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说到我的文采问题,于是就来聊聊我对文采的理解好了。
关于文采,我最早的理解,是给主谓宾添加足够多的定状补。在高中阶段,我曾把这个方法练得驾轻就熟。写作文之前,先在草稿纸上稍微理一下文章脉络,涂涂画画删删减减感觉没啥毛病了,接着在卷子上疯狂加修饰语就好。用这个方法写作文,超过800字的线简直轻轻松松,加上我们那会儿的作文评分标准有点偏婉约,只要带点婉约的味道,都是高分。于是那时候我写作文的感觉差不多是这个样子的。
平常的一天过去了,工作终于结束,又是11点,好在还有最后一班公交。站外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街上只有一家便利店还在开着,收银员打着瞌睡,其他的商铺都锁紧了铁门。这个世界累了一天,想要睡了。马路上的水倒映着缤纷的霓虹,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水花四溅,霓虹的光被冲散。我本出神地、毫无意义地看着斑斓散开的过程重复。突然,一阵花香让我回归到了现实,那好闻的味道似乎就从我身边飘来,我目光微移,看到一双被雨水打湿了的红色高跟鞋,好美!我不由自主地继续向上看去,一双笔直细长的双腿上裹着一层黑丝,修身挺拔的黑色正装,迷人的卷发,白皙立体的脸庞,一切都显得她好似维纳斯一般,五彩的霓虹顿时黯淡,只有她在夜色中熠熠生辉。
毫无疑问,高中生似的文采,废话贼多。因为我上大学后就再没这么写过文章,许久没练,自然生疏。
之所以不这么搞了,是我上大学之后看到过这么一段历史。说在18世纪前后的美国,有过这样一种思潮,来源于清教徒。
我们都知道,1620年,有一艘叫做“五月花号”的船开到了美国,在现在的马萨诸塞州——也就是常说的麻省——这个地方登陆。这帮人来自英国,被认作是最早的美国人,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对英国教会不满的清教徒。清教徒跟天主教徒的一个超级大的区别在于,清教徒干啥都很节俭,他们认为获得善终的唯一途径就是辛勤的工作和自律,于是他们所推崇的勤劳、节俭、自立、自律这些生活方式也成了美国的传统美德。至于现在……只能说美国人不那么传统了。
当初清教徒们推崇节俭,可不仅仅只体现在生活方式,甚至也体现在了写作风格上。他们认为,华丽或故弄玄虚的风格是一种虚荣的表现,与上帝的旨意不符,于是朴素的写法就成为了他们普遍的写作风格。这种写法的关键在于,一部作品包含的信息越多,风格就越好,所以重点是清楚的论述,而不是华丽的修饰。
虽然我不信上帝,而且过犹不及在我看来也不可取,但是写作的目标到底是把事情说清楚还是秀文采,这个问题确实让我思考了一段时间。挣扎过后,我觉得把事情说清楚才是最主要的目标。
悲剧的是,我算是典型的野路子写手,没有任何文学大师指点,于是曾经陷入过完全口语化的写作风格,直到发现太絮叨才放弃。
中文很适合抒情,不适合说理。这里不仅因为中文一字多义,还包括中文的语法。
中文可能是唯一一个以主谓宾为主要语序,同时定语位于被修饰词之前的语言。这种问题在于,只要加了修饰语,就会导致主谓宾结构不紧凑,不紧凑的结果就是,读者读完后的不能第一时间提炼出主谓宾,只感受到了一堆情绪。相信英语好的同学都应该深有体会,定语放在后面,那就是另外一句话了,虽然长,但是精确。
要找例子,有一个公众号叫做“新世相”,绝对意义的大咖,随随便一篇文章就是10W+,其写作风格就很追求文采,他们甚至会用好几段的文字来烘托某种情绪。讲道理,是很美没错,但读完之后再想要回味一下他讲了个啥,往往就还需要再读一遍了。作为读者,我表示从一大堆修饰里挑出核心很是费心费力。
而且,中文还有一个很讨厌的地方,就在于这个“的”字,因为定语从句和把词语当成定语的这两种情况,用的都是“的”,这时就会产生一种歧义,好比经典的“咬死了猎人的狗”,死的到底是猎人还是狗。
避免这种问题,以我粗暴的认识,最有效的方式是减少多定语的情况出现,“猎人的狗被咬死了”,“猎人被狗咬死了”。当然张佳玮老师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表示的这种问题完全可以用写作手法修正掉,不过我至今还没搞清楚要领,结果就如大家所见了,文采就是这个样子。
天赋……除非硬件条件限制,像写作这种套路型技能,我从不相信天赋。还有功成名就这种事情,在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可能销售方式才是核心。
每个人每个阶段都有目标,现阶段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缺乏的知识太多,所以我当下的重点是读。而且对读者负责,我希望读者看了我的推送之后,在这几分钟里不浪费时间,可以获得一点不管靠谱还是不靠谱的知识,并且还能看到支撑这些知识的例子。这样的话,之后读者们在跟小伙伴们聊天时,说不定就可以想到点什么,充当一个谈资。所以我觉得内容本身才是重点,至于表达方式,现阶段我的目标是把了解到的事情写清楚。
当然,这一切都我不是我推脱文采不好的原因。负责任的说,像我这种追求把事情说清楚的写法,也可以很有文采。比方说《财新》的主编王烁。节选一段。
勿以言举人,勿因人废言。
这句话出自夫子。这些年来我见人阅世,时时想到这话,逐渐沉淀出味道。
这句话说,不要因为他说了正确的话就看重/推荐/提拔他,不要因为他这个人不靠谱就完全不听他说的话。
第一层,人归人话归话。有道理的话,不管是谁说的,都要听听;同时,不管说出多有道理的话,跟这个人好坏没有关系。
第二层,坏人说得对,好人说得错,这种事经常有。社交媒体时代,好人坏人都努力发声,不要根据言论高下去度人。
第三层,韦小宝骗人,十分话九分真一分假,而关键在假的这一分。凭此绝技,韦小宝在海公公、康熙、天地会、吴三桂之间如鱼得水,成就通吃侯之业。你要是遇到韦小宝怎么办?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如果你们处于零和博弈之中,那么,韦小宝说的话,九分真也好,一分假也好,当作风过耳,既不当作假,也不当作真,而是统统没听见。如果你们是在正和博弈当中需要彼此合作呢?Well,只能祝你好运,谁说人生容易呢。
行文精简,没多废话,还带点韵味,但问题是,要想看到这样的好文章,是要掏很多钱的。
之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会特别追求文采,所以文章风格可能更偏向万维钢、薛兆丰那样,只把事情讲清楚。
嗯,就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