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桐,一个普普通通却似乎总是被命运捉弄的女孩儿。
小学五年级,我接到了人生中第一封情书,是同班的谢相逢写的。全文如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常常想起你。天上的云又白又柔软的时候,我想起你荷风微摆的白色连衣裙。夜里的星在明月边上明灭的时候,我想起你同样闪动着灵气的眼眸。山上的林在风过时晃成绿浪,我想起你总是遮住左耳的秀发。甚至花,甚至叶,甚至天边的飞鸟、水中的游鱼,都无一例外地勾起我对你的思念。我常常怨恨这命运,让我在无法给你幸福的年纪爱上你;我又常常感谢这命运,让我在这么早的年纪与你相逢。如果你能握住我伸出的手,那么这一生钟情于你的时光,在我整个人生中所占的比例可以很大很大,大到我们越老,越接近百分之百。请你接受我吧,让我往后的时光,永远带着玫瑰色的背景,永远弹奏着爱的乐章。
我看完了这封信,正想再看几遍再过几次当女神的瘾,信就被我妈一把抽走了。她有感情地大声朗读了一遍,说:“好闺女!果然不愧是我生滴,五年级就收到情书了!”我说:“是啊是啊妈你的基因很好很强大,能不能把信还我?”我妈说:“那不行。收到情书是好事,早恋不是。一码归一码,我来处理。”
第二天,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第三天早上,班主任在讲台上声情并茂地朗读了那封信。朗读水平比我妈高出一截,她真不愧是教语文的。放学后听说谢相逢前一天被他妈妈用一盘糖醋排骨直接扣在头上了。哎呀可惜了那盘糖醋排骨,听说他妈烧的糖醋排骨让人想把骨头都吞了。
我对谢相逢毫无想法,他学习好又怎么样,我考的分也不低。上了中学,听说他除了看教科书就是看课外书,我不喜欢这种书呆子。书呆子对我穷追不舍,开始改变策略了,不再写情书,升级成诗词。阿弥陀佛你能不能放过我?
不过他写的东西里有时候有那么点意思,比如:
云如浓墨天似帖,造物正将黯然写。
满纸黯然知何故?心人未把我爱接。
还有词,里面也有值得一看的,像这首《江城子》:
犹记当年仲夏夜,
花未缺,
月未缺,
蒲扇轻摇,
卧看星明灭。
尘缘如缎断难接,
喜相逢,
恨离别。
秋尽花残满地叶,
风未歇,
雨未歇,
倚窗听雨,
愁思未断绝。
惟愿此生携君手,
经风霜,
历雨雪。
其实他写的这些东西都狗肉上不了正席,只是一个初中生能写成这样,也算不错了。但是他不懂得,女生不喜欢一个男生就是不喜欢,就算他成绩再好再有才华也没用。更何况,我那时候,一整颗心满满当当地装着另一个男孩。
三年级暑假我家搬到旧林镇。刚搬来那阵子邻居王家夫妇天天吵架,我怀疑他家房子要是有腿早就受不了跑掉了。我很庆幸家庭虽不富裕,但还算和睦。但另一头的邻居家岂止是还算和睦,简直就是相当和谐。经常会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在房前空地上打羽毛球,羽毛球和笑声一起在天上飞。周末他们全家常常一人一辆自行车骑出去,个把钟头以后再一身大汗一脸满足地一起骑回家。
那邻居家的小哥哥除了学习成绩没话说,还是个篮球、足球、羽毛球三栖高手。有一回我去他家,他把脸埋在一张报纸后面,报纸上的标题大而且粗:飞人仍然在飞,火箭黯然陨落。他的心显然已经跟着飞人和火箭飞出去了,愣是没发现我走进屋里。
小哥哥那时候上初中,我上小学。我总是拿着我做不出来或者假装做不出来的题目去问他。不管他怎么分析解题思路,我一概听不进去,只是看着他清秀的棱角分明的脸出神,偶尔回过神嗯嗯啊啊一两声。
小哥哥似乎观察力很强,第一次见面就问我:“小妹妹你左耳上戴着的是什么?”我立刻满脸通红,“人工耳蜗”四个字似乎比我的嘴巴大多了,怎么也没法从嘴里出来。小哥哥似乎意识到什么,把话题岔开了。
三岁那年,我有一次连续发烧住院好几天,等到烧退了,我失去了一大半的听力。三岁正是幼儿语言能力突飞猛进的时候,却成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很难跨过的坎。爸妈带着我到处求医问药,只换来一次次的失望。后来的几年里,爸妈想尽办法自学了好多失聪儿童的教育方法,居然让我在小学入学考试上成绩良好。
一年级开学时,我得到了这辈子最难忘的礼物,一个人工耳蜗。我无比爱它,又无比害怕同学们发现它。于是我的发型永远都会遮住左耳,一下雨我永远先遮住左耳,需要跑跑跳跳的体育课、课间操和游戏,我从不参加。我甚至让爸妈对老师撒谎,说我有心脏病。三年级暑假搬家的原因,正是那时候同学们发现了我人工耳蜗的秘密。我那时不知道,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骤然改变,对爸妈有多艰难。如果我那时候懂点事,一定学着不逃避,去接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反正是迟早的事。
小哥哥和别人不一样,就算他知道了我戴着人工耳蜗,对我的态度还是不变,甚至有种刻意隐藏的体贴。除了帮我解答习题,他偶尔会教我下象棋和五子棋,遇到好天气就和我打打羽毛球。打羽毛球时我会摘下耳蜗,我俩都不说话,但一直挂着笑脸。
等我上了初中,小哥哥在县城上高中,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了很多。谢相逢写给我的东西,总是让我想起小哥哥。谢相逢说喜欢我好几年了,怎么发现不了我其实戴着耳蜗?他大概只是喜欢青春期爱情萌动的自己吧。
我和小哥哥之间永远差三年,等到我上了县城的高中,他已经去省城上大学了。我知道他读的大学不好考,但那间大学是我唯一的目标,因为那里有个天上地下唯一的他。于是三年时间我用书山把思念掩埋,用题海将煎熬稀释。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我的身心在慢慢蜕变得成熟,无人知晓的爱情种子也在渐渐抽芽爆青。
三年过后我如愿考上了那所大学,但是命运又跟我开了一个玩笑,刚上大四的小哥哥成为交换生,要去台湾学习生活一学期。
半年6个月26周182天4368个小时里,我一直在掐着手指算时间。特别希望佛菩萨、上帝、真主、孙悟空、哆啦A梦、神秘博士或者其他随便什么会穿越时空的人,能让我直接跳过这4368小时。
终于我熬过了半年,小哥哥回来了。那天晚上,我穿上最美的那套裙子,平生第一次化上美美的妆,穿上高跟鞋踩着优雅又忐忑的脚步,去迎接他和我的幸福。但是迎接到的是他,却不是我的幸福。和他一起下车的,是一位面容姣好声音甜美的台湾姑娘。从此以后我尽量躲着小哥哥,怕被他洋溢着幸福的脸灼伤。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这是那段时间常莫名其妙回响在我心里的一句话。
我上了大二,小哥哥毕业了。我偶尔会答应约我吃饭的男生。后来有一个男生叫于山间,长相清秀为人善良体贴,会打篮球还会弹一手让人沉醉的吉他。情人节那天我住的宿舍楼下二三十个男生端着台灯站成一个爱心,他们一起喊了十几遍吴桐。等到整栋宿舍楼的阳台上都挤满了女生,爱心中央的于山间开始弹唱起来。一曲结束,我被很多女生簇拥着来到楼下,满脸通红地听完他的表白。我把人工耳蜗取下给他看,说:“我的听力只有正常人的四分之一,你还坚持要追我吗?”他认真地点了点头。
校园里远远近近的灯光,幻化成大大小小的太阳月亮星星,照亮了所有往昔,也似乎照亮了我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