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主管询问下属:“消费者现在的需求为何? ”对此,下属搜集了具体的信息,包括“A想要小猫”、“B想要家鼷鼠”、“C想 要松鼠”、“D想要天竺鼠”、“E想要小狗”等。
下属知道,如果不把这些“活生生”的信息加以处理,就直接向主管报告的话,大概会被斥责:“我可不是来替你整理报告的! ”因此, 下属认真思考:“小猫、家鼷鼠、松鼠、天竺鼠、小狗……对了! ”于 是,他向主管报告:“消费者现在想要小动物。”
各位觉得这位下属所做的抽象化工作如何呢?他确实已经将“小猫、 家鼷鼠、松鼠、天竺鼠、小狗”这些具体表现抽象化了。“小动物”这 样的表现,纯粹就抽象化来看是正确的。当然,“小型哺乳类动物”也没错。可是,如果直接就这样报告主管,主管的反应大概会是:“消费 者想要小动物?我听不懂,你再想一下。”确实,光是讲小动物,对方 大概无法理解,因为消费者与小动物之间的关系不够明确。想要小动物 的是消费者,所以最重要的课题在于,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事情。用消费 者的观点来看小动物,其意义为何?
这位下属发现:“对了,消费者想要把小动物当宠物养。”他推论出消费者与小动物之间的关系,这就是结论法。也就是说,这位下属经 过两道手续,先抽象化(摘要法),再推论(结论法),引导出信息: “消费者想要养小宠物。”这则信息因为是最终推论,所以可以称为结 论。在这个结论当中,同时含有抽象化和摘要化的工作。
更进一步推论,宠物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精神上的抚慰,因此“消费者想要得到精神抚慰”的信息,也可能发生。然而,如此一来,这个结 论会有跳跃性,以推论的范围来说,已经进人假设的领域了。总而言之, 摘要和结论,最好一并思考,但是除非你要做假设性思考,否则得注意 不要做过度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