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在我歌唱以外的,不謝的玫瑰,
那盛開的,芬芳的,
深夜裏黑暗花園的玫瑰,
每一夜,每一座花園裏的,
通过煉金術從細小的
灰燼裏再生的玫瑰,
那永遠獨一無二的玫瑰,
年輕的柏拉圖式花朵,
在我歌唱以外的,熾熱而盲目的玫瑰,
那不可企及的玫瑰。
早課抄了阿根廷詩人博爾赫斯的詩歌《玫瑰》。無來由地喜歡博爾赫斯的詩歌,總覺得詩歌中有一種力量足以穿透厚厚的隔膜,讓心與心與相通,意與意相連。我幾乎没有給太座賣过花,也就是幾乎没有送玫瑰給太座过,在好長一段時間裏這件事一直讓我耿耿於懷,今天抄讀了博爾赫斯的這首《玫瑰》稍稍令我釋懷。当我们用本该长在枝头的玫瑰替我们的爱情说话和代言时,恰恰显示了我们的绝望、无情和残酷,以及对爱和美理解的有限、浅薄和无知。如同我们的自性,爱和美都是永远无法诉说和描述的,她们只能在自身中体验和呈现。
從去年九月份開始在简書上涂鴉至今,十個月内已經写了近五十萬字了。雖然都是一些難登大雅之堂的粗鄙文字,但至少在這一年多裏無论是手写還是在電脑上碼字,我還是爲自己留下一點什麽,不至于空耗歲月。這於人無關利害,於我却意義重大,從開始的那一天起,我就把每天的手写或碼字當成了脑保健操,最大功用就是豫防或延緩老年痴呆的到來。我也没有想到自己會有這樣的决心和毅力,能堅持這麽久,因爲我從來不敢向我教的孩子們提出把一件事情堅持做下去的要求。好多年前,我就聽听季羡林先生生前,耄耋之年仍筆耕不輟,每天書写不少於五千字。我無法跟大師相比,我給自己提出的要求最初是每周不少於五千字,後來是每天不少於一千字。有很多事情祇有做了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孟子説“挟太山以超北海非不爲也是不能也”,而“爲長者折枝非不能也是不爲也”。實際上有好多事情都是“非不能也是不爲也”,祇不过是用各式的理由爲自己的懶惰和無作爲开脱罢了。
上午的課在一二節。一班的孩子在課前講了《論語·里仁》中的“見賢思齐焉,見不賢而自省也”。孩子們自有孩子們自己的理解,我的目的是讓他們去讀去感悟,絶不會用自己的觀點替代孩子的思考。這是一種嘗試,也是一種冒險,祇我一個人在做。鞋大脚小,德不配位,做起來總是捉襟見肘不那麽得心應手。我喜歡這句中的“見不賢而自省也”,這無關乎公德,也不能要求任何人都能做到,它與社會制度、秩序也並無直接關系,這實在是属於带有宗教性质的私德的自我修餋。我從不懷疑那些聖賢完人的事迹作爲,他們做的事儿或許我做不到,他們擁有的道德高度或许我一輩子都不會擁有,但我從不懷疑他们能够做到、他们能够擁有;我絶對不會因自己做不到、自己不擁有就质疑别人能做到、别人能擁有。
下午八九節課是學校的“和諧杯”教學竞赛。王雪和宝玉代表語文組參赛,我忝列評委之属。説實話我喜歡聽課,因爲我太知道清楚自己的斤两了。我不过是師范專科畢業,到現在也没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本來就先天不足,所以從我剛剛畢業走上講臺那天起,在職高的我的那些前輩和領導就逼着我聽課,带着我聽課。不僅聽本學科的課,也跨學科聽課,也就是從那時起我的聽課祇是爲了提昇自己,並聽不出别人的課有什麽不妥,直到現在也是如此。我没有理由也没有權力要求别人一定要來聽課,我還没有無耻到不知天高地厚的程度,但即便我不是教研組長不當評委,也一定會聽課,如果一定要有理由,那就是我喜歡聽課。
晚飯後繼續去西城區走步。走步於我而言,胡思亂想藉以揮散不良情緒的目的要多於强身健體的目的。我總覺得很多事情很简單,特别是讀書、教書這件事;然而有些事情其實並不简單,以我的智商和情商是弄不明白的。每天晚上走上一萬多步,邊走邊胡思亂想,把很多白日裏想不明白的事儿在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揮散掉。我並不是個没心没肺的人,祇不过不願把龌龊之事萦挂於懷,讓它們來勞心費神而已。
晚課抄了“古詩十九首”之《生年不满百》:生年不满百,常懷千歲憂。晝短苦夜長,保不秉燭游!爲樂當及時,何能待來兹?愚者愛惜費,但爲后世嗤。仙人王子喬,難可與等期。
抄了《論語·憲問第十四14·16》: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抄了《禮記·檀弓上第三》:曾子曰:“小功不税,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而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