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类型:如何把人分类?》读书笔记(三十三)
2022年4月29日
43:心灵 参见“灵魂”
44:理性的
理性的意味着合乎情理,与理性相同。
作者认为理性是一种态度,它的原则是使思维、情感和行为符合客观价值(以外在事实日常经验为基础,或以内在心理事实的日常经验为基础)。
大多数客观价值甚至还有理性本身,都是经历数代传承而得以保留下来的有着稳固根基的观念集丛。人类的理性是人在适用于一般环境时所作的表达,在稳固建立起来的观念集丛中成为客观价值的构成部分。理性律用来指称并统辖被普遍认同为“正确”的东西,即已经适应的态度,符合这些规律的就是“理性”的。
思维与情感是理性功能,感觉和直觉是非理性功能。
45:还原
作者用这个术语表示一种心理解释的方法,即在症状学上把无意识的产品当成一种潜在过程的符号或征兆,将无意识的产品回溯到其元素中去,还原的方法定向于过去,与建构相反,弗洛伊德和阿德勒使用的方法都属于还原法。还原方法拆解了无意识产品的真正涵义。
46:自身
自身是一个经验的概念,因为一个人心理现象的全部范围表达了整体的人格的同一性。自身的概念部分是经验的,部分是预设的,因为他对无意识因素的存在进行了预设,因而它是一个超验的概念。
自身包含意识和无意识两方面,从经验上来看,他有超常人格的形象,有象征的形式,以二元对立的统一的形式,体现一种复杂的对立和一种对立统一,表现为明与暗的交替,是超验的。
自身不是一个哲学观念,无法使自身实体化,它经验性的象征表现出超自然性(即一种先天的情绪价值),它是一个原型观念,以某种形式(居核心位置)与其他观念区分。
47:感觉
感觉是一种基本心理功能,等同于知觉。
必须严格区分感觉与情感。
感觉与外部刺激有关联,也与内部刺激即内在器官感受过程中的变化有关联,情感作为“情感-色调”与感觉相联系。
感觉主要表现为感官的知觉,感觉器官和“体感”是知觉的传达方式,感觉与生理冲动不同。
感官上的或具体的感觉,涵盖所有的感觉形式,与观念,情感,思维掺杂在一起。
抽象的感觉则是从其他心理因素中抽象出来的成分分离出来的,是某种已经分化出来的知觉方式,摆脱混合因素,达到超出具体感觉的某种纯粹程度,可被称为“审美的”,抽象的感觉在艺术家中很常见,产生于功能分化。不包含其他任何原初的东西,具体的感觉表现为一种反应的现象,抽象的感觉与意志即一种定向联系在一起。
作者认为感觉是有意识的知觉,直觉是无意识的知觉,感觉与直觉表现为对立的两方面或两种互相补偿的功能,全部态度都定向于感觉,即为感觉型。
感觉先天形成,不遵循理性与规律,作者称之为非理性的功能,病态的感觉不均衡,要么被抑制,要么被夸大。
48:灵魂
依作者的观点,心理是所有心理过程意识和无意识的总和,而灵魂是一种能被恰当地称为“人格”的有着明确界定的功能集丛。同一个体中可存在多重人格。
作为功能情结或“人格”的灵魂
在正常个体中存在性格分裂的痕迹,特定的环境要求持有特定的态度,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下就必须有两种不同的态度。自我与当时态度的认同作用所达到的程度不同,就会产生性格的双重性,因此人格分裂可以看作是一个正常心理学上的问题进行研究。作者认为这样的人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性格,受到环境和普遍期望的摆弄,是集体的,不是个体的。在一定程度上与当下态度相同一,隐藏了真实的性格,或用面具武装自己,这种面具符合社会的要求。
作为人格面具的灵魂
特别采纳的态度,作者称之为“人格面具”,与面具相一致的人称为“人格的”。
人格面具是为了适应或出于个人便利而存在的一种功能情结,绝对不同于个性,只与客体的关系有关,有必要区分个体与外在客体的关系同客体与主体的关系。“内在客体”的主体就是无意识,内在态度难以辨识,对待无意识骚扰的截然不同的方式会逐渐变成习惯,所以内在态度也与某种特定的功能情结有联系,忽视外在对象和事件现实性的人并不缺少一种典型的外在态度,他们的人格面具表现出缺少与外在世界联系的特征,容易被无意识过程感染和影响其态度,他们的内在态度对应于一种人格,与其外在人格完全对立。
作为阿尼玛的灵魂
内在人格的行为方式与某人的内在心理过程相联系,他是转向无意识的内在态度或性格面貌,外在的态度或外在面貌称为人格面具。内在的态度或内在面貌称为阿尼玛。
内在态度和阿尼玛具有自主性,与人格面具一样也是带有他的全部性格的明晰确定的统一体,也是自主和无法改变的。
作者的经验证实阿尼玛的特征与人格面具的特征基本上是互补的。阿尼玛包含着意识态度缺乏的人性共有的品质,它的互补特征也对其性别特征造成了影响。作者用阿尼姆斯作为女性灵魂的名称。在灵魂中,内在方面看,男性是感觉的,女性却是思考的(男性比女性更容易轻生的原因)。就共同的人性来说,从人格面具的特征中可以推断出阿尼玛的特征,但却无法推演出阿尼玛的个人品质。若一个人与他的人格面具相一致,个人品质就会与他的阿尼玛产生联系(以精神受孕的象征在梦中出现),阿尼玛受无意识及其本性的影响,在原初环境中可获得无意识的古代式特征,并表现出其象征的预示的特性。
与人格面具的同一会自然而然的导致与阿尼玛的无意识的同一,若某人本身与外在角色等同,他将屈从于内在过程。阿尼玛会投射到一个现实的对象中并完全依赖它,由此直接导致了主体的内在衰弱。
49:灵魂-意象 阿尼玛|阿尼姆斯
灵魂-意象是一种特殊的意象,在所有个性都是无意识的并因此与灵魂相联系的情况下,灵魂-意象就有了同一性别的特片。如果一切存在与人格面具相同一并且灵魂因此是无意识的,此时的灵魂-意像就变成了真实的人,这个人具有直接的,绝对强迫性的影响力,但真正有意识的适应代表灵魂-意象的人不存在,因为主体意识不到自己的灵魂,不能区分对象(对象的力量由灵魂-意象的投射决定)。
大多数人等同于他的外在态度,是因为他们与无意识状态联系在一起认同了人格面具,但却无法意识到与自己的内在过程的联系。有些情况下,灵魂-意象没有被投射在主体内保留使他认同了灵魂,与他内在过程的联系就成了他的真实性格。无意识存在的人格面具被投射到相同性别的人身上(同性恋依据)。
灵魂-意象被投射,客体就会产生一种绝对的影响力,未被投射可导致自恋发生(弗洛伊德语)。此时,与无意识的联系会逐渐转变成病态。主体逐渐淹没在无意识的内容中,与客体的适应关系有缺陷,以致不能同化,致主客体关系恶化。正常人的灵魂-意象的特征是比较模糊的。斯比特勒《奥林匹斯之春》中宙斯身边的女人就是个很好的例证。
50:主观层面
作者认为从主观层面解释梦或幻想中出现的人和事情,涉及的纯粹是主体自己心理的主观因素,主观条件必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对人的对象(客体)所形成的意象。在实用心理学领域,最好能将一个人的意象或成像与他的现实存在严格区分,成像是属于一种主观功能集丛的意象,在分析治疗无意识产物的时候,把成像看作是一种与客体的主观关系的意象,这便是主观层面的解释的意义。
从主观层面来解释无意识的产物,客体被看成是主观判断与主观倾向的载体,无意识产物中的客体-成像与主观功能的集丛情结更加相似,主观层面更有利于我们看待梦和文学作品。
51:象征
应区分象征与符号这两个概念,两者意义不同。
一个象征往往预设着所选择的表达方式能对某一相对未知事实进行最恰当的描述或阐释,这个事实仍然被认为或是假定存在着。
凡是认为象征表达是一种对已知事物所做的类比或缩略的观点都是符号的。而凡是把象征表达理解为能恰当的对一个相对未知的事物进行阐释,却难以对其作出更清晰更具特征的表达的观点,则都是象征的。把象征表达理解为一种对已知事物进行有意的改写或以其他方式描写的观点是比喻的。
当无法用其他方式来刻画某物的时候,象征就是最好的表达方式。
一个表达已知事物的方式仍然仅仅是符号而不是象征,科学理论和心理表述都是象征。
一个事物能否变成一种象征主要由进行观察的意识的态度决定,如把既定事实看作是既定事实。还将其看成是对某种未知事物的表达。
有些产品的象征特征不仅仅由从事观察的意识的态度所决定,而且从它们对观察者所施加的象征性影响中会自发的显示出来。
称将特定的现象看作象征的态度为象征的态度,只要象征的性质完全取决于观察的方式,象征就不可能存在,但依然存在象征,即存在着那些激发观察者去预设一种潜在的意义象征。
只有当象征被用来表达某些可预测但尚不为观察者所知的东西时,才是最好的和最高的表达形式,才真正具有生命力,他使无意识参与进来,产生生命-赋予和生命-提升的效应。
有生命力的象征使基本的无意识因素获得合理的配置,这种因素分布地越是广泛,其象征的作用也就越普遍,普遍的因素一定是某种原初的以致无处不在的东西,只有被象征囊括并被以最大可能性的形式表达出来时,才显出普遍的功效来。
有关社会性象征的论述同样适用于个体象征,某些个体心理产品是意识与无意识两者协调合作的产物,是进行观察的意识的象征性态度赋予意识产品与无意识产品两者以象征特征。将某些因果性的事实看成是“症状”更为准确,当然有部分心理症患者会把病态症状的无意识产品当成绝对重要的象征来看待。要确定我们正在观察的东西是症状还是象征,必须要借助我们的辨别力和批判的判断力。
象征常常是一种最终具有复杂性质的产物,囊括了所有来自各种心理功能的材料,既不属于理性的也不属于非理性的,它是由理性材料和纯粹内在的和外在的知觉所提供的非理性的材料共同构成。只有那种急切的渴望获得高度发展的心灵才能创造新的象征。
新的象征就是从人的最深层的存在根基中诞生出来的,必然产生于最底下的和最原初的心理层面。首先与最强烈的意识对立面相对,内心的交战使象征成为了被压抑的一方的症状,便无法对所有心理部分存在权力进行充分的表达。当对立双方实力相当,欲力回归会产生新的功能,意志的完全分裂,欲力会流向后方,无意识会变得活跃,新的内容出现,形成对立双方在中间地带的和解,所以由对立的紧张所产生的能量就流进了用来调解的产物中,不至于再直接爆发冲突。若其中一方成功获得并消解了调解的产品,自我会站在这一方,产生自我对优势功能的认同作用,更高层次上的分裂就会重新出现。
有时,自我没有投入任何一方,调解的产物更有优势,作者认为,自我的坚固不变和调解的产物的优势是相互关联和互为条件的,或许在实际的情形中是同一物体的两个方面。
调解的产物会被消解,就会被用于建构的材料而变成一种新内容,作用就是统辖整体态度,使分裂结束,并能迫使对立的能量流入共同的管道。作者将这个过程称为超越功能(是一种复合功能,拥有一种从一种态度向另一种态度转变的能力),可在宗教创立早期活动中找到这种例证。
2022年4月30日
52:综合 参见“建构”
53:思维
四种基本心理功能之一,遵循自身规律运作,以某种方式把观念的内容融入概念的联系中,是一种统觉活动,所以分成为主动思维(意志的行为)和被动思维(偶发现象)。
主动思维与定向思维一致,作者称被动思维为直觉的思维。
作者界定思维是通过概念把观念联结起来,也就是判断的行为是否是意向性的不重要,称用于定向思维的能力为理智的(理性的功能),用于被动的或非定向思维的能力则被称为理智的直觉(非理性的功能)。
作者把依赖于情感的思维不认为是直觉的思维,因为他遵从情感的原则,逻辑律在表面呈现。
53:思想
思维功能的特殊内容或特殊材料称为思想。思想可从思维获得辨析。
54:超越功能 参见“象征”
55:类型
类型指一种样式或范本,以一种典型的方式将某一个种类或类别的性格再现出来。本书所用狭义的类型指的是在许多个体形式中出现了一种态度的典型模式,有四种:思维、情感、直觉、感觉。任何一种成为习惯并且因此使个体的性格表现出明确的印记,称为心理类型。据基本功能的性质分成两大类:理性的(思维型和情感型)和非理性的(感觉型和直觉型),以欲力的倾向分为内倾型和外倾型。
作者认为必须把内倾与外倾型提升到高于功能类型的范畴,这种区分与经验是完全一致的。
56: 无意识
无意识在心理学上是一个分界的概念,涵盖了一切非意识的,亦即在任何可知觉的方式上与自我无关的心理内容或心理过程,用来自心理病理学的经验可证明无意识过程的存在,作者举例歇斯底里健忘症病例。无意识心理内容的存在为无数的经验所证实。
意识内容通过丧失其能量价值能够转变成无意识的,这是正常的”遗忘“过程。通过”有意的忘却“意识内容可能会沉入意识的阈限之下,弗洛伊德称其为对痛苦内容压抑的东西,没有损失太多的能量价值,人格分裂也会产生类似情形。
通过无意识统觉,强度轻微或注意力偏离的感官知识 仍然可以成为心理内容,催眠术。
对无意识内容是无法通过经验确定的,只能凭经验对无意识内容的性质进行某种一般的分类,分为个体无意识(涵盖了所有个体生命的获得物,所有被遗忘的,被压抑的下意识领悟到的,想到的人以及所感受到的一切),还有一种遗传的大脑结构的无意识内容,如神话联想,神话主题和神话意象,称为集体无意识。
无意识心理活动同样能产生出产品,如梦、幻想等。
作者将无意识过程与意识的功能联系描述为补偿性的,无意识的补偿功能越明显,意识的态度就越片面化。病理学提供了大量例证。
57:意志
意志是在意识支配下有着一定数量的心理能量,意志力就是一个意识动机释放能量的过程,是依赖于文化和道德的教育而存在的,排除了无意识动机所形成的心理过程。
结语
作者从法国大革命谈起,认为只有从极为遥远的距离来看待人类社会或其视野被完全遮蔽的人来说,对生命平等划一的管制可以确保每个人都获得幸福,任何社会的立法都不能够平衡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差异,所以对生命形式的外在的设计都不可能在对待人类不同的类型是一视同仁。
本书涉及的是心理问题,首要问题就是不同的类型态度的存在。对心理学某些科学分支和生活领域来说都是如此。外部的争辩挪移到心理学领域会有重大意义,彼此真正的理解只可能发生在作为心理前提条件的异质性被接受的时候。
作者在实际研究中发现人们很容易认同自己的观点,很难理解和接受别人任何观点,尤其在于理想相关的事件中,理解变得似乎根本不可能。作者认为可以在不同类型态度类型的认识中发现相冲突的观点的基础,意识到所属类型以及存在类型的偏见,有助于解决冲突。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思考和概要的描述类型态度的问题去引导读者,并帮助读者认识个体心理的多样性和多层性。
作者意识到他的论叙会将类型问题排除在科学的研究范围之外,虽然各种复杂的心理过程的理论对人类心理的一致性进行了预设,但心理学领域有其特殊的状况,即在形成理论时,心理过程不仅是客体,而且还是主体。
作者深信概念的制造者只能产生那种相应于他努力解释的心理过程的概念,但是这种相应的概念只有在被解释的过程,与发生在概念制造者本身中的过程性相一致时才可能产生。作者把人类心理的同一性归入到集体无意识的概念,以及等同于一种普遍的和同质的基质,这种同一性在神话主题和民间故事主题中一再出现,但强大的意识心理的异质性会抵消这种基本的同质性,所以意识心灵的同一性是学院派妄想出来的。个体最内在的本性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作为个体类别的类型本身也有着天壤之别,一般观点的差异也正是这些类型的存在造成的。
作者以心理的根本和源始为依据,对心理的解释只涉及历史和个体方面的差异,实际上是否定了心理从原初胚胎状态以来的分化,如此才可能发现人类心理的同一性。心理解释可以而且能完全正确的建立在同一性基础上,意识的个体心理,不只具有一般的心理图像,还有无意识基础的图像,只有记住这个心理差异才能将心理图像的全貌投射出来,所以作者从不同的心理角度出发,通过两种相矛盾的而且相互排斥的理论来对同一个心理过程进行解释,但也因此造成了对阅读作者早期作品《专变的象征》一书的理解。在书中,作者用个案材料对两种观点同时展开描述,两种相互背离的观点都来自过去,都有未来的意义,所以在现实中其实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作者认为除还原的和建构的方法外,仍然存在很多能对心理过程进行同样”真实“的解释,每一种类型都有一种解释与之对应,应承认人类心理存在着类型差异。作者说在存在相互矛盾的解释时,可将心理过程还原为最简单的本能基础,这样的解释才更加令人满意。
心理功能有很多种,理性只有一种,通过理性就能理解世界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对心理过程的理性理解会以吊诡和相对性告终,这是一种必然。要想感悟世界,情感的方式同样是必不可少的。
类型的存在使我们在看待每一种关于心理过程的理论时,都必须将其看成是一种心理过程,或是一种对人类心理的特殊类型的表达方式依次给予的具有自身合理性且有一定价值的评价,心理类型的自发呈现,聚集了相关材料使他们的项目运作形成更高的综合。
2022年4月30日上午11时阅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