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半的学习结束了,中午乘坐高铁回到洛阳,到高铁站对面的停车场开车回家。天上下着蒙蒙细雨,车内的温度较高,车窗玻璃上结了层薄雾,视线不是很好,我们谨慎的驾车从高速返程,一路无事。汽车从集聚区出口驶出,到田湖街时,由于前面一段路面施工,我们决定绕道田湖街。刚行了五六十米,突然发现左侧胡同里飞快驶出一辆面包车,他是向左转弯的,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时间,“通”的一声,感觉车门被撞了,于是就来个急刹车。打开车门走下车一看,驾驶室的车门已经变形了,车门把手被撞脱离了,车门无法打开。面包车主把车停到了平行的逆行车道上,也下了车。转眼间道路被堵,来了不少围观的人。
面包车主是一个大约三十六、七岁的男子,看起来不慌不忙的,若无其事的。面包车主停了一会儿,掏出电话报了警,我们也报警并报了保险,静等警察和保险公司的人。
车堵的越来越多。一会儿来了一辆警车,是派出所的,他们问:“有人伤吗?”
“没有”。
“有纠纷吗?”
“也没有。”
“报警了吗?”
“报了。”
派出所的人走了,道路依然很堵,我们也不敢动车。
保险公司的人来了,一系列的拍照取证之后,留下一句话:“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吧”,然后也走了。
我们一直在等,天气很寒冷,身上哆哆嗦嗦的。同事是一个不想惹麻烦的人,主动去问对方咋办,对方说他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同事就说:“要不这样吧,我们承担全责,我有保险,你把明年买保险增加的部分补偿出来就行。”对方犹豫了一会儿,通过讨价还价,同意补偿五百元了事。
好大一会儿,处理事故的人来了,人家拍照,测量,然后问具体情况,面包车司机竟然说是因为我们的车速太快,撞到了他的车上,并要求查看视频!天哪,他的脑袋被驴踢了?竟然有如此无赖,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竟然连起码的良心都让狗吃了!
交警说不用查视频,一看便知是面包车的错,他的碰撞点在右车头部,我们的在左车门处,毫无疑义。他依然在强词夺理,企图嫁祸于人。
我们认为自己有保险,他只有交强险,主动承担责任,让交警给我们划全责,可交警不同意,人家说即使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也最多只能五五分责,不能偏离原则太多。孰是孰非,责任在谁再明显不过了,可是录口供时,他仍然说是因为我们的车速太快,撞在他车上了。我对此提出来疑义,交警笑着说:“人家有陈述的权利,我们有判定的理由。”
我们的驾驶证都被收缴了,把车开到县城的事故处理中心,等待调解。
在处理中心,他第三次说因为我们车速快撞到他车上了,我就和他理论,交警让我们都出去,单独和他谈话。由于时间原因,约定第二天上午重谈。
第二天上午,在交警的撮合下,把费用推给了保险公司,下午开始修理汽车了。
本次事件给我们的影响不在于损失多少,就是心里很不舒畅。是因为我们接受的正统教育太久还是他天生就是一个无赖,我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