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时候家在农村。每天一放学,把书包往家里一扔,就疯跑出去玩。
跳皮筋、打沙包、捉迷藏,一群半大的孩子,一玩得兴起就忘了时间,忘了回家。直到妈妈们将晚饭做好,左等右等都等不见孩子们,就站在门口的小山岗上大喊“某某,回家吃饭喽——”,声音绵长悠远,伴着薄暮和炊烟袅袅升腾。
听到母亲呼唤,孩子们纷纷丢掉手头的玩具,做鸟兽四散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急切地投向母亲的怀抱。
家里的餐桌上,有时候是一碗臊子面,有时候是几碟寻常菜蔬加一盆白米饭,有时候只是煮的新鲜土豆、玉米、毛豆,若碰上逢年过节,会多一盆红烧肉或烧排骨。
疯玩了一天的我们来不及好好洗手,就三步做两步跑到饭桌前,狼吞虎咽起来。母亲一面递汤递水,一面轻声说:“慢点吃,小心噎着,没人和你抢。”一桌寻常饭菜,在母亲的柔声细语中被风卷残云般吞入胃里。
我的母亲和大多数母亲一样,好吃的总是就给孩子。小时候生活清贫,有鱼有肉的日子不多。母亲做好饭后,将鱼肉分拣开,仔细挑过刺,一块一块放进孩子和丈夫的碗里,自己只吃鱼头鱼尾。
长大以后,我去过很多地方,也吃过很多地方的好吃的。煎煮蒸炸,浓油赤酱。麻辣火锅、 毛血旺、北京烤鸭、辣子鸡,咕噜肉、糖醋鱼、锅烧肘子、葱爆羊肉、松鼠鳜鱼、蒜香排骨,红烧狮子头……都曾在某一刻短暂地让我胃口大开,然而味蕾深处最柔软的依恋依然是母亲的味道。
如今母亲已经老了,我也离开了祖辈们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小村庄,来到大城市寻找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然而多少次午夜梦回,总能听到儿时母亲的呼唤:“某某,回家吃饭喽——”,梦醒,在外漂泊的游子眼泪早已打湿枕头。
2.
歌德说:“最幸福的,莫过于家庭和睦的人。”在风云瞬息万变的娱乐圈,多少曾经的“好男人”人设纷纷崩塌,而我最喜欢的依然是黄磊。
黄磊,一直是娱乐圈公认的全能艺人,情商高,有才华,人缘极好、多年来扛鼎“娱乐圈好男人”称号,几乎是绯闻绝缘体。
而我最欣赏的是他的厨艺。一个喜欢给老婆孩子做饭的男人,头上自然就带着暖大叔的光环,坏不到哪去。
他和孙莉20年的风雨同舟,他的好厨艺,他身上那种对生活的热爱与敏感,自然而然的从20年前帅气的文艺青年成长为一个暖暖的“文艺中年大叔”。
不管“黄小厨”还是“多多爸”这样暖暖的称呼,都是对爱家护家的男人最好的褒奖。谁说顾家的男人爱做饭的男人就一定是“软男”?君不见,谢霆锋给王菲下厨时,天后那一脸小女人的温柔的欣赏?名模张亮更是因为一手好厨艺收获粉丝无数事业水涨船高。
大约是打小生活在一个以女人做饭天经地义的环境里,于是总是会对于一个愿意系上围裙在厨房里为家人为爱人忙碌三菜一汤的男人有着天然的欣赏,在暖暖的昏黄的灯光下,那个站在灶台洗洗切切,煮煮炒炒的身影是那么的高大那么的温暖那么的自带光环。
找一个愿意为你做饭的男人吧,那样,无论在怎样的际遇里,那个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三菜一汤的自带光环的男人总会让你一股流萦绕,让你不慌不乱........
3.
人民日报上有一篇文章《党员干部要以回家吃饭为荣》。其实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百姓,回家吃饭都是生活最重要的仪式感。
回家吃饭是身心的归位,让每个人脱离自己的社会属性,回归到家庭属性。从一个领导、员工重新新变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和一个孩子,或者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和一个孩子。
因为充饥的快餐,应酬的杯盏,烦琐的客套都是生存,只有黄昏时分,炖着浓汤的火一口一口地舔着锅沿,一家人洗了手开了电视围坐一桌有说有笑地吃着热饭,才算是生活。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贤哉回也!” 生活里的惊喜,来源于你踏踏实实的热爱着它以及融入了它以后对它的理解。 食物和你的恋人一样,唯有付出真心与时间,才有唇齿留香的余味。 全天下的好女子和好男子,都应该在炊烟和炒锅前熨过,知道生活是一件严肃且慵懒的事情,你的食物,养育着你的心肝脾肺,它是什么样的,你就是什么样。
一饭一蔬里的天长地久,一鼎一镬里的朝朝暮暮。能回家吃饭,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