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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则新闻报道:一男子患肝癌晚期,女方在男方父母极力挽求,并答应以后不要女方抚养孩子以及给两百万现金的情况下,依旧坚持打掉五个月孩子并提出离婚,对于这种做法你怎么看?
辩题☞男方患上绝症,女方是否合适把怀着的孩子打掉?
适合:她不想让孩子生下来就没爹没妈,这也是一种爱,男方父母只是想传宗接代,孩子的未来怎么办,一个母亲想让自己的孩子得到完整的爱,她有她的选择,我们应该尊重她,哪怕她不是一个好的母亲。
不合适:男方父母已经快要失去儿子,想要有一个精神寄托,不然对于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夫妇该是多么大的打击,哪怕男方的父母有一点点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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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7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