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奋进中的孩子的第9封信——
阳光班的孩子们:
晚上好!
今天谈一个严肃的话题:权利的捍卫。孩子,你知道你现在拥有哪些权利吗?问问家长,查查搜索引擎,明天到校我们交流一下。
说说楠楠的事吧,他的牙齿昨天被高年级的一个哥哥打了个豁口,今天又和这个哥哥发生了冲突。我直到今天才得知这件事,究其原因,我想,很大一部分是楠楠害怕因为打架被我批评而三缄其口的吧。
如果是因为害怕被批评而放弃了权利的维护,那挺得不偿失的。
今天下午的第三节课,我们也邀请了那个哥哥进班和我们一起来开这个小班会。事情的来龙去脉在楠楠和哥哥的互相补充叙述下,弄清楚了:昨天,楠楠拿着自己的篮球和小伙伴玩得正高兴,哥哥一下子冲撞进来,硬要和他们分享;楠楠不愿意,用拳头说话;谁知拳头不够硬,吃了亏;今天哥哥球场遭遇他,带着一肚子怨气,用球砸了他;他又用拳头还了回去,结果又吃了亏。
好,事情弄清楚了,暂不去掰扯双方的过错,单单从楠楠那委屈嗫喏的样子里,看看他被侵犯的权利以及捍卫权利应有的姿态和方式。
首先,楠楠的物权被侵犯了。篮球是楠楠的所有物,那与外人分享就是情分,不想分享也是本分,不用看谁的脸色。所以,楠楠在当时哥哥冲进来硬要和他分享的时候,完全可以很理直气壮地说“不”,而不是“无奈地和他玩了一会”之后才爆发。
其次,楠楠的人身权利受到了侵害。第二天,如哥哥所言,“带着怨恨”用球去砸了楠楠。楠楠怎么做呢?在力量不对等、处于弱势的情况下,选择了“还击”这样不明智的方式。如果我是楠楠,我会在第一时间离开事发现场,避免进一步的伤害;然后迅速找到能给予我保护的“权威”——在学校,老师就是你们的保护伞;最后说明事情原委,请求老师帮助。
接着看看,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捍卫被侵害的权利呢?应该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的强硬态度,而非“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这样做”的犹疑软弱。至于事后是否选择原谅,那与胸怀有关,与权利无关。
最后,说说方式。态度可以是坚决强硬的,但达成的方式应是灵活的,“识时务”的。要依据当时的情况,迅速做出判断:有能力,上!没能力,撤!人家非要玩你的球,你理又说不通,架又打不过,那你抱着球走呗,就说老师喊你回教室写作业。人家“故意”拿球砸你,你个子没人高,人数没人多,就转身离开呗。一代皇后大玉儿还说呢:适时的退让反而是一种强势。权是一定要维的,但方式可以灵活一些,一切要以“维持最低伤害”为标准。
孩子,你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你的权利从降生的那一刻便衍生了,要爱惜你的权利,捍卫它,更是你义不容辞的义务。当然,我们也不要轻易去伤害别人的权利,这是对他人和我们自身应有的尊重。
爱你的杜妈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