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的手机,微信不停的一声一声的叫着,而我俨然坐在书桌前,伏案写作。这样的叙述,无形中自发的吹嘘了一把自己专注当前事情的精神。
写作俨然成为了生活中的一个固定习惯,这个习惯说好。它特别好,可以凝练自己与书的距离,尤其是读小说以后,再去写读书笔记的时候。
说不好,它相当的折磨人,写作有时候特别耗人,和看小说一样,是被消耗过来的。但细细想想,我们生活未尝也不是这般田地呢?
毕飞宇的《玉米》终于读完了,几次想放下,几次又好奇的拿了回来。就这样几个来回,还是原文不懂的读完了它。三个姐妹:玉米、玉秀、玉秧的故事。分为三个部分,除了玉米与玉秀之间有必然的链接外,到了玉秧成为一个独特的玉秧,没有在和王家庄,和玉米有什么链接了。
首先,毕飞宇是先写完玉米以后,过了一段时间,又写了玉秀和玉秧。有人说,写作要和作者自己分离出来,中国作家,恐怕真的难以真正隔离开来。我在看了,后来毕飞宇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玉米》写的自序中,他自己这样描写,内心的东西,是撒不了谎的。换句话可以这样理解,写作某种程度是对自己和外界的一种宣泄。这种宣泄,对作家而言是自私的,同时也是对社会和人的一种认知和不断的变化着的。
从玉米到玉秀再到玉秧,从农村生活,到乡镇,再到师范学校。三个姐妹的命运紧紧的和所处的位置,紧密的链接起来。从玉米,为了家庭,可以让外人高看几眼,或者妥妥家庭的弱势地位,尤其是父亲这个村支书被罢免以后。外界对玉米这个家庭的各种仇视和鄙视,还有一些肮脏的行动。这些都触动了玉米,寻求保护自己和家庭的想法,最终玉米选择通过婚姻,改变了自己,也改变了玉秀。以至于通过城乡两元巨大的差异,让王家庄村,又一次高看玉米一家。这种描写,符合逻辑,符合现实。不得不说70年代末,80年初,城乡二元矛盾,是最突出的。农村和城市,简直是天壤之别。在路遥的小说《人生》中,也有大量叙述。
但到第三部开始,玉秧考上了大学,离开了农村,去城市生活前。玉米专门回到王家庄,摆了一场酒席,玉米觉得这事给她的家族争了光,添了彩,花这个钱值。玉米是一个典型农村妇女,但玉米喜欢表功。在作者的叙述中,是这样描写玉米的。玉米没有想到,不用嫁个城市里人,还有一种方法,像玉秧这样,自己考到城里来。以至于喜宴上,玉米频频举杯,好像是她有喜事一样,表功心切。其实,玉米是羡慕的,也是好奇的。这种描写,是小说的一大技巧,也符合逻辑,符合实际。
在描写玉秧进入师范学校后的生活,作者重点还是描写了,人与人的对立关系,城市人与农村人,在大多时候是格格不入的。这种现实,无法避免。玉秧这一段,总体感觉,四平八稳,没有多少打动人心的。我的阅读,也是在恍惚之中,顺利完成。
我想传递一个思想,这种恍惚是百分百正常的感受。因为阅读,读别人的东西,如果没有恍惚是不正常的。正是这种不正常,才是让很多人,远离书本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
我曾经听说过,毕飞宇讲耐心,没有耐心的人,成为不了一个小说家。那没有耐心的人,能真正去善事始终的完成阅读吗?甚至还可以这么说,没有耐心的人,怎么可能阅人无数呢?耐心这个词,是个高级词。但评论这本小说,我不能说,和看前时的感觉一样。在看《玉米》前,总有书评或者朋友说,怎么怎么。带着别人的眼光和看法,我带着自己头脑和眼睛上路,去读《玉米》
说老实话,前面写的真好,看的人很爽,这种爽,是小说本身带来的,也有与书链接后的所思所想带来的。总之看不见的东西,往往比看得见还要重要。那就是人的思想和心里的表征。到了写玉秀和与秧,就没有读玉米时的心态了,断断续续,多半放在休息的时间,当做一种消遣。
但真正读完以后,觉得38岁时的毕飞宇,对世事看的还是比较准确的。写农村,大概是因为作者从小就在苏北农村长大。写师范学校,也大概是因为作者自己就是师范毕业。有影子在里面,有对女性认知的一种探讨,也有对感情世界的一种宣泄。可以说,读完以后,对中篇小说,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写什么,虽然全在作者的笔下,但写的这样,我是头一次看到。没有任何结果,也没有任何结尾,就像书里讲的,像在汪洋的大海里遨游一般。
38岁的时候毕飞宇,一定不是现在的毕飞宇。一个人的成长,是靠时间,靠阅历,靠经验,靠实践慢慢积累过来的。阅读是一种很劳累的事情,但读完以后,或多或少,觉得这东西确实带给一些看不见,说不出来的东西也挺好。
正如社交往来也有莫须有的雷同,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可敬亭山只有一座啊,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