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是指先前材料的学习经验对新材料学习的影响;认知工具与动机的创造性使用。即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迁移按其效果来看,可以分为正迁移和负迁移。前者是指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促进作用,后者是指两种学习之间的干扰作用。但人们通常习惯用“迁移”一词来指代正迁移。所以,迁移作用一般是指促进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如果能够恰当地运用迁移,就可以促进学生更深刻地掌握教学内容,做到举一反三、闻一知十,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迁移成为教育心理学研究的焦点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多年的研究和经验表明,学生能够掌握新知识、问题解决程序和学习策略,但他们往往不会用,除非教师进行提示或提供指导。由此,为正迁移而教就很重要了。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持续发展,知识信息大量涌现,翻新很快,这就对学生的学习提出了更高要求,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能够举一反三、灵活运用。作为教师,就应该十分重视为迁移而教。
迁移不是自动发生的,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学习之间的共同要素、对材料的理解程度、知识经验的概括水平、定势作用、认知结构的清晰性和稳定性等。这些条件对学习迁移的发生有很多影响。这里谈一下学习材料之间的共同因素对学生学习迁移的影响。
根据桑代克的有关理论,两种学习之间要产生迁移,关键在于发现它们之间的一致性或相似性,即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而在实际的学习中,知识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共同要素或相似之处,而这些共同要素往往潜藏在知识的内部,这就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发现辨别能力。而对于老师来说,就是要培养学生的这种发现、辨别能力,找出知识间的共同要素,从而促使学生所学知识的迁移。
首先,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原有知识,深刻感知现学的知识。只有对原有知识经验有了深刻细致的理解,才能使学生的思维发散出去,免受消极定势的影响;只有对新学知识有了深刻的感知,才能有利于新旧知识之间的迁移。比如,在学生学习哲学《矛盾的主次方面》中,如果学生真正掌握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以及矛盾的主次方面辨证关系原理,对于学生再认“发展的实质”会产生逆向正迁移;对于学生学习量变引起质变、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过程会产生正迁移。
其次,教给、指导学生方法。寻找知识之间的共同要素或内在联系的方法不能一概而论,它没有具体的方法,关键在于学生对所学知识内容的理解和把握程度,如果学生理解得深刻准确,就越容易发现知识之间的共同要素及内在联系,越能够进行更好地迁移。也可以指导学生列出知识结构体系图,以便使学生进行比较对照,更好地从整体上把握知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
再次,给学生提供练习认识事物之间统一性或相似性的机会,并培养学生逐渐养成寻找事物之间共同之处的习惯。能够认识和把握知识之间的同一性或内在联系是一种能力,而这种能力不是学生自然而然就有的,必须要在练习或训练中培养,所以教师要尽可能多地给学生提供这种练习的机会,如有目的地提问、布置预习作业,让学生列出知识体系图表等,引导学生持之以恒,直至形成寻找事物之间共同之处的习惯。
第四,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使理论知识与实际相联系。获得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即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学生运用已学的知识解决类似问题,如果能够顺利地解决,实质上就实现了知识的迁移。强调实际运用知识,既可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赋予知识以生命力,使学生与社会生活实际相接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第五,给学生积极的评价,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知识的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