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他走了,找不到了。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我不确定,应该就是上周六吧。你知道,我感觉我脑子越来越不好用了。”
“嗯……我了解,不用勉强,只说你记得的。你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那时候我刚醒过来。四周都是昏暗的,一个没有光线的房间,但是有窗。”
“没有光线?那是怎样知道有窗户的呢?”
“这很简单。虽然看不见东西,但是食物会从窗户那落下来。”
“也有可能是门。”
“不……不会的。门不会在天花板上。”
“你能确定是天花板?”
“嗯。应该是不会错的。”
“你能碰到天花板?还是有什么别的……”
“我能碰到。只要稍微踮一下头就会碰到壁。”
“以你的身高踮一下就能碰到天花板?嗯?我再确认一次。”
“没错。警官?”
“不……我只是个医生。继续之前的话题,刚刚你所说的就是全部的内容吗?把你知道的所有过程再复述一遍吧。”
“还要再确认一次?全部吗?”
“例行公事吧。”
“那天天算是阴沉的,有一丝小雨。很奇怪,没有风但是我总能听到风声,断续地像是风箱拉出来的声音。他过来找我,只撑着一把纯黑色的伞。‘跟我走。’他对我说,声音几乎是不可抗拒的。我正想开口询问却突然又听到一阵风声,昏了过去。大概只能迷迷糊糊地感觉到我被绑起来抬上了车,被送到了那个奇怪的房间里,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徘徊了整整六天。但这六天却不是噩梦的结束,第六天我再见到他时,他想杀了我。”
“然而死的却是他?”
“算是命吧。”
“这就是全部咯?”
“如果我没有再想起来的话。”
“那么打扰了,告辞。啊,请把门关上吧警官先生。”
“怎么样?还是跟原来一样?”
“是的。但是有几点我很在意。很难想象一个这样精神状态下的‘被害人’——我先暂时这么定义,能够在犯人行凶时反过来杀害犯人。而如果假定他防卫过当杀了犯人后心理崩溃,他对之前被禁闭时所处的环境的清晰记忆却与他明显记忆模糊的其他细节产生了一个强烈对比。论生理状态,死者的头部有明显的受到重击的痕迹,非但没有晕厥甚至死亡居然还想要杀害现在这位‘被害人’,甚至能够重击他的头部,哪怕我这样专业倾向心理学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是生物学上的奇迹。而最有意思的一点是天气。”
“天气?”
“在我接手以后我来问过近十次,这十次的陈述与档案中原有的审讯记录存在漏洞冲突的地方几乎到处都是,但是有两样是没有变化的,一项是幽闭的环境,另一项就是禁闭前的天气,他咬定那时候有雨。”
“说下去。”
“你不觉得奇怪吗?如果我没有记错,上周六一直到现在都是没有雨的。最近一次降雨是周五。排除人工降雨的可能的话能动手脚的大概只有时间,如果是想要模糊人对时间的感觉那么六天这么长不下手也能说通了。在黑暗幽闭的环境下怎样知道时间?嗅觉是几乎不可能得到关于时间的信息的。排除这两项能想到的只有听觉,时间的判定标尺最容易想到又最容易让被害人理解的我想应该是钟声……”
“能够靠钟。这附近有一座寺庙,清晨会敲钟。”
“如果被害人只是通过这个来判断,想误导他将事实上的七天理解为六天也很简单了,警长。”
“可是这又有什么必要呢?请先上车,医生。我想问,这空出的一天发生了什么?”
“让我们把思路理理,先回到之前的问题。关于死者头部的伤的疑点,法医鉴定的结果已经确定了死者头部的重击伤要早于‘被害人’。”
“是这样。可是……”
“你觉得什么是人性?嘿嘿。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保护自己都是第一本能。在追责时人都会下意识地偏袒弱势方,这算是潜意识的范畴。失去理性的思维的时候,大多数的情况人都会选择把自己置于能够得到同情的位置,这也是对自己有利的位置。
“这次的死者手腕与脚腕都有捆扎过的痕迹而‘被害人’身上并没有,我很难想象一个被监禁的被害人身上应该找到的痕迹却出现在了施害者身上,虽然‘被害人’的头部有重击伤,但死者头部的重击伤明显才要更为致命。”
“你的意思是,他们把身份对调了?”
“也许是有意识,但我更倾向于潜意识的自我保护,身份调换后,这个案件也能差不多合乎情理,至少不存在逻辑上的问题。在只有两个角色的情况下多出的这一天时间完全没有意义,何必大费周章?”
“医生?”
“答案呼之欲出。我想还有第三个人,这个人才是消失了的那个‘他’,这样比之两个人的情况似乎更具说服力。在死者与‘被害人’攀谈时击昏死者的人、将七天误导为六天的人、在杀害死者后击昏‘被害人’也就是现在被捕那人的人,他消失了,在那空出的一天里。
“这就是那一天的奥秘。”
“你是觉得,还有一个人逃走了?”
“显而易见的,警长。我想这值得你调查一下,想要找到第三个人应该不会很难,根据现有的情况可以猜测拘禁地是地下室,第三人大抵还有一些心理学相关的知识能够诱导现在被捕者的思维走向。通过这两条线我相信查到的可能性极高。调查权限的问题我会上报的。
“等等,不好意思,警长,你在往哪里开车?这是上山的方向。”
(作者:李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