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离婚万花筒
一,中国古代人是如何离婚的
在中国古代,在男尊女卑的思想环境下,婚姻解除的决定权完全操纵在男方家长方面。“休妻”一词即代表了离婚的意思。西周时期建立的“七出三不去”,就是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解除婚姻的制度。《仪礼·丧服》中载“七出”为,“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理由,丈夫就可以休妻。“三不去”即,有所娶无所归--女子出嫁时尚有家可依,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孝三年,已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这种情况妻子对夫家有德,不能背德而弃。可见,女子对于婚姻的解除完全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而“三不去”在程度上对男子随意休妻进行了限制,体现了对宗法伦理秩序的维护,对于稳定婚姻关系具有积极意义。“七出三不去”对后世各朝,婚姻解除相关法律制度的影响颇为深远,各朝在这一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出了符合时代特色的婚姻解除制度。
按秦制,不仅婚姻的缔结需要官府登记,而且婚姻的解除也必须到官府登记,得到官府的认可。否则将构成“弃妻不书”罪,男女双方均要受到处罚。秦律中婚姻制度的特点在于,虽然也维护男尊女卑和夫权,但对夫权有所限制,对妻子人身权利的保护也超过汉以后的历代王朝。如秦律一方面要求妻子忠于丈夫,另一方面也规定了丈夫通奸有罪。
两汉时期,婚姻关系立法中,将男尊女卑的理念发挥到了极致,不仅遵循“七出三不去”的休妻原则,而且公婆及丈夫均可以各种理由抛弃妻子,而即使丈夫有十分恶劣的行为也不准妻子离开丈夫。更有甚者,妻子通奸处死刑,丈夫通奸却只处一般刑罚即可。
唐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仍遵循着“七出三不去”的原则,但是出现了允许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的“和离”制度,和由官府判决离婚的“断离”制度。当出现“义绝”的条件,即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者,就被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义绝的条件对于夫妻而言并不平等,明显偏袒夫家。对妻子的要求更严而赋予夫家较大的权力,体现了唐律对夫权的维护。目的在于建立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封建家庭秩序。而本应由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婚姻关系,不但家长有权解除,国家也强制干涉,以代替私人自治,甚至动用刑罚手段来处罚。封建伦理是离婚的法定标准,直接决定着婚姻的存亡,即使当事人不愿意也必须离异,体现了婚姻的宗法家族性。
宋代赋予妇女一定的离婚权,丈夫外出三年不归、逼妻子为娼或出卖妻子人身、丈夫犯罪被处以流刑,或被处以其他刑罚而移乡编管,其妻则可以离婚。宋代已婚妇女的法定离婚权之规定,赋予了作为封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以维护自己婚姻完整的权利,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在中国古代,休妻,即以丈夫为主导的强制性离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现将休妻的具体内容详解于下。
1,不顺父母
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大戴礼中所说的理由是“逆德”,在传统中,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2,无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理由是“绝世”,在传统中,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以《唐律》为例: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随传统中“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渐成熟,真正是以无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为减少。3,淫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4,妒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为妻纲”这样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而在许多看法中,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5,有恶疾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在传统中,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因此妻子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6,口多言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理由是“离亲”,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7,窃盗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历史上“七出”的内容与休妻相类似,其中包括了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等。从整体上来看,七出和七去的内容大多是以夫家,整体家庭家族的利益为考量的,凡是因为妻子的行为或身体状况,不能符合于这个考量的,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离婚。相比较而言,妻子要是主动提出离婚的义绝,条件就要严苛得多了。
二,世界各地荒诞的离婚规定
日本:如果丈夫认为妻子睡觉姿势不好看,就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爱尔兰:法律规定禁止离婚。因为有了这条规定,所以爱尔兰人对婚姻大事考虑得极为周密,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久而久之,晚婚就成为爱尔兰人的风俗。
黎巴嫩:在黎巴嫩人的传统家庭中,女人出门前必须要先征得丈夫的同意。如果有朝一日不想要妻子了,待妻子出门前征求他的意见时,他只需说“快去,别回家了”,便由此宣告离婚。
英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则不准离婚。
意大利:妻子不干家务或不爱干家务,丈夫便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阿富汗: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再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婚礼的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重新嫁人时,新郎丈夫则要如数偿还前夫与妻子当年的婚礼费用。
厄瓜多尔:夫妻反目离婚,皆要绝食三天。到第四天早晨,必须要到该地一位年长者处接受“检验”,是否真的有气无力,如果是真的,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这位年长者会下令,永远不准离。
萨尔瓦多: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然后购买一头牛,宰杀后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聚餐一顿。餐毕,夫妻双方面面相视,各自用手打对方十记耳光,美其名曰记住最后的痛苦,这样就宣布离了婚。
三,全球都有哪些天价离婚清单
婚姻,不论结果是好还是坏,意味着两个人的结合。但是,在众多名人婚姻的案例中,当这一对夫妻的图片不再发表在网站或报纸上,当疯狂的狗仔队的噪音逐渐远去,或许,事情便会极速地向不好的方向发展。1、迈克尔·乔丹和胡安妮塔这位传奇的篮球运动员与这位芝加哥银行职员邂逅与1989年。爱情的火花迅即在两人之间闪现,迈克尔很快便决定要娶胡安妮塔为妻。经过了18年的婚姻之后,他们之间有了三个孩子,还有了3亿5000万美元的资产。他们之间的离婚协议被批准,然后胡安妮塔获得了1亿6800万美元的资产。这成为好莱坞史上最为昂贵的离婚协议。2、尼尔·戴蒙和玛丽卡犹太猫王和电视节目制作助理玛丽卡,在1969年结婚。但是在27年的婚姻生活和有了两个儿子之后,戴蒙决定离婚并支付了1亿5000万美元的离婚赔偿。不过他随即宣称:“她(玛丽卡)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她陪伴着我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所以这些钱都是她应得的”。3、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和艾米这位大名鼎鼎的电影导演,和这位炙手可热的女演员结合于1985年。经历了四年的婚姻之后,艾米带着他们的独子以及一亿美元的资产与斯皮尔伯格离婚。4、哈里森·福特和梅丽莎这位著名演员和他的编剧妻子曾经是好莱坞最为亲密的夫妻,而且他们的离婚没有被媒体曝光。在经历了18年的婚姻生活,他们的两个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后,梅丽莎在离婚协议中获得了8500万美元以及哈里森未来在电影方面的盈利部分。5、凯文·科斯特纳与辛迪·席尔瓦两人在大学学习期间相知相恋。他们的婚姻持续了16年并且有了3个孩子。但是,从1993年起,关于科斯特纳与合演的女明星的绯闻开始传播。辛迪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取得了孩子们的监护权以及8000万美元的离婚资产。6、麦当娜和盖·里奇麦当娜嫁给了英国的一位导演,盖·里奇。他们结婚一年之后有了一个儿子,叫做罗科。但是麦当娜因她的转变而著称,所以在2008年她就变成了有三个孩子的单身母亲。根据媒体报道,麦当娜不能适应他的丈夫。当她准备为自己八年的婚姻画上一个句号的时候,盖·里奇很平静的接受了他重归的自由,并且还有7600万美元作为对麦当娜的离婚赔偿。7、詹姆斯·卡梅隆和琳达·汉密尔顿泰坦尼克号的导演娶了终结者的女演员为妻,好莱坞曾经把这段婚姻当作童话,但是他们18个月的婚姻生活带来的是摇摇欲坠的关系以及一个孩子。在1999年,两人离婚,琳达获得了泰坦尼克号电影一半的利润——5000万美元。8、保罗·麦卡特尼和希瑟·米尔斯两人的婚姻持续了四年,并在令人厌恶的指控中结束。他们极力地争夺他们孩子的监护权。保罗极其伤心,米尔斯带走了3850万美元的离婚补偿以及7000万美元的抚养费。9、迈克尔·道格拉斯和戴安拉这两人在见面6周之后就结婚了,但是他们的婚姻生活平稳持续了13年之后。在1998年,他们离婚了。戴安拉获得了,以她儿子的名字取得的道格拉斯公司的股权,以及4500万美元的离婚补偿。10、米克·贾格尔和杰瑞·豪尔两人是采用传统的印度礼节完成结婚仪式的。但是仅仅在结婚九年之后,贾格尔声称他们的结婚仪式不是有效的。在他们离婚之后,豪尔太太获得了他们儿子的监护权以及2500万美元的离婚补偿。
四,全球最令人憋屈的离婚
英“内衣女王”四旬拍性感写真被曝,闹离婚
15岁就辍学闯荡社会,一手创立了市值3900万英镑(约合3.9亿元人民币)“内衣帝国”的英国女强人米歇尔·蒙恩(Michelle Mone)于2011年12月传出与结婚19年的丈夫迈克尔·蒙恩分手的消息。米歇尔·蒙恩被认为是英国最成功女商人。更为难得的是,现年40岁的她,虽然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但其美貌与身材比起她名下内衣品牌的多名代言嫩模,毫不逊色。为此,她更大胆地几次宽衣解带,亲力亲为拍摄内衣代言广告。但财富与美貌也未能保住她的婚姻。据悉,米歇尔·蒙恩坦言,她在努力减肥之后,她满心欢喜地为新一季性感内衣拍摄了代言写真,却为此激怒了丈夫而离婚。
99岁丈夫发现96岁妻子曾出轨愤而离婚
2011年12月,意大利一位99岁高龄的老人,因为发现了96岁老妻多年前的婚外情而决定离婚。他们成为世界上年龄最大的离婚夫妇。据悉,老汉安东尼奥·C(Antonio C)在圣诞节前翻一个旧箱子的时候,发现妻子罗萨·C(Rosa C)写给别人的情书。尽管那场外遇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却依然令他感到万分愤怒,他立即质问了妻子,并要求结束长达77年的婚姻关系。感到愧疚的妻子向他坦白了一切,但却无法说服丈夫改变其离婚的决定。
澳大利亚女子,因与儿子同鳄鱼同床共枕,选择与丈夫离婚
与自己的宠物同睡一张床是很寻常的事,但是如果这个宠物是鳄鱼,那还有谁愿意与其同床共枕呢。澳大利亚墨尔本的一家人就这么做了。这个家中的女主人叫薇姬,她的儿子叫安德鲁。薇姬在墨尔本有“鳄鱼女士”的称号,因为她在家中养了3只鳄鱼。薇姬的丈夫受不了妻子将鳄鱼当爱宠,因而提出在他和鳄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的要求。薇姬毅然选择了和丈夫离婚和鳄鱼生活。薇姬表示,她并不担心儿子安德鲁会变成鳄鱼的早餐,因为她与鳄鱼已经共同生活了30年,她相信这些鳄鱼已经被驯化了。
美国一男教授摇身变“女教授”,妻子起诉离婚
美国纽约耶什华大学文学教授乔尔·拉丁于2006年离开学校进行长期休假时还是一名男人,可他2008年重返大学校园执教时,却摇身一变,成了一名头烫卷发、唇涂口红、身穿女裙的女人。大学男教授变性成为“女教授”一事,将这所历史悠久的美国大学中的许多师生都惊得目瞪口呆。据拉丁的朋友称,拉丁在家庭中遭遇的麻烦远比学校多,拉丁的妻子起诉和“她”离婚,并争取3个孩子的抚养权。
女子因被丈夫枪击,80%的面部被换 ,3年后与丈夫离婚
2004年9月,女子康妮·卡尔的丈夫汤姆·卡尔普用霰弹枪向她面部射击,致使她丧失了一只眼睛、鼻子和上颚,无法正常呼吸和进食。2008年12月,俄亥俄州克利夫兰诊所利用一名故去的,女心脏病患者的脸为卡尔普实施面部移植手术,手术用了22个小时,换脸面积占整个面部的80%。卡尔普如今与两个孩子一起生活。2011年,她已逐渐适应了自己的新面孔,重拾勇气,向过去说再见。2011年5月与汤姆正式离婚。谈起前夫对自己造成难以愈合的伤害时,卡尔普说:“我仍然爱他,或许因为他是我孩子的父亲,我会一直爱他,但我无法待在他的身边”。
结婚30载不知老婆模样,沙特一男子偷揭面纱被诉离婚
这对夫妻来自沙特西南部城市海米斯穆谢特附近的一个小村庄。对于为什么结婚这么久还不知妻子容貌。这位丈夫其实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他现年50岁的妻子要遵循村中的传统——终身蒙着面纱,即使在丈夫面前也是如此。于是在不知妻子模样的情况下,与其共同生活了30年后,这位丈夫于2008年4月的一天晚上,终于没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趁妻子睡觉时试图偷偷揭开她的面纱一瞧究竟。但是这位“倒霉”的丈夫被“逮个正着”,被他弄醒的妻子发现后气愤难当,毅然决然地离开这个已“没有安全感”的家,并坚持要与“犯下不可饶恕罪过”的丈夫离婚。
美国男子起诉离婚要求妻子归还肾脏
美国纽约长岛49岁的外科医生理查德·巴蒂斯塔,可以靠一颗破碎的心活下去,但他却无法容忍红杏出墙的妻子道妮尔,靠他捐赠的肾脏而活着。2001年,理查德向患有严重肾病的道妮尔捐赠了自己的一枚肾脏,可是道妮尔病愈后,和“救命恩人”丈夫的感情非但没有加深,相反还背着丈夫红杏出墙,并且闹起了离婚。理查德将道妮尔告上离婚法庭,称她要离婚可以,但必须归还他当年捐赠给她的肾脏,或者赔偿他150万美元。
英国离婚男子爱上49岁的昔日丈母娘
英国女子艾莉森第一次结婚时只有17岁。可是她和新郎乔治·格林霍尔婚后刚刚10天,新郎乔治就爱上了已经离婚的49岁的丈母娘帕特,当乔治向艾莉森宣布他真正爱的人其实是她母亲时,还在度蜜月中的艾莉森彻底惊呆了。愤怒的她立即要求和乔治离婚。艾莉森搬出了她和乔治生活的大篷车,并和自己父亲住到了一起。而艾莉森的母亲则搬进了大篷车,和前“女婿”乔治同居到了一起。尽管艾莉森感到自己遭遇了丈夫和母亲的双重背叛,但后来她却仍然原谅了母亲和前夫。
男子因无法忍受妻子“内衣送干洗店”而闹离婚
“80后”女孩小丽是一名白领,有着不错的收入。她的丈夫小强也是“80后”,同样收入不低。两人结婚后,生活无忧,却经常为了做饭、刷碗闹别扭。后来,小两口做了个约定,两人轮着做饭刷碗。岂料小丽为应付家务活有着自己的“妙招”。有一天晚上,轮到小丽负责刷碗。小强下班回到家,准备做晚饭。这时,妻子小丽竟然告诉他,自己已经定了外卖,这样她就不用刷碗了。更让小强受不了的是,小丽每周都会把家里的一大堆衣服送到干洗店干洗,其中还有夫妻俩的内衣内裤。小丽每次在干洗店洗衣服要花费1000多元。两人结婚仅一年小强就忍无可忍,将妻子诉到丰台区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
名导要求妻子和朋友拍情色戏 事后翻脸致离婚
拍片时,他是导演;拍完后,他是男人。这话是用来形容谁的?他就是电影《革命之路》的导演萨姆·门德斯。《革命之路》里的两位主角,一个是他的妻子凯特·温丝莱特,一个是他的朋友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这两人,曾经因为出演《泰坦尼克号》中的露丝和杰克而成名。三人高高兴兴地拍完这部电影后,还获得了一大堆奖项。可没想到的是,等到电影上映时,萨姆和温丝莱特居然离婚了。2010年8月,莱昂纳多透露了两人离婚的原因。原来,在《革命之路》中,他与温丝莱特的一段亲热戏,直接导致这场婚姻出现裂缝。
妻子因不满老汉发明凸点胸罩与其协议离婚
2010年,家住成都双楠的63岁大爷王顺桥,发明了一种新式胸罩——在罩杯上“人性化”地设计了两个假乳头,被戏称为“凸点胸罩”。王大爷说:“乳头凸显才是一种审美观念的进步——孙中山曾解放了女人的脚,我要解放女人的胸。“邻居们都嘲笑我,说我变态、下流”。王大爷说,最令他不解的是,妻子和女儿也接受不了他的新发明。“我老婆说,你都这个年龄了,做什么不好,偏做这个”。最终,夫妻俩协议离婚。
56岁男子6次遭雷劈,前5次被劈后皆与妻离婚
通常一个人被雷电劈中的概率微乎其微,但美国南卡罗莱纳州58岁的男子梅尔文·罗伯兹,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竟然被雷电击中过5次。不可思议的是,2011年6月27日,“霹雳哥”梅尔文竟在一场暴风雨中第6次被雷电击中,并又一次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此前梅尔文每次都是在遭遇雷击后不久就与老婆离了婚,他担心这回第6次被雷劈后,很可能会再度令他重蹈“离婚厄运”。
妻子团结“休夫”,马来西亚男子3分钟内离婚两次
望着两位团结如一人的妻子,44岁的罗斯兰·恩加,不得不于2008年4月1日在一家伊斯兰法庭上先后向她们表示同意离婚,在3分钟之内离婚两次。罗斯兰1986年与第一位妻子结婚,1995年又迎娶了第二位妻子,结果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两个妻子越来越融洽,与他的关系却越来越冷淡,直至最后一起提出与他分手。理由是罗斯兰一连数月不回家,不履行丈夫的责任,不养家等等。罗斯兰痛苦地说:“她们就像好朋友,但我从来也没想到她们竟然一致决定与我离婚”。
无法让妻子“性福”,法国男子离婚后被判赔1万欧元
这对夫妇现年均51岁,1986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2009年1月两人办理离婚手续时,妻子提出索赔1万欧元,理由是该男子不愿履行夫妻义务,导致他们夫妻两人之间几乎没有性生活。法国当地法院裁定,该男子没能履行应在婚姻期间的责任,要支付给前妻这笔赔偿金。该男子不服随后提起上诉,并辩解称自己是因为“健康问题和工作劳累”,才无法与妻子享受床笫之欢的。但是,最终仍以由于无性婚姻,妻子长期忍受着身心上的折磨,而被判决理应得到赔偿。
20年夫妻因买菜10分钟内离婚又复婚
2007年5月,只因嫌丈夫买的豆芽长得有点儿粗,44岁的妻子赌气之余,拉着丈夫去离婚,但不到10分钟又复婚,这让郑州市金水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叹息不止。
小贝曝新丑闻与少妇有染,偏激丈夫暴怒离婚
万人迷贝克汉姆可谓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足球运动员之一,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魅力,就连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庭上,人们都能听到贝克汉姆的名字。2010年10月,美国的一对夫妇,因为丈夫一直怀疑自己的妻子与贝克汉姆有染,最终导致两人离婚。据悉,这位女当事人雪莉露·莎芭妮尔是一位专门为名人设计珠宝的设计师,当然小贝与辣妹也是她的客人。可能是因为帅气的小贝时不时的来光顾自己老婆的生意,这样身为一名律师的丈夫就一直妄想自己的老婆与贝克汉姆有染。
为儿子跟谁姓闹僵 新婚夫妇抱孩上法院离婚
2011年3月,当一个儿子才出生三个多月的三口幸福之家的年轻母亲,怀抱着小孩走进苏州当地法院起诉离婚时,承办法官不禁为诉状所写的事实和理由大吃一惊——小两口其实并没有感情上的纠纷,只是因为双方父母为孩子姓氏的争夺,最终逼迫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
沙特12岁女孩欲与80岁丈夫离婚
沙特一位12岁女孩,于2009年9月在父亲的安排下被迫嫁给一个80岁的男人,女孩的父亲因此拿到了8.5万里亚尔(约合16万人民币)的钱和聘礼。2010年2月,人权组织在利雅得附近一个叫布兰达的小镇上,聘请了一名律师帮助这名女孩打离婚诉讼。此离婚案本来是由女孩的母亲提起的,但她后来,又在庭前没有解释理由就放弃了离婚请求。据悉,这是在沙特首次有人权组织公开介入的这种案件。沙特阿拉伯对于女性结婚,是没有最低年龄的限制的,人权组织一直呼吁立法,禁止男子娶16岁以下的女孩为妻。
丈夫开妓院厮混 新加坡华裔女苦忍10年离婚
13岁起就学习演唱福建大戏的黄桂枝,年轻时有很多演出机会,常到大马各地表演。前夫是她的戏迷之一,那时对她展开热烈追求,甚至追她追到大马。她被前夫打动,20多岁时与他注册结婚,并在87年生下了大儿子,隔年又生下小儿子。“我们结婚后,他只有其中两三年有工作,每月给我家用。除此之外,我都必须靠唱戏来赚钱。她表示,前夫在90年代时放弃正当工作,改而和他的弟弟一起经营妓院。尽管她极力反对,前夫还是要做,还亲自到泰国带女人来新加坡。结果,前夫不久后就与一名妓女在一起,常到天亮才回家。她忍受了整整10年后,在2000年时离婚。
重庆男子为养狗卖房离婚 评得“最爱狗奖”
邓平是出了名的“狗痴”。曾是公交公司职工的邓平,为了狗在2003年卖掉了房子,他把9万元的房款全都用来买狗、养狗,自己却住在出租屋里。为此,不喜欢狗的妻子跟他离了婚。2007年3月,重庆市犬业协会德国牧羊犬专业委员会,主办的首届重庆本地德国牧羊犬比赛分出胜负,32只狗狗从200多名选手中脱颖而出,领到了奖杯。同时,德牧爱好者也一致评选出“最爱狗奖”——为了狗儿卖了房子、和老婆离婚的爱狗者邓平。
五,放妻书
20世纪初,在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发现了属于法律与文学相结合的历史文献:《放妻书》。这是其内容依托唐代《唐律疏议》中"和离"制度,为夫妻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凭证。
在中国历史的多数时期,女子一直是处于“被压迫”地位,很多朝代妇女没有离婚自由,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改嫁更是“丧失贞节”。 而这份“放妻书”的出现,却给后人展示了历史上真实的一幕,妇女发位极高,夫妻之间提倡“好合好散”。
“放妻书”也叫“放妻协议”,实为“离婚协议书”。早在2000年庆祝敦煌藏经发现百年的时候,这份敦煌出土的“放妻协议”书就曾在北京展出过,当时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这份“放妻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妇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其译文大意是:如果我们结合在一起是一个错误,不如痛快地分手来得超脱,希望你重整山河,再攀高枝,也胜过两人看不顺眼,互相挤兑。用现代的经典语言来说,就是“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这样一份“放妻协议”,既是在今天看来,人们也还会十分羡慕。男方有如此的宽宏胸襟,女方也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在封建社会里,人们也能如此的和平分手真是令人感到惊奇。
据资料显示,唐朝妇女改嫁是比较常见的,在《秋胡》话本中,秋胡几年不归,秋胡母就劝秋胡妻:“不可长守空房,任从改嫁他人”。婆婆竟然主动劝媳妇改嫁。可见唐代属“开放型”社会。
唐代的《唐律户婚》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而且在唐代,离婚极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
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从史实来看,提出离婚者也不只是夫方,妻方提出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
其实,从唐代妇女不以屡嫁为耻的现象中也看得很明显。唐代公主离婚再嫁的就不在少数。有观点就认为离婚再嫁的难易和贞节观念的强弱,是衡量婚姻关系自由开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从唐代看,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习以为常,并未受贞节观念的严重束缚,它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而这份敦煌出土的“放妻协议”则被认为凸显了唐代的婚姻制度的开放。不容置疑地会影响与改变现代人们对我国历史上“男尊女卑”的偏执观念。
六,世界上最离奇的离婚规定
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尤其对于年轻人来说,当他们慌慌张张闯进这座“围城”后,面对婚后柴米油盐充斥着的日子,其中很多人选择了逃离。以下是各个国家的离婚风俗,让大家也开开眼!
1,多哥
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便到当地部门申请,并各自请管理人员将头发剃去一半,将剃下来的头发互相交换。2,阿富汗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再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的婚礼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重新嫁人时,新娘丈夫则要如数偿还前夫与妻子当年的婚礼费用。
3,爱尔兰
法律规定禁止离婚。因为有了这条规定,所以爱尔人对婚姻大事考虑得极为周密,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久而久之,晚婚便成为爱尔兰人的风俗。
4,萨尔瓦多
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即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然后购买一头牛,宰杀后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聚餐一顿。餐毕,夫妻双方面面相视,各自用手打对方十记耳光,美其名曰“记住最后的痛苦”,这样就宣布离了婚。
5,意大利妻子不干家务或不爱干家务,丈夫便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6,黎巴嫩
在传统的家庭中,女人出门前先要征得丈夫的同意。如果有朝一日不想要妻子了,待妻子出门前征求他的意见时,他只需说“快去,别回家了”,便由此宣告离婚。
7,厄瓜多尔
夫妻反目离婚,皆要绝食三天。到第四天早晨,要到该地一位年长者处接受“检验”是否真的有气无力,如果是真的,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这位年长者则会下令:永远不准离。
8,英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则不准离婚。
9,日本如果丈夫认为妻子睡觉姿势不好看,就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七,离婚花絮
*离婚典礼
据《长江商报》2011年7月6日报道,一对男女身着正装比肩而立,面对一名司仪,周围是亲朋好友。司仪“一声令下”,他们用槌子砸坏结婚戒指,宣告婚姻结束。这就是在日本日渐兴起的离婚典礼。“3·11”大地震之后,一些原本“凑合”过日子的夫妇决定开始新的人生,离婚典礼数量明显增长。
与结婚典礼类似,离婚典礼上首先播放一段离婚人的结婚录像或婚后生活片段。司仪称男女双方为“前新郎”、“前新娘”,典礼高潮部分是离婚双方用槌子砸坏结婚戒指。一场离婚典礼通常费用为5.5万日元(约合690美元),包括向来宾提供一顿自助餐。
离婚典礼是策划人寺井广树最先想出来的一个创意。寺井说,随着日本社会对婚姻、家庭的观念发生变化,更多人希望调整自己的生活。斋藤友春(音译)和妻子美树在正式递交离婚书之前举办了离婚典礼。斋藤说:“我没想到戒指能被轻易地砸坏,可事实的确如此。在震惊的同时,我感到它帮助我彻底了断”。美树身穿一身淡黄色连衣裙。离婚礼服设计师说,这种颜色在日本代表“友好的关系”。
寺井说:“地震让许多人反思生活中什么最重要。一些人发觉工作远比家庭重要,地震帮助他们作出离婚决定……”对美树而言,地震让她认识到父母的重要。
*爱因斯用诺贝尔奖金换离婚
爱因斯坦不是一个好丈夫,也不是一个好父亲。他一生结过两次婚,与不少于10位女性有过“不正当”的关系,在两性交往中,从来只有他对不起别人,而不会是别人对不起他。
爱因斯坦最对不起的,就是他的第一任妻子米列娃·玛丽克。米列娃和爱因斯坦是在1919年离婚的。离婚时,米列娃尽量为自己争取了权利,她给爱因斯坦最终谈判的时候,只开出了一个条件:即她要分掉爱因斯坦未来获取的诺贝尔奖的一半奖金。在他们离婚后的1921年,爱因斯坦还真地获得了诺贝尔奖,但颁奖则延迟到了1922年。因此,米列娃是在离婚3年后才拿到爱因斯坦的部分诺贝尔奖金的。
1948年的一天,米列娃在瑞士死于中风。米列娃死了之后,人们在她的床垫下发现了8万瑞士法郎,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这笔钱,或许就是来自当年爱因斯坦支付给她的那一半诺贝尔奖金吧。
*台湾阿美族的文化特色是母系社会,男子入赘女家,女儿继承家产。男性年满十三岁就被送入少年会所集训,每三年通过一次体能试验,才能晋升更高一级的年龄阶级,22岁成年后改住到青年会所才可以结婚,也是捍卫部落的战士。阿美族的成年男子若被妻子离婚,只能返回青年会所等待第二次结婚的机会。
*国家开始干预离婚。
明朝以前,丈夫离婚非常容易,“轻出其妻”,随意休妻成为一时的恶俗。但是到了明朝,政府规定除非有了大的变故,或者是舅姑之命,向官府陈告,履行法律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否则,国家不允许夫妻离婚,“出其妻”。这是我国历史上,法律介入婚姻关系的一个进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明朝是中国人走向婚姻幸福的起点。
*堪称国家万里长城的戚继光,他的婚姻,却是十分耐人寻味的,他13 岁订亲, 18 岁娶妻“万户南溪王将军栋女”王氏,这位王氏非常贤惠,自己吃鱼头和鱼尾,把鱼身留给丈夫戚继光。然而,既贤惠又勇敢的王氏,却有一个问题:不育,无法为戚继光生养。于是,戚继光在36 岁、37岁、48岁时先后又娶了三个妾。王氏贤惠,也刚毅,还聪明,更有她自己的自尊心。最后,不愿意沉沦在死亡婚姻中的她,依然选择了离婚分手。
*电话离婚
2001年6月,阿联酋的一名男子用移动电话给妻子发了一条短信,向她提出离婚,经法院判定,这一离婚程序在法律上生效。这是该国第一起移动电话离婚案。
当地有关法律规定,在符合有关条件时,丈夫只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我要离婚”三次,他就可以主动和妻子离婚。但是,如果丈夫只表达了两次或更少,那么,在三个月内,他还可以改变决定。但是作为妻子的女方却没有这种权利。
据报道,这位男子给妻子发了内容为“你为什么迟到,我要跟你离婚”的短信后,夫妇俩跑到法院询问,他们是否已经算是离婚了。该法院家庭咨询人士称,这种离婚案被确认为有效。
*6岁出嫁,8岁被离婚
现年11岁的马尼玛住在印度安得拉邦一个贫穷村庄中,她6岁就在父母安排下嫁给了一名20岁的男子。马尼玛说:“结婚时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惟一知道的就是必须离开家里,我不停地哭泣,说我不想离开家,但最后仍然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家里”。然而,马尼玛的婚姻并没能持续多久,两年后丈夫就和她离了婚,将她赶回娘家,使她成了一名8岁离婚的女人。
*离婚茶
在滇西(指云南西部)一个叫诗礼的“穷乡僻壤”,这里生活着祖祖辈辈与泥土打交道的人们。他们在红土地上生生不息,爱情、结婚、生儿育女,过着苦荞巴巴和面糊的清贫日子。苦日子过不下去了,他们之中的每一个家庭都会面临着婚姻解体的一千种可能。
可是,面对离婚,滇西人却没有城里人的小气,他们虽没有多少文化,可是一旦爱情之舟搁浅在现实的沙滩,他们既不会大吵大闹,也不会痛不欲生,更不会出口伤人,他们会选择一个吉日,用喝茶的方式解决自己感情问题,顺其自然地走向各自生活的目标里。
*一驻迪拜大使婚礼上休妻2010年2月,迪拜发生的一件离婚案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关注——因在结婚当天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不仅是斗鸡眼还长着小胡子,这位大呼“被忽悠”的新郎愤而将新娘撇在了婚礼现场,直接奔到法庭申请离婚并要求赔偿。据悉,这位不知名的新郎年近四十,是某阿拉伯国家驻迪拜的大使。新郎的友人表示,这场婚姻纯属包办,虽然新郎新娘之前有过几次简短的会面,但是新娘一直都是蒙着头巾的,两人离开也有几尺远,所以看不清新娘长啥样很正常。后来,新郎觉得新娘脾气秉性和自己还比较合适就定下了这门亲事,结果在婚礼现场就发生了上面的那段尴尬事。
*美国富翁在婚礼上突然变卦称“我不愿意”
2008年1月,好莱坞著名电影《逃跑新娘》上演真人版,只是这次“逃跑”的人换成了新郎,美国佛州50岁千万富翁吉姆·非拉罗举行盛大婚礼,迎娶相恋5年的44岁女友帕特里西亚·德里诺伊斯。但令人目瞪口呆的是,就在非拉罗和新娘交换婚戒、宣读结婚誓词后,对结婚抱有恐惧心理的他临时改变主意,本来应当说“我愿意”的他竟冲口说出“我不愿意”。然后宣布取消婚礼,撇下目瞪口呆的未婚妻和宾客独自离开。据悉,非拉罗曾离婚过一次,并和前妻生有3名子女,而这次失败的婚礼给他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 90分钟的短命婚据英国媒体报道,英国大曼彻斯特斯托克港一对新婚夫妇的婚礼刚刚举行90分钟,新郎新娘就因为一点琐事大打出手,随后,新郎就被警方逮捕,并在牢房中收到了新娘的离婚申请书。
*英男子和前丈母娘结婚,前妻当伴娘
英国一个叫艾伦的男子和一个叫詹妮特的女子结婚后生下两个孩子后离婚,离婚后又爱上了他的丈母娘瓦莱丽。正好瓦莱丽也死了丈夫,可是他们的婚礼遭遇了巨大的法律障碍,原来一条具有400年历史的英国亨利八世时代的法律,禁止女婿和丈母娘结婚。英国的教学和结婚登记办公室都拒绝为两人主持婚礼,为此艾伦将他们的结婚请求申诉到英国议会上院和下院,最后英国议会终于通过一项法令,更改法律允许他们合法地举行婚礼,艾伦和瓦莱丽在1985年举行了婚礼,艾伦的前妻詹妮特还主动在婚礼上当伴娘,现年 50岁的詹妮特至今仍然单身,她称艾伦和瓦莱丽都是她最喜欢的人。
*以离婚为荣的阿拉伯女子
阿拉伯妇女的婚姻状况一直充满神秘色彩,其实,新一代阿拉伯女性已经越来越解放,在阿尔及利亚妇女的努力下,阿政府批准了新的《家庭法》,对原有的《家庭法》做了很多更改和新的规定,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赋予妇女更大的权益,女人可以提出离婚了。
*毛里塔尼亚离婚率降低
毛里塔尼亚地处非洲西北部,位于撒哈拉沙漠西部,被人称为“阿拉伯—黑非洲桥梁国”。正因为如此,长期以来该国在婚姻上的习俗与其他阿拉伯国不太一样,是一个离婚率很低的国家。
*在阿拉伯国家里,尽管一个男人可以娶4个老婆,但是如果男人要和某老婆离婚,那却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除了需要分配财产外,必须供给离异老婆的生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的。大多数男人都是吃不消如此内耗和折腾的。
*假如天子离婚了
俗话说,天子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意思是老婆多多,后宫可供性交的美女多多。但是,固然天子有这么多女人,一般情况下一生也只能结一次婚,此即所谓“大婚”。不过,也有例外,假如天子离婚了,把应该成为皇后的老婆给废黜了,那就有可能再结一次婚。
*民国的时期, “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实行起来,并被写进了“婚姻法”。这是中国婚姻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许多民国男人都认真地遵守、执行了,如孙中山、蒋介石当年都是这样的,他们都只有一个老婆——虽然不只有一个女人。民国男人如果真地喜欢上了另外的女人,可以与原配离婚,但不能不离婚又结婚,否则就犯重婚罪。孙中山和蒋介石便都是与原配妻子离婚后,才与宋庆龄、宋美龄姐妹分别先后结婚的。
但是,如果妻子应允丈夫纳妾则不在此法例。如“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
*宋代赋予妇女一定的离婚权,丈夫外出三年不归、逼妻子为娼或出卖妻子人身、丈夫犯罪被处以流刑或被处以其他刑罚而移乡编管,其妻可以离婚。宋代已婚妇女的法定离婚权之规定,赋予了作为封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维护自己婚姻完整的权利,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在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中,注册同性伴侣是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
*在爱尔兰是禁止离婚的。夫妻在登记结婚时,可以自由协商婚期,从一年到一百年不等,有效期满,可以办理延期,否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因此,爱尔兰人对婚姻慎之又慎,要么宁愿单身到老,签约就要负责。
*在中国的唐代,离婚极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贞节观念的淡薄在整个封建社会都为罕见。先看离婚的法律条文。《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
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异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
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
从史实来看,提出离异者也不只是夫方,妻方提出离异的也不在少数。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从唐代妇女不以屡嫁为耻中看得很明显。就连唐代公主再嫁的就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