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谈——怀乡不遇
楔子
若要问我的家乡为何处,我断然不会直接告诉你她的名字。我愿以她的风采昭示她的姓名。敢问阁下,秦始皇所设桂林象郡为何处也?那位山歌唱的极好的刘三姐为何许人也?天下闻名的桂林山水栖于何处也?气味浓烈而鲜滑美味的螺蛳粉为居于何处者所喜也?答曰:自是八桂之地——广西。
(一)
记得那位“三千宠爱在一身”“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吗?这位贵妃自幼便喜食“百果之中无一比”的荔枝,以至于“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广西亦是荔枝的主要产地之一,荔枝作为水果界的美食,怎能少得了苏轼这位“吃货”的评价:“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除去二者,或许阁下以一角寻全貌的借鉴便是桂林山水了。《桂林山水》作为广西的小学课文陪伴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桂林山水为何貌?先贤诗中见分晓。李商隐曾作一诗《桂林》,撷取其一便是:城窄山将压,江宽地共浮,描绘了桂林城四周山体之傲岸,漓江江面之宽阔。袁枚作《独秀峰》:桂林山水奇八九,独秀峰尤冠其首。足见桂林山水甲天下之名并非虚妄。阁下是否也看过《刘三姐》这部电影,或是听闻这一故事。是的,这位传奇人物便是由广西的水土所滋养哺育的。山歌在我们广西是三月三歌圩节的重要内容,不论是劳作还是休憩,情意或是别意,都可以用朴素的语言通过山歌来表达,其效果可谓是秦腔之于黄土高坡,呼麦之于蒙古草原。岭南风情不胜数,且撷取其三与君共享。
(二)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广西人,幼时的童年回忆便是与乡村息息相关。广西的夏天是极热的。犹记得,夏日时我携伙伴二三骑着邻居家的老水牛到离家不远处的小溪戏水。老水牛有多老我早已不记得,但它总像一位长辈一般看着我们,为我们驱赶水草间的蚊虫,或者是驱赶路过的不知哪家哪户的吠狗。所以啊,诗歌里的牧童生活我们是深有体会的,骑着水牛穿过林翳,耳畔是合奏般的蝉鸣,不时攀上一旁的荔枝树,便能抓到一只知了。若是懒得攀爬,往地上树根处寻,总能偶得一两个蝉壳。江南乡间不能少的便是到水田中去劳作。看着长辈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踏入淤泥中,小孩子们也捧来一块秧苗往田里钻,将秧苗歪七斜八地抛洒,换来长辈们的欢笑和自以为的成就感。禾苗到膝盖处时,长辈们会往水田中放入鱼苗和青蛙,同时也拿过竹棒将田沿的福寿螺敲落。“这福寿螺是害人精,留着它苗苗都得被啃光喽!”
夏日的夜晚,老人或小孩都抬出家里的小板凳到门口乘凉,大蒲扇摇呀摇,夜空的星星闪呀闪。偶尔远处闪过绿色的点状光芒,不是谁家的大黄阿幺就是温和的萤火虫。村里的妇女们总是扯些家长里短的,隔壁村逃婚的阿花抑或是新来的外地郎总能成为新的热点。不时地,她们也会念叨起外出打工的男人们,期许年末能攒够建起小洋楼的钱。
(三)
我的外婆和母亲也是在隆盛乡下土生土长的。我最喜欢的就是她俩在饭桌上一起聊起过往。外婆家是有五个孩子,除去年长的舅舅,剩下的四个都是女孩。可喜的是,在那样一个年代,外婆并没有受到重男轻女这种传统思想的影响,扛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将五个儿女全都抚养成人。那时,外公参军,退伍后就被分配到政府工作,然而政府在县城,离家里可远,外公只有一辆二八大杠,回来一次得骑个三四十里路,故而外婆和他只能一个月见一次面。听母亲说,每次外公回家都像过节似的:集市上才有的花衣裳,半斤猪肉,几两煤油,一包盐,这些就构成了孩子们全部的欢喜。外婆说,那时村里实行生产队制,集体生产,按劳力分配粮食。虽然几个孩子都去帮了忙,但奈何不是成年人,半个人头都算不上。以至于分配粮食的时候,提着几口箩筐的隔壁邻居和拿着一个小小簸箕的外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看现在你们吃的多好,”外婆捧着手里盛满大米饭的陶瓷碗,不禁感慨道,“那时候我们能吃上一顿肉都是奢望。”
的确,那时候的物质生产条件和现在根本没有可比性。母亲小时候喝粥是舔着吊着的盐块儿喝下的,家里常有的配菜是咸鱼和萝卜干。咸鱼还是孩子们去河里捉到了才能吃上的。“那时候我穿的是你舅舅的旧衣服,宽敞的很,你舅舅捉到鱼了就递给我,我把两条鱼往两边口袋一塞,提着裤子飞快地跑回家……”此时餐桌上又是一阵欢声笑语。外婆此时却又对我妈说:“还好意思说,每次分配工作你个死货(我们方言里骂人的话)就带着阿坚(我小姨)往厕所躲,阿肖(我小姨)还小又不愿意做,害的阿莲(我大姨)每次都一个人喂猪喂鸡浇菜做饭……”此后桌上又笑成了一片。恍惚间,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其实很美好,艰难又不乏欢乐,温馨而自然。家人们互相扶持,共渡难关,这才是家的真谛。
(四)
自从我们家搬到了北流这个县城后,那头老水牛,在檐头筑巢的燕子,那些夏日时光和乘凉的夜晚,都渐渐离我远去了。我成了“城里人”。出行的工具不再是老水牛,是小电车和小汽车;乘凉的地方成了阳台,被防盗网困住的阳台;大蒲扇被装进了柜子,电风扇和空调占据了它的工作岗位。很便利,很惬意,不是么?为什么我总觉得不快乐。我觉得这林立高楼,这钢筋水泥所铸成世界是那么的陌生。
某天,我骑着小电驴回到了我小时候生活的,那个叫大燕塘的村庄。它有些败落。田间的不再是禾苗,是皲裂的土块和无边的杂草。曾经攀爬的荔枝树肆意生长,茂密的树冠盖住了一旁的红砖平房。曾经和左右邻里一同前去祭祀的祠堂仍燃着香火,只是祖先们的牌位蒙上了厚重的灰尘。捕鱼的小溪依旧汩汩流动着,只是没有了那头亲切的老水牛,也没有了那二三玩伴。
“他们打工去啦,要在广东买房子哩!”村头的老头抽了支烟,话语间夹杂着浓重的痰音。经过交谈,我得知我们村庄的土地被征收了,开发商们带着钩机铲车移平了一块又一块土地,新的高楼,新的城市将会取代这片曾经的村庄。
我不免有些悲戚。这个带着童年记忆碎片的地方终将被现代文明掩盖。或许如同《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中的一位精神病人所说的,流逝的不是时间,是我们。
离开时,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为什么我不喜欢钢筋水泥构建的城市?因为我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啊,我体内流着的是土地的,劳作的,乡村的血脉。
至于大燕塘村,可能将来只能成为我向子孙们茶前饭后分享生活的记忆碎片了吧,就像我的外婆一样。不过幸运的是,我有过那样的生活,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