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不喜欢我。或者换一种说法,那个人早已不记得,有我这么傻的女生,喜欢了他这么多年。
我喜欢他,很卑微的喜欢着,不敢让他知道,不敢让任何人知道。因为,我很怕啊!我怕与他相识的人说,这人真傻,他不可能喜欢你;我怕我的朋友嘲笑我说,在这个谈恋爱换男朋友如换衣服一样的年代,你居然喜欢了一个人七年,你真傻;我怕,那个人知道后,对我像对待他众多追求者那样无视我的喜欢,最后连最淡薄的友谊都断掉。
你看,我就是这样一个懦弱的人,默默充当那个人生命中众多霓虹灯中,灯光有些微弱的那盏灯,不受他的关注,在他璀璨的人生中那样的暗淡无光,可是我,还是以能成为他生命中的过客而感到开心啊!
每一天,我都期待着能多一点你的消息,期待着你能多发一条微博,期待着你能在快手上多发一个视频,期待着您的在回复别人消息时说你没有喜欢的人……。我有好多期待你做的事情,但是期待完,我又陷入深深的、深深的罪恶感。
你不喜欢我,不是我的男朋友,我没资格要求你做这么多。更何况,你都不知道我喜欢你。是我,抱着这样不纯洁的爱恋,总是幻想就不属于自己的你。
这样阴暗的我,怎配得上那么阳光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