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说情节
这本小说在情节上实在没什么嚼头。在我看来,打掉浮沫之后,这本小说剩下的只有两个字:昏迷。
迪伦在火车事故中昏迷,凭借其强大的求生意志,她突破死亡线,重新清醒。引导她活过来的原动力,是爱情——她对她的无常崔斯坦的爱情。
揣度,作者意图表达:爱的力量,能够起死回生。
二、父亲的故事
几年前,父亲头部受伤住院,医生很悲观。昏迷了三天,母亲每天不停地呼唤他的名字,不停地强制喂食。
父亲醒过来了!
母亲讲:父亲醒来时,极度虚弱,口里念着想抱孙子。
那时的我,像《春天里》唱的一样,没有信用卡,没有她,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现在,父亲实现了他的愿望,每天放纵他两岁多的小孙女顽皮,他则站在一旁看着,笑着。父亲,今年60。
我想,支持父亲穿回荒原的,可能是抱孙子的愿望和母亲的呼唤吧。
老实巴交的父亲,傻人有傻福。
三、阅读观
套路上,这个英国作家所揭示的,像极了中国的阴阳两界的一次穿越。迪伦是那个穿越的主角,崔斯坦是黑白无常。套路,全世界通用。
我们祖先留下的志怪、小说、传奇、聊斋、笔记,都是刺激我们精神生长、思维发散的好发动机。思维很神奇,不断阅读,可以实现非理性的1+1>2。
经过时间检验的书,叫名著,是值得阅读的,这样的书,你值得拥有。某段时间炒得火热的,叫畅销书,是否经得起时间检验,是个未知数,这样的书,选择请谨慎。
人生如朝露,抓紧读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