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女人,你脑子里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奥黛丽赫本、林徽因、董卿等她们的美丽。她们优雅、高贵、知性、温婉,是美的代名词。光看“女人”这两个字眼就是一种美好的想象。
生为女人,我常想我具备哪些女人的特性?搜肠刮肚一番,可怜的我觉得自己活得很男人,特性更偏向男性。
女人在人们的想象里是婀娜、娇柔、风姿绰约的,走起路来身姿曼妙、袅袅婷婷。而我走路健步如飞、做事利索、孔武有力。
我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我和妹妹的接连出生,使母亲饱受了奶奶的冷言冷语和父亲的冷落与责怪,甚至还成了他出轨的理由。
我自小就好强,心疼母亲在家的遭遇,便在小小的心里种下了倔强的种子,心里愤愤不平,凭什么生女孩就要遭责备?女孩哪点比不上男孩?我暗暗在心里下决心,男孩能做的事我也照样能做,我要为母亲争气。
不经世事的我还不懂传宗接代,单纯地以为只要我也像个男孩一样强壮,母亲就可以挺直腰杆做人。
瘦得弱不经风的我果真活得像个男孩。父亲在生活上很笨,或许是因为懒,连一些基本的维修都不会。家里灯泡坏了,我爬梯子换上;水笼头漏水了,我拆下来修好再装上;马桶开关坏了,我想办法修好;有新的家电买来,都是我边看说明书边调试使用。在出嫁之前,我成了家里无所不能的人。
别人怀孕后都是小心翼翼的,我怀孕了还像平常一样,该干嘛干嘛,毫不矫情,搬重物时别人一次搬几件,我也不肯落下照搬几件。直到孩子出生的那天,我还在家照常爬高搞卫生。幸好我不精贵娇惯,孩子在我肚里也皮实,孩子生得很快,平安无事。
结婚后虽然老公舍不得我干重活,在他可视范围内,体力活他都揽了去,可毕竟我们是做重工业的,加上我是个闲不住的人,一个人打理一个门店,干重活是在所难免的。
某日,有个人路过我的门店,见我一个女人在打包,有点好奇,便停下脚步观看。他也许想知道一个包有多重,过来掂了下我打好的一个包。“重倒不重。”他笑着自言自语道。
“你掂掂这个。”我指了指刚打好的另一个六十公斤的包。
他掂了下,“哎呀,不得了,这么重!这都是你一个人打的?”他不相信似的问我。
“嗯,这有什么,我还要一个人搬到车上去呢。”我漫不经心地说。
“你怎么搬的?”我的这句话激起了他的好奇心。
我当场演示给他看。先用推车把货推到车尾,我爬上车,将货倒拉上车。我说:“得用技巧,不能蛮干。”他向我竖了个大拇指,微笑着走开了。
时常做这些粗活的我,哪里还婀娜的起来。每天打包,一双手被蛇皮袋磨得皮肤干燥,到了秋天双手皲裂,护手霜像石灰粉墙似的大把涂抹,仍然粗糙的像锉刀,跟老公的手相比,他倒比我细嫩多了。
不像个男人才怪呢。
女人都喜欢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明艳动人。很多女人不惜花重金美容、养颜,巴不得重返十八岁。没有哪个女人不爱美。而我,对自己的穿着打扮毫不用心,穿着随意而粗陋,更是从不化妆,连护肤品也只用点早晚霜,早一抹晚一抹完事。
我的父母都很传统,母亲朴素、节俭,在我从小的意识里,喜欢打扮的女孩子不是好女孩,将心思花在打扮上,是想取悦异性,甚至认为让自己变美是件可耻的事。
受这种思想影响,一直到三十岁。之前我从不在意外在美,认为只要心灵美就足够了,完全忽略自身外在形象。三十岁那年我遇到了两件很尴尬的事,才改变了我的这种想法,慢慢在意起自身的外在形象来。
有次跟一个男性朋友去外地出差,开汽配会布展。想到要见客户,我穿上衣橱里最好的一件衣服,在回来旅途中,我的这个异性朋友直言不讳地对我说:“我说你也该对自己好点,买几身好衣服,女人要注意自己的形象,那才能接到业务,现在的人都是外貌协会的,一看你的穿着打扮,就没有了跟你谈业务的欲望。我跟你是好朋友,才直言说你,你可别放心上。”
“没事没事,我知道你是好心提醒。”我嘴上虽这么说,却窘得无地自容。被一个男人这样提醒,实在有点下不来面子。再看他穿得衣冠楚楚,将自己收拾得体面而得体。我身为女人还不如一个男人懂打理自己,我真恨不得钻地洞。
隔了没多久,又一个男性朋友婉转地对我说:“你身材真好,什么样的裤子穿在你身上都好看。”
我听出了话外之音。那天我穿了条纯棉裤子,纯棉的穿着确实舒服,可有一点不好,穿上很容易皱,我看着皱巴巴的裤子,自找台阶下,我佯装生气白了他一眼:“裤子难看直说呗,绕什么弯呀。”
他狡黠地笑笑:“不是我说你,怎么一点都不注意形象的。走,我陪你买一身去。”
我虽心里羞赧和自卑得一塌糊涂,嘴里却倔强地说:“我从不注重外在美,我只注重内在美。”
他在我身边坐下,这次一改往日的嘻皮笑脸,认真地对我说:“你呀,我知道你是注重内在美的,你善良、独立、无私、兰心惠质,你具备女性的很多优点,可别人不了解你。想要别人了解你,你首先得有个美丽的外表,人们才愿意通过你美丽的外表来了解你的内在,没有人愿意去了解一个丑陋的女人,你的外表就是你的名片。”
我一遍遍地咀嚼他的话,觉得言之有理,也为他的用心良苦深深打动。有几个人会这样推心置腹地跟我说这种真心话,我又想起另一个朋友的忠告。
这使我改变原有的想法,终于决定蜕变自己了。我不再买便宜的地摊货,我会选择面料质地较好的,款式适合自己的服饰。
可对于化妆,我还是一片空白,不是不想,而是压根就不会,之前无所谓,随着年龄的增长,适宜的化点妆其实很有必要,取悦自己也尊重别人。可我对此一窍不通,想学也无从学起。有些事从小不学,长大后想改变就很难了。
别人早上起来或出门前,在脸上涂涂抹抹没半个小时搞不定,我简单直接粗暴,一抹了事。
所幸母亲给我生就一张好皮肤,我长得白净,无色斑,再加上苗条,使我看上去并不显老,倒还有点减龄,我就这么厚颜无耻的素颜朝天。
都说女人最好的情人是有一双舒适又高雅的高跟鞋。高跟鞋尤其是细高跟对女人来说是一种诱惑,是发自骨子里的喜爱。
可我驾驭不了高跟鞋,这一天穿下来简直要我命。我鞋柜里全是平跟或低跟的皮鞋和运动鞋,感觉这才踏实、舒服,接地气,干事利落,走路更不用谨小慎微。
女人大多喜欢吃零食和烧烤,嘴里嚷着要减肥,购物车里却是大包小包的膨化食品和各类糕饼,肚里的馋虫抵挡不了这些食物的引诱。
我对零食和各种垃圾食品天生具有抵抗力,知道这些食物对身体有害无益,便从内心拒绝,绝不眼馋。幸好有这种天然的保护力,使我少了想吃吃不得的痛苦,无欲则刚。由于我的极度自律,保持苗条的身材,令不少人羡慕嫉妒恨。
这种种特性我哪里还像个女人?分明就是上帝失手弄错了性别投错了胎,我明明就该是个男的才对。
可我既然身为女人就肯定有女姓特有的个性。
我心思细腻,心地特别善良,爱心泛滥,踩死一只蚂蚁都要内疚半天,简直是菩萨转世。
我爱养花弄草,梦想着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花园。看到花圃里的各种盆景和各色花草,恨不得全部买下来归自己所有。
我还喜欢女红,这点挺女人吧!我喜欢学织毛衣、勾毛线鞋、绣十字绣。看到这些手艺活,我就迈不开腿了。
我打过很多件毛衣毛裤小毛鞋,儿子小时候的这些毛衣和鞋子全是我手工织的。结婚时为自己勾的一双鞋子,到现在还在穿。
我也喜欢做各种早点,一星期不重样,不厌其烦。喜欢学做烘培,爱吃甜点和面包。
我更喜欢清静的一个人独处,看看书写写文,不喜欢喧闹的环境,安静地做自己喜欢的事。
细想还好,我跟女性还是沾点边的,虽然有点勉强,要不然真的连我自己都要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个女人呀!
此生我枉做女人,愧为女人。如果有来世,我还想做个女人,做个美丽、优雅、精致的真正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