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短评,都是诟病情节主线的,觉得这是一出不合理不合法的闹剧。讲真,我也这样认为,因为李雪莲的三观和认知太狭隘,起初她的官司她并不占理,但是就如原著作者所说,李雪莲非这个电影的主题,电影后十分钟才赢来主题和高潮,所以你更应该看到这个故事中百态生活。我看完电影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为什么明明一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要闹成这样,前一件假离婚,一句法律的科普就能解决,情假法不假,后一件潘金莲,一个轻度诽谤的认同就能解决,肆意污蔑于理于法皆不可取。
那么问题出在了哪里?
我缪认为,所有觉得情结荒唐的人大多是喜欢用自己的行为模式去倒约别人的人,因为自己知道假离婚一事是李雪莲欺骗在先,离婚领证无假可言,所以李雪莲也应该知道,没有人应该对她科普,她要告状就是刁民行径,而她的无知就不应该被纳入被解决问题的范畴。其实细想,生活中不乏“李雪莲”的存在,当我们看待荒诞行径或者是我们不屑的行为的时候第一自然反应就是鄙夷,不愿帮忙,所以糟的总是会更糟,而当这种起初的无知或荒诞行径产生一定的杀伤力的时候,被关注的也就不是事情本身了,而是可能造成的伤害值,就像“李雪莲事件”一样,外人的态度也从关心“冤案”本身转移到对可能对自己造成的“危害”的可能性的减少上面。事情不好解决吗?好像不是,是没有人真正在解决事情。
喜欢英格玛伯格曼说的一个故事,教堂倒塌之后你完全不必大声呼喊,四处喧张,因为教堂倒塌的声音够大,够明显,你不用担心别人听不到,你需要担心的是教堂改如何重建,所以还不如捡起块砖,帮忙重砌教堂。对于这部电影也是一样,看待李雪莲,如果少一些人不停的夸大她的无知和行径疯狂,多一些人告诉她,为何她无知,教会她这个社会的契约模式,或许就不会有10年的上访。而对于电影本身,你大可不必谩骂,这不就是一个由无知和荒诞引发的闹剧么,因为我们都看的懂,你需要做的只是观看电影反思生活,为官者如此,我等普通人亦如此,做一个行动者,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更多的是想缘由和解决方法,而不是一味的呼喊,别让越来越复杂的情景设定违背初心,有的事情真的很简单,如果你不非要把它弄复杂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