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节刚过,超市和商场已经早早地换上了圣诞的装扮。
今年的圣诞节一到,陆陆就满二十六岁了。可是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她觉得自己应该是被诅咒了。而且,这份诅咒已经以她自己为载体向周围扩散了,她有一群单身的女朋友,她们自豪地标榜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很多人都说二十六年没有谈恋爱的人一定是丑。陆陆其实不愿意承认这点,她更愿意安慰自己说这是诅咒。但是陆陆真的不漂亮,她外貌上的优点只有白和高,自带光源的白皮肤,自带气场的身高。她也知道这并不足以吸引男生的注意,包括她还算聪明的头脑,还算优秀的学历,还算好听的声音。但她并不知道怎样破解不能恋爱的诅咒,或者说她不愿意为此牺牲一丁点的自尊。
电脑频幕上的时间跳到了两点四十五分,陆陆终于可以说出“That's all for today's class." 她回答了学生的几个问题就开着车回家了。黑色的小跑车疾驰在开阔的路面,穿过两旁绿油油的草地延伸向前方碧蓝的天空,陆陆喜欢这样短暂的轻松与明媚,但她从没有觉得自己属于这个地方,这里永远是他乡,她终是要回故乡。
而故乡是家,是妈妈爸爸,是外婆烧的菜,是熟悉的街道,是他。陆陆喜欢他十三年了,听起来就像个笑话。陆陆身边的朋友都劝告她不要抱着自己的幻觉活着了,连陆陆自己都常常怀疑他是不是自己这十三年来不断添加的幻觉总和,是自恋与自我感动的载体,是一种精神鸦片。但每当陆陆做出一道好吃的菜,都想让他尝尝;每当看到漂亮的男装,都想买给他;每当看到有意思的电影,都想着身旁坐着他;每当发现一处美丽的风景,都想带他来看看;每当有示好的男生,都感觉比不上他 . . .这些细思起来都很变态,因为对于他来说,陆陆只是一个不太熟的老同学,至少陆陆这么认为。
不能恋爱的诅咒源自爱上了不可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