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就好”的理念使得中国人的一言一行都要把握好分寸。谨慎的人在人际交往中,就像林黛玉进贾府一样,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
先弄清对方是谁
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中,首先要弄清楚对方到底是谁。中国人认为“有人才有事”,而且“事在人为”,很难“对事不对人”,所以常常把人和事联系在一起。在中国社会,每听到一句话,如果不清楚是谁说的,就很难判断它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可见弄清楚对方是谁,乃是开展人际交往的第一步。
中国人比较倾向于“差别对待”,以不同的标准来对待不同身份的人。如果你的职位比我高,那你说什么都应该是比较正确的;如果你和我职位平等,那就以“来而不往非礼也”的态度对待你;如果你的职位比我低,我不会以大欺小,却绝不容许你以“下”犯“上”。
这样看来,中国人似乎没有是非观念,但事实绝非如此。在中国社会,职位低的人是不宜反驳职位高的人的。举例说明,如果你的上司冤枉了你,你该怎么办?据理力争的话,他会明白是他错而非你错,但这又如何呢?他身为上司,竟然失察而冤枉了你,自然觉得相当没面子。
中国人没有面子的时候,最要紧的,便是设法找回面子。如何挽回他的颜面?很简单,一心一意地找你的毛病,只要被他抓着了,他的面子便全回来了。他一心一意找你的差错,你真的插翅难逃,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迟早会被他逮个正着。
但是,如果上司冤枉你后,你保持沉默,一句话都不讲,表面上看你是忍辱负重,其实不然。你的上司看到你居然一言不发,就会觉得奇怪:“这个人怎么搞的?难道我屈说了他?”于是,他自然想着解开谜团,结果发现自己确实冤枉了你,并由于自己内心愧疚而善待你。
一般来说,上司冤枉你,纯属偶然,很少有上司故意颠倒是非,存心而为之。但是你若不幸碰上这种上司,足以证明上司早已容不下你,在这种情况下,你据理力争又有何用?不如另谋高就,“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如果你没有别的门路,最好忍气吞声,说不定上司见你一直逆来顺受,网开一面,不再针对你。
如果你不幸遇到的是个迷糊的上司,这种情形倒是常见,因为无能者身居高位并不是稀罕事儿。遇到这种上司,你说得再对,他都可能斥你为狡辩。不如安静下来,好好做事,以免被他抓住把柄。
迷糊的上司不好,但过于是非分明的上司也很难相处。因为太过分明,以致刚愎自用的人,总是认为自己的看法都是对的。说你错,你就错,你再说多少话他都不会更改原有的判断。你据理力争的话,只会弄得面红耳赤,毫无用处。
如果你的上司不是以上三种人,那他就是无心犯错。这种无心的过失,是应该谅解的。没有必要得理不饶人,让无心错怪你的上司难堪,所以应当用沉默来暗示他有错误,使上司自己察觉,自行校正。
如果有人和你职位相当,却指出你的错误,而且到处宣扬,那你就可以积极地找他的过失。这不是面子问题,也不是心胸狭窄的表现。如果他发现你有差错,当面规劝的话,虽然你一时可能无法接受,但是他既然说的是事实,出发点又是为你好,你终究会心生感激,又怎么会记恨他呢?但他如果没有和你说,反而到处宣扬,那就分明是让你难堪。中国人一向是交互主义,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相反,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所以,你也只有全力找他的差错,照样宣扬一番,让他尝尝同样的滋味。
如果有人职位比你低,却敢在背后指摘你的过失,你通常可以不用有任何顾虑地去整治他一番;而且“当年别人教诲我,如今我也应该教诲别人”的想法,很容易变成理直气壮的借口。整他,是让他明白做人的道理:有话最好当面说,不要背后胡扯。
所以,对象不同,你采取的措施也应该不同。先问清楚是谁说的,再做定夺,这就是一种“经”,如何应变,则是个别的“权”。
中国人既然以人为主,那一切事都离不开人,也就是离不开人际关系。何况我们一直重视伦理,对于人的身份地位十分关心。看见或听说一个人,总要进一步追问是什么样的人,并且依据其身份地位做出不一样的反应,才算合理。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关系,以便进一步达成预期的企图。这不是“势利眼”,只要保持合理的程度,不要前倨后恭,没有什么不好。
【故 事】
相传,清代大书法家郑板桥去一个寺院游玩,并去拜见方丈。方丈见他衣着俭朴,以为他是一般俗客,就冷淡地说了句“坐”,又对小和尚喊“茶”。一经交谈,方丈顿感此人谈吐非凡,就将郑板桥引进厢房,一面说“请坐”,一面吩咐小和尚“敬茶”。后又经细谈,得知来人是赫赫有名的“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时,方丈急忙将其请到雅洁清静的方丈室,连声说“请上坐”,并吩咐小和尚“敬香茶”。最后,这位方丈再三恳求郑板桥题词留念,郑板桥思忖了一下,挥笔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坐,请坐,请上坐”;下联是“茶,敬茶,敬香茶”。方丈一看,羞愧满面,连连向郑板桥施礼,以示歉意。
这个故事通常用来讽刺方丈“势利眼”,其实方丈是根据对方的身份,采取了相应的方式和态度,只不过一开始就没弄清楚、看走眼罢了。
小心才不会上当
西方人在同别人打交道时,不论干什么,都要通过法律途径约束他人来防止自己上当,而且对于欺骗别人的人是相当鄙视的。中国人不会要求别人怎样,只会提醒自己“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很少去笑那些骗子,反而多少有些羡慕:“他真高明,居然骗了这么多人!”而对被骗的人,在同情之外,还有几分不屑:“你怎么这么笨,这种当也会上?”好像责任不在骗子,而在被骗的人。
其实,嘲笑被骗的人与鄙视骗子的目的完全相同,都是遏止骗人事件的发生。
西方人鄙视骗子,使其备受压力,抬不起头来。而中国人认为人人应各自小心,不要上当,使那些骗子无从下手。我们用“嘲笑被骗的人”的形式,来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被骗,否则不但损失惨重,还要惹人嘲笑。所以在中国社会,那些被骗的人,反而不敢以正面示人。
西方人的想法很对,只要大家齐心,共同指责骗子,便可以减少骗人的行为。而中国人更实际一些,要求自己岂不比要求别人更容易一些?“求人不如求己”,要求别人不要欺骗,远不如自己提高警觉更可靠。防人之心其实就是让人小心不要上当,因此“反求诸己”更胜一筹。
试想,如果你和别人初次见面,就老实地对别人说:“我是个老实人,人家说什么我都信,所以请不要骗我。”那对方会怎么想?当然是:“他最容易上当,不骗他骗谁?”如果蛮横地要求对方:“你不要骗我,否则我要你好看!”对方就想:“骗你又怎样?你既然被我骗了,说明你不如我,你又有什么能力要我好看?”结果照骗不误。
一般中国人是不会直接要求别人的,如果有人真的这么做,他往往会有拆穿骗局的能力。比如,老板对干部说:“我不会亏待你,但你千万不要骗我。你若是骗我的话,我绝不轻饶。”笨的干部就以为老板是个好骗的人,一开始虽然没想欺骗他,久而久之,就忍不住做些欺上瞒下的事。结果很快就被老板发现了:“我警告过你,千万不要骗我,可是你太让我失望了,我只好开除你。”
如果认为中国人专门欺负弱者,谁吃亏就笑谁,谁倒霉就笑谁,没有同情心,那就错了。中国人只有对自己人,对熟悉的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人,才会“痛心”地嘲笑他,目的在于“加深他的印象”,使他深切体会“人家在你面前同情你,实际上背后都在笑你”,从而下决心“自己要小心,不要上当”。对于陌生人,我们根本无从笑起,因为彼此没有“关系”,产生不出任何联想。对于认识而交情不够深厚的人,我们只会背后嘲笑他,但当面尽量不提,万一对方自己说出来,我们会表示支持,痛骂欺骗他的人。
但是“小心不要上当”,并不是“不要相信别人”,而是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正因为小心,才会时时用心。可以相信的时候,“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不可以相信的时候,“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善变,不可不防”。这些话都是中国人常说的,看起来互相矛盾,却是因“时”而制宜。
在人际交往中,你可以选择相信别人,也可以选择不相信别人。你相信别人,万一被骗,大家就会嘲笑你,“三两句话,把他骗得团团转”,结论是你“缺乏判断力”。你不相信别人,又怎能与其相处?在信与不信之间,需要自己拿捏。
在正常的情况下,当然应该相信别人,但是只能相信到合理的地步;遇到不合理的地方,就不应该相信他。站在不相信的立场来相信,才不至于一相信就上当。对任何人都相信,受骗的概率就会大幅度增加。你无法要求别人绝对诚实,因为没人能做得到,所以只能自己小心。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彼此互相合作才能生存。人应该相信别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过分相信别人,同样引起别人欺骗的兴趣,以致上当,也是不争的事实。吃亏上当,人人不喜欢,却又经常发生这种不愉快的事情,主要是很多人喜欢占小便宜,才造成因小失大。提防上当,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切记不要贪小便宜。
凡事都追求合理
中国人的观念是凡事追求合理。换句话说,把事情做到合理的地步,人们才会接受。我们虽然重视典章制度,却明白典章制度容易僵化而不合时宜,因此在典章制度的范围内,多数中国人都能够权宜应变,以求合理变通。凡是不会变通的人,都会被人斥之为“死心眼”“死脑筋”。
中国人认为,既然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就应该“反求诸己”,即“要求他人合理之前,先求自己合理”。以自己的合理来影响他人,使他人亦能合理。
自己不合理,却希望他人“以合理待我”,结果经常不如意,这时怨天尤人也是枉然。自己先求合理,再来期望他人“以合理待我”,才是合理的态度,也比较容易实现。但是合理不合理,各人的标准未必一致,有时候你认为合理,我就认为不合理,因此这个“合理”也会引起很多争执,产生很多不愉快。
在中国社会,凡事自己求合理,就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即使你的“合理”和他的“合理”会有些误差,但你的出发点是好的,起码会问心无愧。至于是否会引起争执,听天由命吧。虽然这听起来比较消极,但总比表现出不合理的行为,使大家心里不高兴,甚至造成误解要好得多。
自己合理不合理要通过他人的反应来判断。他人的反应就像一面镜子,会如实地反映你是否合理。当对方表现出不合理的行为时,不要指责对方的缺失,而是应该反省自己是不是不合理。如果是的话,赶快先把自己的缺失调整过来,对方也可能跟着表现出合理的反应。要改变对方,最有效的方法是先改变我们自己。
举个例子,中国人认为,朋友的朋友是朋友,敌人的敌人也是朋友,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复杂。正因为如此,一个人在不清楚对方的意图的时候,是不会承认自己和另外的人的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贸然问起别人之间的关系,很难得到正确的答案,这就是自己的行为不合理造成的。
乙和丙是熟人。一天,甲和乙聊天时,甲突然提到丙,问:“你认识丙吗?”乙的第一反应是“不认识”,因为他不知道甲有何意图。
一句“不认识”,虽然只有三个字,却包含好几种不同的意思:“真的不认识”“虽然认识,但是并无交情”“认识是认识,跟不认识差不多”“你问我认不认识,是有什么事情?”以及“你少打我的主意,我认识不认识根本与你无关”。
说“不认识”有很多好处:第一,减少许多风险,省却许多口舌,避免许多麻烦。如果乙在不清楚甲的意图时就说认识,甲接下来很可能说:“那真是太好了,我正好有一件事要找丙帮忙,麻烦您帮忙引见一下好吗?”这不是自讨苦吃吗?这时候说“好”,会增加不少麻烦;说“不好”,等于驳了甲的颜面,令甲不满:“这点小忙都不愿意帮,还说是朋友呢?”
当丙身居高位时,乙如果先说“认识”,事情来了,再推说“不认识”或者坦白说明自己不愿意帮忙,甚至直接指称对方根本没有权利提出要求,都是伤感情的做法。在中国社会,得罪一个人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尤其不能得罪小人。
第二,可以探听信息。如果丙对乙心存不满,忍不住对甲抱怨了几句,甲如果不清楚乙和丙的关系,多半不敢直截了当地传话过去,必然先问:“你认识丙吗?”假若乙说“认识”,甲就不会再说什么,以免有搬弄是非之嫌,而乙也就失去了获得信息的机会。若乙说“不认识”,甲才会放心地把丙的话告诉乙,乙也能了解丙对他的不满,以便采取适当的对策。
明明认识却装成不认识,这种不合理的行为完全是因为甲不合理在先。打听别人之间的关系,一开始就应该把目的说清楚。比如:“你认识丙吧?他托我给你带了点礼物。”乙一定回答“认识”。如果不能一开始就做到合理,直接问:“你认识丙吗?”得到“不认识”的回答后,就要调整:“哦,他说和你很熟,还想约你吃个饭呢。”那乙也会向合理的方向调整。不要以为从“不认识”调整到“认识”很难,中国人很会“颠倒是非”,拥有足够的智慧,可以进退自如,因为凡事早已留有余地。
乙只需作恍然大悟状:“哦,你说的是他啊,抱歉抱歉,刚才没听清,还以为你在说谁呢。”轻轻松松就兜回来了。
先说明自己的目的,再去问对方,以便给对方斟酌的空间,这才算合理的行为。不要责怪别人不诚实,不要认为一切不合理,都是“我”以外的中国人造成的。殊不知种种缺失,实际上都与“我”密切相关。
可惜,很多人不明白这一点,不反省自己是不是诚实,是不是考虑周到,是不是明白透彻,便大胆地指责中国人不诚实,实在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