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写文——小打小闹的写那么几篇并不长的小说,或言情,或架空了——总爱写些虐人心的,大概写的时候好像就把人生过了一遍,又好像看了一场大戏,戏子多情,台下人也跟着几声泣。
不久前和几位朋友谈起,颇自嘲地说,喜欢写虐的,写一些悲剧,其实直到现在也的确觉得悲剧有种无与伦比的美丽。但其中一个朋友说,很少把哪个角色写的很惨,也不愿让情节过于沉重,因为她觉得每个角色也是有生命的,也许他们就存在于某个平行空间,上演着悲欢离合,她不愿谁活得太苦。
忽然就被触动了,这大概是一份敬畏,一份尊重,或是一份爱罢?那有什么绝对的坏人,绝对的正义呢?
劝所有说书人,一切观戏者,诸位,烦请多多抱一份仁慈,去爱一个角色可好?毕竟世事总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