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给员工戴上“金手铐” 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主要有两种形式: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是最常用的。员工如果能达到业绩要求,就可以在约定的时间,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给了员工获得收益的可能性,并不要求他承担股票下跌的风险。也称之为期权,期权具有风险和收益不对称的特点。
限制性股票并不是约定以后可以以某个价钱购买股票,是允许员工现在就按照一个较低的价格去购买公司股票,只不过这个股票现在不能卖出,需要有一段时间的限售期或称禁售期。限售期也不能少于12个月,限售期之内,不允许将股票用于抵押获得贷款或者偿债。
用作激励的股票一般有两种来源:一种是公司专门面向这些股东发的新股;另一种就是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一部分上市交易的股票,并将其卖给员工。
另一种是股票增值权。员工不直接持有股票,只是约定享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在未来股价上涨时,可以获得由于这部分股价上涨所带来的收益,只计算价差。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大约有70%的上市公司都使用了股权激励,其中使用限制性股票的占60%,使用股票期权的占38%。股票的来源,80%的公司是以发行新股作为股票的来源。有约80%的公司采用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股权激励的会计和税务问题:一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记录,二是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三是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激励计划的制订日,即草案公布的日期,对非上市公司来说就是制订计划的日期。虽然制订了一个股权激励计划,但最后能不能获得批准并不知道,所以在制订时会计上是没有办法记录的。
授权日,即股权激励计划得到批准的日期,股权激励计划最后能不能被执行,是不确定的,所以在授权日也不需要做任何会计处理。
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存续期间,如果公司是以回购股份的形式来支付给员工,就需要在等待期每年的年末,按照股票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来记录工资的成本和费用。公允价值,可以理解为市场价格与行权价之差。
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需要记录相应的工资费用,就会相应地减少利润,同时也会减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但税法上扣除工资费用的规定与会计上有所区别。税法上记录工资费用的时间都是行权日期,记录的金额都是股票的收盘价和行权价的差额,再乘以行权的股票数量。
股权激励是支付给员工的一种薪酬,自然也会涉及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税法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日之后的12个月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有12个月的宽限期。个人所得税的比率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薪酬使用的是工资薪金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从5%开始,每增加一定的数额就增加一档税率,最高税率可达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