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由于疫情的影响,增值税减税降费政策有部分企业税负确实有所缓和,而这些政策往往是针对的中小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由上可见,对于大型的企业,其实是没有税收优惠的。所以,对于大型企业利润却不升反降,怎么破?比如像建筑、房地产、商贸、贸易等行业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节税呢?
可以的,目前四川、江苏、东北、重庆、上海、湖北等地方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园区为例。
以业务分流,成立有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8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80%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扶持周期:按月交税(申报次月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可以一户一议,某些行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叠加政策]
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入驻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比如一些XX咨询、XX设计、XX服务、XX中心、XX工作室、XX工程队、XX销售中心等可以成立独资企业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5%—2.1%
商贸销售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节税案例:
重庆某建筑公司今年营业额为2000万,费用1000万,利润1000万,则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为(2000-1000)万*25%=250万
股东分红个税(1000-250)万*20%=150万,则需要交所得税共计400万
现在只需在园区设立一家新公司(注册式,不用实体入驻),业务分流,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地方留存的40%-80%的财政奖励,所以奖励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百万以上
现在园区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之后享受个税税率0.5%~2.1%。
则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为:10.2万;
增值税(2020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500万/1.03*3%=14.5万;
附加税:14.5万*6%=0.87万
节税高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