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者,在乎民也。“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大力提倡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从闽东发端,在八闽大地深深扎根并走向全国,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制度和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彰显了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体现了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责任担当。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从政治的高度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警把“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下面,我结合近期所学,谈谈自己的理解和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践行“四下基层”中进一步深刻领悟精神内涵
“四下基层”是加强党的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宝贵财富,具有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和实践伟力。蕴含着“念兹在兹”的为民情怀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是党的群众观点与群众工作的有机统一,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创造。推动“四下基层”工作方法不断学习推广和深化运用,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做深做实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践行群众路线,坚持调解为先,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化被动为主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
二、坚持实干担当,在践行“四下基层”中进一步强化干部能力提升
“四下基层”是转变干部作风、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法宝,架起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凝聚了党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澎湃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的斗争,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通过“四下基层”的工作方法,一大批作风正、能力强的好干警已经脱颖而出,成为人民法院的办案能手和中坚力量。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员干部把“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干警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思维,以“如我在诉”的工作作风,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转变“坐堂办案”的工作方式,主动下沉一线,选择一些在当地多发易发、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案发地现场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做到审判效果与法治宣传在基层的统一,以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问题导向,在践行“四下基层”中进一步扎实推进审判工作
“四下基层”是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有效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基层,树立问题意识,立足于“下”,多采取“四不两直”、蹲点调研等方式,下沉一线到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角落”,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获得在办公室难以听到、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新视角、新思路和新对策。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判后答疑,针对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把“理论观点”变成“朴实道理”,把“法律术语”变成“常识常理”,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释法析理、回应诉求、传递关怀,让司法裁判符合人民群众普遍、朴素的感受,让公平正义更加深入人心,让党的法治政策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