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会想太羡慕那种气质单一的人类了。温柔就一直又软又治愈,冷酷就睥睨着凛冽到底。但转念想到总是眯眼笑的少年切开是黑的,冷面杀手其实最爱粉红凯特猫,吊儿郎当的废柴为爱撑起乌云线,撒娇甜心动作利落拿枪指向你……啊,小混沌也好小混蛋也罢都真迷人。
大概是数学哲学都没修好所以逻辑跳脱又混乱,顺带着自己的喜好无法归类,呈现自己也完全一团乱麻。不过人本来就难以归类吧,那么可以从一而终只卖一个设定的人类被推举到神坛大概也是他应得。
诶好像我们高语境文化中说喜欢和爱你是件唐突和奇怪的事情,以前被表白我会想:啊嘞?你了解我什么就说喜欢我啊,你这个……太草率也太不尊重我了吧,我单方面不承认你那是真正的喜欢。现在不,现在我会和有喜欢点的人直接讲:「我喜欢你哪个点,遇见你太好了」。不分男女(以前只会和姑娘拐着弯讲)。梦露好像有讲:喜欢的话要喜欢全部喔不然怎么配得上享用我的好。也对啦,但不喜欢你全部的人就不能只喜欢他喜欢的那块吗?又没有用爱剥削压榨要你改变。只是直白勇敢的表达喜爱之情。大概率事件被人喜欢是让人微笑的事,「你今天看起来很好吃/今天也只能概括为迷人喔」这样。微弱的呼吁大家都积极表达自己的爱意,说了之后世界都被涂上了一层粉丝滤镜。甜而不腻,想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