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狗,没有名字,不知道是主人忘记了,还是我长得太丑,不招人喜欢。
在我出生那天,天气非常的寒冷,妈妈在一个灌木丛里生下了弟弟妹妹还有我。我们仨就这样互相蜷缩在一起,靠着自已身体里散发出来的余温取暖。妈妈是一条年迈的黑狗,黑色的毛发没有年轻时候那么光泽,两只耳朵也时常耷拉下来,看上去无精打采。可就这一只没有了风韵的母狗,一到春天却成了公狗们追逐的对象,谁让这附近没有一条像模像样的母狗呢。
那一年很不赶巧,我们仨出生了,还偏偏是在冬天。灌木丛里冷呀,北方呼呼的从我们耳边吹过,吹的我们鼻子红彤彤的,一个劲的直打喷嚏。幸亏妈妈早就做好了御寒工作,在初冬时,它从一个破篱笆里钻到人类的家中,从他们放杂物的仓库里衔出一条脏兮兮的毛毯,那毛毯脏的颜色都已经看不出,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跳蚤。
可就是这条脏不拉几的毛毯成了我们救命稻草,没有它,估计我们是熬不过这个冬天。我们仨总是蜷缩在一起,妈妈在我们身边时,就尽量紧紧挨着她,靠着她的体温美美的睡上一觉。妈妈不在时,我们只能哆哆嗦嗦地挤在一起,恨不得一条缝隙都没有,让风钻不进来。
在这期间,几乎没有什么人过来探望我们。实在想不通,那些时常献殷勤的公狗都到哪去了,怎么一到隆冬时节就跟兔子一样,溜得一只都不剩。妈妈到没什么想法,三天两头独自一人出去觅食,运气好时能衔回一只小兔子,运气不好时两手空空。看着它两手空空的回来,我们一个劲地哭呀,吸着那干瘪瘪的乳头,实在是没有一点奶汁跑出来。
我是老大,可不知为什么个头却最小,力气也是最小。每次吸奶时弟弟妹妹都不顾死活的争着吸第一口奶,因为它们都知道,母亲那干瘪瘪的乳房里就只有那么多奶水,谁要是最后一个,那肯定被榨的干干净净。而我,总是挤不过它们,每次都是被它们榨得一干二净时,才轮到我前去。我卯足了劲儿,吸呀。可哪里还有奶汁,它们揶揄地看着我,委屈的我在那里放声大哭,母亲用无能为力的眼神看着我,伸出舌头舔着我那骨瘦如柴的背脊。我觉得自已一定熬不过这个冬天。
那天我们仨正团在一起睡觉,迷迷糊糊间我忽然觉得自已被刺骨的寒风包围了,耳边传来一阵阵风声,刮得我两只耳朵生疼。我睁开眼睛一看,周围的树木都在往后退,妈妈衔着我在一路奔跑。我感到头昏目眩,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我一定是要死了。
跑了好长时间,妈妈累得气喘吁吁。它来到一个破篱笆处,悄无声息地钻了进来,把我放在了一个堆满杂物的小房子。我不解地呼喊着,妈妈。可它头也没回,一溜烟地跑开了。
看着妈妈的离去,我忽然一下子明白,我被遗弃了。可不知为什么,心中却没有一丝难过,还有那么一点点解脱,终于离开了那该死灌木丛里。
我跌跌撞撞地走出小房子,乌漆麻黑的小房子里长时间待着心里憋着慌。咦,什么味道,空气里隐隐约约飘过来一阵香味。我努力嗅着空气里的香味,饥肠辘辘的肚子不争气发出咕噜噜的声音。不管了,先要填饱肚子再说,我朝着香味一路狂跑过去,说来可笑,我自认为的狂跑速度,还不如一个学步中的宝宝。
在一个大房子后面的厨房间里,正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我偷偷地溜了进去,一个长相粗壮的女仆看见了我,恶狠狠地一把拎起我,毫不客气把我扔在了外面。我毫不气馁,继续往厨房里走,奴仆照例毫不留情地把我扔出门口。这样来来回回了多次,一个看上去长相比较斯文的男子走了进来,皱着眉头说:“太吵了,发生了什么事?”女仆拎着我,气呼呼地说:“不知哪里跑来的野狗,总是往厨房里跑,我怎么赶都赶不走。”那个男子估计是这家的主人,他眯起眼睛打量了我几眼,说:“那就留下吧。”就这样我被留在了一个有吃有喝的地方,不知道我那两个弟弟妹妹,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不知有何感想。
在这个大房间里混了一段时间,我终于对它有了大概的了解。男主人是搞画画的,女主人是个教师,他们有一对龙凤胎,正读幼儿园。对了,还有一个扑克脸的女仆。
我在这里生活了下去,可处境说实在的也不咋样,还不都是我长得实在太丑,不招人喜欢。可对于我来说,这里不愁吃不愁穿,管他们喜不喜欢我,我可是打心里喜欢这儿,让我重新回到灌木丛我才不干哩。
男主人是个沉默寡言之人,每次饭桌上都是女主人在那里喋喋不休,女仆在一旁堆着笑脸回应着。而男主人总是皱着眉头,无精打采的回应着,哦、嗯。从我狗的角度上去看,男主人一定不太喜欢女主人,要不为什么每次在女主人面前,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可有好几次,我看见他的一个女性朋友过来拜访他,男主人总是特别的热情、健谈,整个人容光焕发。那种狂热感只有他在面对杰出作品时才会出现。我想他一定喜欢那个女性朋友胜过女主人,可这样的想法,我从来没有对谁透露过,我还是挺有原则性的。
要问我平时怎么打发这无聊的时间,对于狗狗来说其实很简单,吃喝拉撒,睡觉玩耍,这就是我整个世界。我们从来都不会像人类一样担忧,今天担心这个,明天担心那个,折腾来折腾去,搞得自已一副杞人忧天的样子。
要说我最最烦恼的事,就是主人家的两个熊孩子。他们每天搞得心神不宁,我最期盼他们早点去幼儿园,最好留宿在那里永远不要回来。
我实在想不通,他们哪里来得精力,上了一天学回来还是活蹦乱跳。有好几次追赶着我,让我像人类一样,把前脚竖立起来,像他们那样走路。可怜的我,眼泪汪汪的看着他们,摇着尾巴乞求他们饶恕我。可他们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继续拿着木棍敲打着我的前脚,可怜的我,只能像个木偶一样,努力收起前脚,用后脚着地,学着他们那样一步一步往前走。
我是这样的懦弱,可有什么办法呢,寄人篱下只能委屈一下自已的尊严。
平日里闲来无事,我喜欢穿过一条街到点点家去玩。点点也是一条狗,唯一不同之处它是一条导盲犬。它与一个瞎眼的老头住在一起,老头的子女都在海外,没人顾得上他。于是在这个空荡荡的房子里他们俩相依为命。
每次点点看见我来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可能在它心里我们压根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我倒是无所谓,反正老头听见我来特别的开心,总会说,你来啦,是不是找点点出去玩啊啦。我呢,总朝他吼上几声,回应他一下。
有时不赶巧,正好遇上他们要出门,我就喜欢跟在他们后面,暗暗观察点点是怎么指挥他的主人。要是哪天我学会了这技能,没准也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一只名副其实的导盲犬。
我还是一只比较有超越思想,对自已前途有打算的狗狗。
我最喜欢学点点指挥主人过马路,只见他的主人拄着拐杖,用绳牵着点点。点点呢,机灵的张望着周围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上我可真佩服它,我每次走在大街上总喜欢往角落里窜,因为对于我来说,大街上不管是来来往往的人,还是川流不息的车辆,都像庞大的怪物,看得我心惊肉跳。
点点可不一样,它就如同人类中的一员,融合在里面没有一丝慌张感。曾经我把自已的恐惧透露给它,还询问它是怎么克服这些内在的恐惧。点点高傲而又轻蔑的看着我,轻描淡写地说道,我可是经过专业培训,你一只土包子怎么可能学得会。
看着它如此小瞧我,我咽了下口水,忍住不去反击它。因为我明白自已的志向,小不忍则乱大谋,哼,改天我要是成为一只警犬,什么导盲犬统统滚蛋。
于是我天天绞尽脑汁想着成为一只有所作为的狗狗,我可不想像隔壁的小黑,等着哪一天老得走不动路时,被自已的主人遗弃在了郊外。要说人类可真是一种自私的动物,在我们有利用价值时,总喜欢亲昵的搂抱着,给我们喂好上好的牛肉。天气冷了还给我们穿漂漂亮亮的衣服。就像自已的孩子一样全心全意照顾着。可要是哪一天,我们年纪大了,走不动路,再也不能陪他们玩耍时,主人立马用着嫌弃的眼神看着我们。什么牛肉、衣服通通见鬼去吧,不出意外的话,马上会有新成员代替了我们的位置。
一想到这里,我马上变得不安起来,同伴们都在嘲笑我是杞人忧天。可它们没有看到小黑的下场吗,尽心尽力帮主人看了一辈子的门,到后来被遗弃在郊外活活饿死。
我每天都在小区里转悠,希望能碰上些事。你别说,那天我还真摊上事了。像往常一样闲来无事,我独自一人又在小区里遛弯。突然我看见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在水池边玩耍。水池里可能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他伸出双手、探着身体在水池边。
我一看不好,看那架势八九不离十肯定要一头扎下去。我才刚有这个念头,咕咚一声小孩还真的掉了下去。小孩的奶奶正眉飞色舞的与别人拉家常,根本没发现他的宝贝孙子掉水里了。
我迟疑了一下,我是先去找他奶奶求救呢,还是。不管那么多了,时间就是生命。我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水池边,毫不犹豫地跳了进去,一把衔起小孩的衣领,幸亏水池里的水不深,对于我来说还不太困难。
小孩离开水面,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他的奶奶这才发现,寸步不离的小孙子掉进水里啦。她脸吓得刷白,上气不接下气的摇晃着她的孙子,“阿宝,你没事吧,你怎么会掉进水里。吓死奶奶了。”
看到这一幕我默默地走开了,抖了抖湿漉漉的毛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晶莹剔透。我找了个地势比较高的地方,懒洋洋地晒起了太阳。刚刚百米冲刺的速度耗了我太多精力,心脏到现在还在扑通扑通的乱跳。一直想做件惊天地 泣鬼神的大事,刚刚那件算不算,但我还是默默地走开了。
我晒了半天太阳,看看毛发已经干得差不多了,哼着小曲,脚步轻盈地跑回家。等我刚走进客厅,立刻一大堆人蜂拥而上,“回来了,我们的大英雄回来了。”男主人一改平时的冷漠伸出双手,快走了几步出来迎接我。
我整个人大脑一片空白,这演的是哪出戏。还没等我回过神,咔嚓咔嚓的闪光灯拍的我眼花缭乱,乖乖,平时电视上才看到的记者,出现在了我们家里,还不止一两个。他们拿着话筒采访我们的男主人,“请问你家的狗狗是不是第一见义勇为,你平时是怎么教育他的,他的名字叫什么。”男主人面带微笑,从容不迫地一一答复他们。甚至还胡乱帮我起了个名字叫什么“艾逗”。
我的天哪,在那一刻我的生命中像模像样的有了一个名字。再也不是喂,丑狗过来,你听听一点都不尊重我吗。我顿时热泪盈眶,我有名字啦。
原来下午我在水池边见义勇为时,刚好远处有一位新闻记者出来采风,他看到这一幕,毫不犹豫地拍了下来。拿着短短几分钟的视频,在这附近挨家挨户询问起来。根本没费什么周折,谁让我长得这么丑呢,附近的人一看,立马就给他指点,它是某某家的狗。
就这样一夜之间,我成了一只见义勇为的英雄,在家里的待遇那是蹭蹭的往上串。甚至那个扑克脸的女仆看见我了,都献殷勤的呼喊我,“艾逗,艾逗,”切,狗眼看人低,我才懒得理她。每次都是瞧都不瞧他一眼,径直走开了。
男主人看到这一幕哈哈大笑,对着他家的女仆,“你看你,以前不待它好一点,怎么样记仇了吧,理都不理你。”听主人这么一说,我汪汪的立马附和上去,还翻着白眼看着女仆。
从此以后,我走在大街上,大家都指着我大呼,“你看就是那只狗,八婶家的孙子就是它从水池里救出来的,你不知道那时候多危险。”说完就开始添油加醋的描述一遍,好像她在场似的。
听着他们的议论我心里暗自发笑,不就是救了一个人小孩,有必要那么轰动吗?哈哈,原来想要出名就这么简单,从狗狗的世界观本来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居然在人类的眼中是这么的伟大。本来还计划着干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意想不到无心插柳柳成阴,我还真的实现了。
有时候梦想就在于你的坚持,如果我不是每天在外面晃悠,能摊上这么轰动人类世界观的事情吗。从那以后,基本上吃饭、睡觉在家里,其余时间大部分都在外面转悠,希望能再次碰上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