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当年,其实你我都只是个吃货——《民国吃家》,一个时代的口福

最近我在看的正是上面这本书,有意思得很。你可以把它看成一部民国饮食文化的集大成者,也可以单单当成菜谱来学习。通过此书可以了解那个年代诸多名人的饮食起居,风流雅事,透过那些高山仰止的大名士的吃相,可以窥到那个风云际会的时代的一种态度和风度。看似谈吃,实则谈人,说的是个体,讲的其实是一个阶层的缩影。

本书适合饭前开胃,字里行间透着香气,读来不觉口水横流、食指大动,几乎按捺不住就要冲去菜市场买上一堆食材回来现学现卖。此书不适合决意减肥的人,因为会让人觉得减肥是一种罪孽,面对肥美的文炖老鸭、酥软的东坡肉、滑腻的罐焖牛舌、爽口的酸菜血肠等幸福感爆棚的美味而不能动筷,简直是对人类文化的羞辱再加对祖宗遗产的背弃。

书中走出的那一个个前朝身影,袁世凯、鲁迅、胡适、张大千、谭延闿、于右任、张学良、梅兰芳等等等等,在当朝历史中有的被贬作千古罪人,有的被捧上神坛膜拜,唯独不像个人。及至读到这些达官要员文人名士其实都是些吃货,而且是极品吃货,距离感瞬间小了很多,欣欣然引为同道,又顿生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仰慕之情。

仰慕之余,也有些自惭形秽。惭愧于当下粗糙与速食的文化,惭愧于这个功利与浮躁的时代。那个年代远去已久,之后我们自己折腾自己,折腾了几十年,总算把该丢的都丢了,留下的仅仅是珠玉坠地裂成的小细碎,散落在万里大地一些影影绰绰的角落,欲觅而不得,只能靠刻意地行走与发掘,指望着在不经意间蓦然回首,偶拾于灯火阑珊处。

几千年的历史证明了一点,人类总是追求活得更好,于国人来讲,主要是吃得更好。万幸,劳苦大众们在伟大领袖和英明政党的指挥与关爱下,吃上了饱饭,穿上了暖衣,没有了饥寒之虞。可老百姓总是不让人省心,总想着再吃得好一点,于是各种美食节目占领电视,各种酒馆食肆占领街面。以前打招呼惯说:吃了没?现在打招呼时兴说:哪儿吃去?主题还是吃,却已从判断题变成了选择题,从肠胃的烦恼变成了思考的烦恼。

我们上学时觉得选择题难于判断题,因为判断题只有两个选项,是或否,选择题却有很多选项,而且看起来总差不多。上哪儿吃和怎么吃其实是比吃没吃和吃不吃更要命的问题。我张罗饭局的时候总是会犯选择恐惧症:如果是请客户,先要根据客户的身份、年龄、品味等选择合适的饭店,点菜的时候更要顾及各人口味——有人嗜辣有人好甜,有人口轻有人口重,非得面面俱到宾主尽欢才行。万一某个菜点得不好,引起了客人的反感,虽然对方素质很高不会说什么,在我却总觉得是天大的罪过,诚惶诚恐。如果是请朋友,更麻烦。每个人都有常去的馆子爱吃的口味,所谓众口难调,最后选择的总不会是最好吃的,而是最少人讨厌的那家。所以我个人认为要想真正考察一个馆子菜品是否好吃,最好是一个人,至多拉上口味品味相近的个把知己前去,方能品出个中真味。

说来说去,怨不得任何人,怪只怪如今真正能把菜做好的馆子实在太少了,真正会做出美食的人也实在太少了,真正优良的食材也实在太难找了。这本《民国吃家》一方面说的是美食这件事,另一方面说的也是如何“食得美”这件事。

记得在知乎上曾经读到过一句话,深得我心——所谓见过大世面,即是会讲究,能将就。

高三的时候读陈丹燕写的那本《上海滩的金枝玉叶》,在一个乡下孩子的眼睛里,书中的郭四小姐的的确确可以说是惊为天人。前半生的富贵雍容,后半生的坎坷清苦,从城堡花园的大屋流离到狭窄弄堂里的亭子间,始终保持着一份优雅与从容。及至年逾古稀,与新时代的年轻姑娘们站在一起,仍能让旁边的花样的女孩儿自惭形秽,那绝不是容貌与财富的力量,而是骨子里带出来的高贵与修养。

《吃家》里的名士们也是一样。名士们之所以有名,或是因为官阶地位,如张学良和余右任;或是因为才华技艺,如梅兰芳和张大千;或是因为民心所向加当权者的推崇,如鲁迅和胡适。可名士之所以为我们仰慕,抛开赖以成名的那些因素,躲开媒体舆论,回到家里关起门操起油盐酱醋生活百样,也必有其过人之处。

首先是有钱,可以任性,经得起折腾。比如张大千非常喜欢谭家菜里的黄焖鱼翅,可惜菜在北京人在上海,馋虫上来了就让人从北京空运过来解馋;又比如作者二毛爱吃家乡的浇头面,获悉家乡到北京新开通了定期航班,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今后可以一大早赶回去吃碗面下午再飞回北京。网上段子说影帝梁朝伟任性,在香港一个人郁闷了,分分钟赶到机场买张机票飞到伦敦喂鸽子,喂完鸽子心里舒服了再飞回来。我看前两位的任性程度比起影帝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次是讲究,青岛话讲“要好儿”。比如我母亲小时候总教育我说:衣服看边角(念jia)儿,扫地看旮旯儿。意思是说看一个裁缝衣服做得好不好要看边角收得好不好,线缝得密不密;看一个人利不利索要看他扫地有没有照顾到犄角旮旯。这种讲究不是白领玩小资,土豪秀下限,更不是以前外地人讽刺上海人说的“宁可家里吃咸菜也要外头穿皮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都是谣传,请不要骂我开地图炮,我认识的上海人里没见过这类型的,呵呵)。我个人理解的讲究,就是在自己能负担得起的条件下,尽量让自己和身边人舒服一点,过得好一点,生活品质高一点。最重要的是,这种好要符合个人自身的喜好与品味,受得住,受得起。比如说鲁迅爱吃臭豆腐,他所理解的讲究就是一定要是绍兴的臭豆腐才入得了口,还必须得搭配十五年的花雕。可你要是把这玩意儿端给戴安娜王妃,虽然也是个讲究人儿,她肯定要起妊娠反应。

最后来说说将就。所谓任性虽难可追求,讲究容易须分寸,最难做到的其实就是这个将就。将就不是凑合,不是得且过还麻痹自己知足常乐。记得前不久我跟自己的老丈人有过一段有趣的对话。有次一起吃饭,点了一桌好菜,走的跑的飞的游的全有。老丈人说这简直就是糟践东西,老百姓有馒头吃有粥喝就足够了。我说这不是难得出来吃次饭么,当然得吃点好的。老人说上面进去总要从下面出来,啥都一样;我说蚯蚓也是前面进去后面出来,人跟蚯蚓能一样么。他生气了,绷着个脸不说话,沉默半晌,拾起筷子大吃起来,比谁都快。

这对话当然有玩笑的成分在里面,可我总觉得我老丈人的观点代表了很大一批像他一样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新时代老百姓。前半生不至于饿死,但也没吃啥好东西,以为生活就是生存,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这种也不叫将就,我称之为无奈的屈从,或是消化系统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吃家》里面讲西安事变后的张学良,有段时间被幽禁在贵州的阳明洞,没啥好吃的,就自己去钓鱼采蘑菇摘山菜,回去让赵四小姐收拾出来做成菜,照样引得一众当地的军政大员慕名而来腆着脸蹭饭。我想这就是高段位的将就,在条件所限的前提下尽个人所能的改善自我和周边的生活品质与环境。正因为懂得将就,《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杜弗伦才敢冒险在典狱长办公室里放《费加罗的婚礼》,也正是能将就,才支撑着他用脑海里的贝多芬打发紧闭室里普通人万难承受一整个月。

我想,不是人人都能成为名士,不过要做好一个人,能学会能讲究,能将就,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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