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点老电影《教父1》,还是开头那个名场面,一位商人向教父柯里昂求助,他可爱美丽的女儿被男友和男友的朋友欺负,打断下巴,躺在医院,容貌不再。他报警上法庭,那两个人被判刑三年,但是缓刑,当天就得意地走出了法庭。所以他请求教父还他一个公道,希望把那两个人结果了。
教父说的话很有意思。他首先问,为什么你先找警察而不是先找我?凌厉地指出因为商人不想和自己有关系,只想老老实实过日子。然后说把对方结果了,不算公道,因为他的女儿还活着(这其实就很客观理智)。
最后商人问价,需要多少钱才能办这个事?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说具体要多少钱?那就是一桩交易,沦为保镖或者打手一列。说不要钱?那怎么的?教父的帮助这么廉价?从来没经营过的关系,也能轻松就获得支持?教父是怎么回答的?只要是我的朋友,或者叫我一声教父,就能得到我的友谊,我的帮助。商人照办了。
教父最后送商人出去时,说:以后我可能需要你的一些帮助,也可能不需要,你就把这件事情当做我女儿结婚这天送你的一个礼物。 这是点明这次帮助的代价了。这其实是一个选择权,现在支付成本,未来有回报收益的一个机会。所以与人为善,或者尽可能帮助别人,这都是一个以小博大的选择权,是一个值得投资的行为。
已经把教父三部曲放入书架中。人生的另一个快乐,可能就是有看不完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