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描述GPM-SSOP-PRP-OPRP区别文章,但是引用的还是ISO22000:2005的标准,还有QS的通则和细则,这些都是五年前的思路了,为了不给大家带来误解,在导入和执行食品安全和HACCP体系的时候更加明晰,以及对文件有更好的梳理,在这里给大家说明下这四个之间的区别。
GMP
根据GB/T27341-2009要求中6.3条款要求写的很简单:企业应按照食品法规规定和相应卫生规范要求建立并实施企业的GMP,依据的食品法规无非就是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强制执行标准如GB14881-2009要求,还有不同行业的卫生规范,如《GB 89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 89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要求,这里不多做说明。
SSOP,根据GB/T27341-2009要求中6.4条款要求,包括
1.接触食品(包括原来、半成品、成品)或与食品有接触的物品的水和冰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接触食品的器具、手套和内外包装材料等应清洁、卫生和安全;
3.确保食品免受交叉污染
4.保证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保持吸收设施的清洁;
5.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洁消毒用品、冷凝水计其他化学、物理和生物等污染物对食品造成安全危害;
6.正确标注、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
7.保证与食品接触的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
8.清除和预防鼠害、虫害。
PRP
根据ISO22000:2018中8.2.4要求包括
8.2.4 在建立PRP(s)时,组织应考虑:
a) 建筑物、建筑物和相关设施的构造和布局;
b) 包括分区、工作空间和员工设施在内的厂房布局;
c) 空气、水、能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供应;
d) 虫害控制、废弃物和污水处理及支持服务;
e) 设备的适宜性及其清洁和保养的可实现性;
f) 供应商批准和保证过程(如原料、配料、化学品和包装材料);
g) 进料接收、储存、派发、运输和产品处置;
h) 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i) 清洁和消毒;
j) 人员卫生;
k) 产品信息/消费者意识;
l) 其他(适当时)。
应规定PRP(s)的选择、制定、适用的监测和验证的文件化信息。需要行成文件,内容
我们把SSOP与PRP内容列一个表格以便方便对比
从以上比对可以看出,GB14881-2013中内容包括了SSOP和PRP的左右内容,也包括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那么GB14881-2013的地位又是什么样的呢?GB14881-2013是强制执行标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时的重要依据。从对比的表格中也可以看出,PRP也包括了大部分SSOP的内容。而根据ISO22000:2018中8.2.3明确指出,前提方案可考虑ISO/TA22002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顾客商定要求内容,这些内容就是GMP中所说的基本要求了。
综上所述,ISO22000;2018中的前提方案(PRP)包括了GMP和SSOP的内容。
OPRP
定义:用于防止或降低显著食品安全危害至可接受的水平的控制措施或其组合,且行动准则和测量或观察以能够使过程和/或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从定义中我们可以显然看出OPRP控制的对象是显著食品安全危害。
那么OPRP是怎么来的呢?我们看ISO22000:2018中8.5.2.4.1中描述” 8.5.2.4.1 基于危害评估,组织应选择适当的控制措施或其组合,使已识别的显著食品安全危害能够得到预防或降低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组织应将选择确定的控制措施分类, 通过OPRP(s)(见3.30)或CCPs点(见3.11)实施管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OPRP是通过危害评估得出来的,也就是同过危害分析得出来的。
ISO22000:2018中把OPRP与CCP基本上放在的同等的地位,控制对象,来源方式,监控系统的内容都是相同的,主要的区别就是:“当“OPRP的行动准则应是可测量的或可观察的”,”而 “CCP的关键限值应是可测量的。”一个是行动准则一个是关键限值。
本文涉及的依据主要: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年10月1日实施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根据产品不同,从2010年到2017年均有发布;
ISO22000:2018
GB/T27341-2009
GB14881-2013
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CAC/RCP1-1969, Rev.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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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主要针对食品安全体系的一些基本概念的扶正。如有理解不对的地方还请专业人士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