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表现和影视的表现的区别在哪里呢?
文字能精确表现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比如老舍的“劈头赏了两个脆的”,这个要是通过影视表现出来会少一点感觉。
影视能够运用蒙太奇和配乐,将人物感情和故事表达的精准,让人产生共鸣。
若两者混淆,小说里运用了大量蒙太奇,文字变成了一个一个的镜头,并不一定能产生电影的观感,相反,还会打乱文章的结构。
张爱玲在《金锁记》里将镜子作为一个道具,七巧看着镜子,镜子里的人便老了十岁,时间过了十年。
这是一个蒙太奇,有画面感,有故事感,有时间流逝的动感。
在金锁记里关于类似的蒙太奇有好几处,都是关于时间的转场。
而时间线一直是连贯的,这种手法的使用并不会破坏文章的结构。
很少有像影视手法那样,例如《教父》洗礼那一段,将两件事剪成一个节奏共同进行。
这类的手法适合用在侦探类小说,此类小说是属于节奏鲜明,能激起人的紧迫感和探知欲的。
蒙太奇主要用于叙事上,这么看来还是文字能更精准表达情感,而影视更适合去讲一个故事。
西贝的“风虽大,都绕过我的灵魂”用镜头拍简直强人所难,不过也不是不可以,《艺伎回忆录》里章子怡在风里,发丝和手帕一起飞旋,有点类似此诗的意境。
所以镜头也能精准表达出文字的诗意。
真是疯了,本来要论证文字的长处,现在倒是为影视镜头做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