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福建宁德90后女教师林婕实名举报校长钟某某猥亵,同月27日,又有两名高三女学生加入举报行列,证明涉事校长在4年前就曾猥亵过她们。涉事校长钟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现已被免职。事发后,校园性侵再次成为学生及家长的热门话题,如何制止及惩治性侵,也将引起大家的再度思索。
猥亵作为校园性侵害的一种,它严重侵害了被猥亵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猥亵他人者,轻则会被追究行政事责任,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实施猥亵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15日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威胁他人的,将涉嫌强制猥亵罪,并将面临最高刑期为5年的有期徒刑,有恶劣情节的,将面临最高刑期为15年的有期徒刑。
需要强调的是,猥亵儿童,无论猥亵行为是否为强制性的,都将涉嫌猥亵儿童罪,并会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银雷李玲玉律师建议:如遇猥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案发时的视频和录音、双方肢体接触后的痕迹等,若有体液应避免擦拭和洗澡),依法惩治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