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及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调整社会关系应为间接功能。所以,A项错误。
司法的下述特点使之区别于行政:独立性、被动性、交涉性、终局性、普遍性。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包括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故B项表述严格来说也是错误的,其表述的是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而非司法的特点。
中国古代社会的学者讨论司法公正,有其独特的视角。晋代的刘颂在给惠帝的上疏中更明确地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即“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在刘颂看来,这样“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是防止“法渐多门”,做到“法一”和执法必严、司法公正的基本条件。因此,中国古代社会强调司法官吏严格执法、大臣经义决狱、皇帝屈法伸情以实现司法公正。所以,C项说法正确。
近代以来的西方各国重视司法公正,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指出,为司法官者应当记住他们的职权是jusdicere而不是jusdare;是解决法律而不是立法或建法……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所以,D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A,作者答案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