴望爱情,我认为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就因为一种感觉而生死相随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我开始寻觅。有人告诉我爱情要等不要找,但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世上大概就不会有情侣了吧。因此,我在爱情里,我愿意主动。可我不知道怎样才算真正的爱情,一个眼神就能让人一见钟情吗?如郭襄的一见杨过误终身。太难了吧,其实我们更多的会被一个人外表所吸引,随后才会去了解他的内在。可是这样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会对很多符合自己审美的人产生好感,而爱情的产生就取决于那些人中谁又对你产生了好感。这样看,我们都不曾是彼此的唯一,不过是两个广泛撒网的人套住了彼此。
振保是不爱娇蕊的。他不过是在她身上看到了初恋情人玫瑰的影子,朋友之妻,他也毫无顾虑的玩弄。我倒是很喜欢娇蕊,喜欢她的爱干净纯粹。她爱振保,愿意为他背上骂名,而东窗事发那个男人退缩后,她还是离了婚,证明她爱过。我曾经也是,可以为了一个人,默默承受,不过我的爱懦弱了,我藏在了心里,如同万千的怀春少女。
后来,我开始不相信爱情了。或许是也遇到了振保那样一个男人吧,我不在单纯的为了爱而爱。在开始一段新恋情的时候,我会考虑我能和他在一起多久,和他在一起有什么利有什么弊,甚至会精确到我一开始会不会对他付出真心。这样的我,好像鲁迅笔下的人物,麻木不仁。我再也没有那种春心荡漾的感觉了,我再也没有可以为了一个人而背叛全世界的冲动了。大概是老了吧,在过十年,我应已儿女双全了。就是不知道我的先生会是什么样,希望他不要太差劲吧。
你听过灵魂伴侣吗?这是我从未放弃过的追求,即使我已不相信爱情。soulmate,我第一次听就觉得很浪漫,那个人影会偶尔浮现在我的脑海,告诉我生活依然美丽。那会是怎一个人,和我默契十足,和我心意互通。是现在所说的门当户对三对同吗?如果可以,我愿意为了他,去流浪,哪怕不得善终。如果没有,我就做一个像孟烟鹂一样的女人吧,静如止水,贤良淑德,大家公认的好媳妇,同时却又卑微懦弱的追求看似不堪爱情。
说到底,我还是没有弄懂什么是爱情。曾经的恋人中,我不知究竟爱谁。或许只是爱了一个假象吧,那个人,在我心里,在我最美好的年纪时给我留下回眸。
“我走过山时,山不说话,
我路过海时,海不说话,
小毛驴滴滴答答,倚天剑伴我走天涯。
大家都说我因为爱着杨过大侠,才在峨嵋山上出了家。
其实我只是爱上了峨嵋山上的云和霞,
像极了十六岁那年的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