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暑假,林浩然五味杂陈。每天饭后在村子周围散步时,感慨良多。从出生到现在,他都没有出过本省。小学在村子里读,学校离家只有300米,六年里,他都是班长,第一名,想想看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童年无忧无虑乐陶陶;初中在县城一中上的,每天骑自行车去上学,因为自己家属于“城边”或者称为“郊区”,离县城六七里地。虽然只有这么点距离,但性质却很是不同,自己家还是农村,县城就是城里了。所以从农村到城市,从小学到初中,生活中会有很多不同。以致于一开始林浩然并不适应初中生活,但后来在父母的精心照顾下,逐渐强大起来,适应了一切。
初中第一次让林浩然感到了什么是城乡差距,班里有些同学父母是当官的,或者是做大生意的,平时吃穿用行、待人接物的做派就是不一样,这让还是小学生水平并没有达到初中生心理承受能力的林浩然倍受煎熬;二是自己学习成绩的落差,小学六年,他都是班里第一名,班长,到了初中,成绩稳定在十名左右,他很失落;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刚开始上初中,第一堂课老师上课喊“上课”时,他脱口而出“起立”,因为喊习惯了;结果可想而知,全班哄堂大笑,他自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三是初中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自己身体老是生病,去医院检查,无大碍,就是低烧不退;后来上了大学他特别喜欢心理学,学校的心理沙龙、社团、活动他都参加,到那时他才了解到,这些都是对当时生活现状不接受的抗拒。
于是住进了医院,出院后也没急着回学校,而是在家自学,没想到第一次期末考试竟然考到了班里第五名,这就增加了自信,第二个学期愉快地去上学了,但在他接下来认真学习的两年半初中生活里,都没有考过这么好,而是稳稳地在十名左右。后来有专家研究说十名左右的孩子最有出息,对此,他不置可否,起码在如今近三十年的生命历程中,还没有明显迹象。还有一件事情是,初中每天骑车上下学,最开始他不会,是的,他不会;在他们村子骑时没问题,但一旦在上学路上骑时就容易出问题,不是被别人撞,就是撞到别人。这时父亲的辛勤无私付出让他终身难忘,父亲每天骑车把他送到学校,把车留给他,然后自己步行去上班,好让他放学试着自己一个人骑回去。他的同学问他,你爸为什么不把自行车骑走然后晚上再来接你呢?因为父亲忙,要工作到很晚,他放学时父亲还没有下班。而下午放学后时间相比早上会从容很多,自己慢慢骑回去,相对安全,问题会少些。事实证明,这样三个月后,他终于能够自己一个人像别的孩子那样正常骑车上学了。
对于这段经历,他终身难忘。
高中在县一高上。高中?除了繁重的课业负担,和生怕高考失利的恐惧之外,并没有给自己留下什么太深刻的印象。林浩然常常觉得,他的高中生活是他现有生命历程中最灰暗的,不忍忆起。三年里只有学习,甚至可以说没有青春,没有梦想,没有友情,更无爱情。只想着考上大学,能够实现鲤鱼跳龙门。倘非得找些快乐,也有,充实的生活,艰苦的奋斗,每天汲取知识的丰盈饱满,为青春烙上了无法更改的印记。高中时还有个乐趣之一是,寒暑假喜欢看小说,古今中外,名著非名著,都在寒暑假里尽情阅读,实在也是一段痛苦生活里的美丽回忆。《小王子》这本书他看了很多遍,其中有一章节里,当小王子看到一片玫瑰园里,愣住了,问到:你们是谁?玫瑰回答:我们是玫瑰。小王子说:我的玫瑰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可她对我说她是全宇宙唯一的一朵玫瑰。狐狸对小王子说:她不是普通的玫瑰,她是你的玫瑰,你在她身上付出的时间使她无可代替。没错,高中三年付出的努力与心血,使之无可替代。临分别时,小王子对狐狸说:我驯服了你,却没给你带来一点好处。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高中三年驯服了你很多,你也被驯服适应了高中生活,但它一点快乐都没有带给你。
大学考到了本省的一个师范院校,也还是没有出省。最初,在林浩然看来,大学生活就是为了弥补高中没有玩的缺憾而设立的后高中时代娱乐研修班。大学干嘛去了?玩去了。一到大学从思想上就没想到学习什么的,而是悄悄把学习这个事物搁置、隐藏起来了。甚至说很排斥、厌恶学习。谁要是给他提学习的事情,他想赶快逃掉。于是参加各种活动和比赛,加入各种社团和担任各种职务。有很多肤浅的、转瞬即逝的快乐,但随之而来的是空虚、无聊。在空虚无聊中除了谈了场恋爱这件比较有价值、有意义的事情外,还有一个重大收获,就是发现了图书馆。没错,大学最好的地方就是图书馆。看书,借书,做笔记。一本一本地看,一本一本地做笔记,那段时光,如此美好。
大学还让自己知道了什么是都市生活,虽然跟他以后要经历的南方都市生活相比,大学里的都市生活实在是小巫见大巫,算不得什么。但却让他尝到了都市生活的甜头,重点是让他认识到,都市就是都市,乡村就是乡村,都市跟乡村有着巨大区别,有着本质不同。而大学毕业这两年工作以来,却是回到了本市自己县的隔壁县,近乎于回到自己家的小县城。又回到了乡村生活,他内心深处怎么能够接受呢?
那些由美好字眼堆积起来的诸如理想、追求、青春、奋斗…… 说白了,其实都是想从乡村到城市去生活。从都市回到乡村,这算哪门子事儿呢?他是不甘心的,不光他,几乎所有有点追求的年轻人,都是这样。生命不息,奋斗不止;青春尚在,折腾不止。但他有时候又会很怀恋乡村,怀念故土;这种矛盾的心理和特性伴随着他的一生。
那个暑假,他仔细观察这个村子,他对她是那样熟悉,但好像又是那么陌生。村子不大,东西长有五百米,南北宽有三百米,总共有七八条过道,所谓北方称胡同,南方称为巷子。七八百口人家。村子前边有条小河,小时候鱼虾成群,绿树成荫,常常和小伙伴们在里边游泳,捉鱼虾。后来办了村办造纸厂,完了,小河毁了,水被严重污染,臭气熏天,再后来,干脆干涸没水了,这真是件奇怪的事情。村子西边是一片小树林,夏季避荫的好去处。村子正中心是人群集散地,一说有开会或者玩杂耍的,都在这里。
村子外围则是片片农田,夏季种着玉米,秋天播种上小麦,等到来年初夏时收割,就这样一年两熟。因为自己村子所在的位置是紧挨县城的近郊,所以本村人自古以来都有以种菜卖菜为业谋生的习惯。后来他到了南方,发现这种情形在那里也一样存在。邻近市区的郊区人都喜以种菜卖菜为业,可以称为“菜农”。那个时候村子真是蔬菜瓜果满园遍地香,一派优美的田园风光。后来县城扩建,村子被划为了县城的一部分,田地也被政府征用建起了工业园区,户口由农业转为了非农。短短十几年,在他成长的这些年,发生了多少事情啊。
小时候这片天地确实是他的乐园,但初中后他就很少在这片土地上玩耍,因为初中开始就有学业的压力了。
他观察自己的家,典型的农家小院,高中时家里翻盖的新房,两层小楼;院子里种着果树,有枣树,杏树,葡萄树;枣树还是小学一年级的一个星期天,自己在田野里发现的一棵小树苗,移种回家里后,竟然活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枣树苗越长越高大粗壮,但一直不结果,家里翻盖新房时,师傅们觉得碍事提议把它砍了,但母亲誓死护卫,坚决不允许;后来,奇迹般地,在他考上大学那一年,枣树竟然结果了。小学一年级刚上学时栽上,考上大学时结果,好像冥冥之中有某种注定,也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在他的生命历程中,他常常觉得很多事情冥冥中有某种注定,说不清、道不明,好像有某种神秘力量在主宰。他是天蝎座,他有超强的第六感;他喜欢文学、哲学、宗教,甚至有时候执迷于神秘主义;这些构成了他生命特质的某些部分。
葡萄藤下,父亲用竹子编了笼子,有时候养些兔子,有时候养些鸡。到了夏季,院子里飘着满园的果树的香气;嘴馋时,杀一只鸡或者兔子,炖上一锅肉,全家人香好几天。这些小时候生活的场景不断在脑海里重演,饶有兴味。是的,有时候欲望很小,生活很简单,但却很快乐。
故土的滋味,深入骨髓,终生难忘。
总之这么多年来,他没有离开过这片土地。他是这里人。他生于斯,长于斯,学于斯,还可以说工作于斯。吃饭,说话,做事,观念,等等,都是这里人的方式。
但他以后可能就不是这样了,他要成为他乡人。是的,事实证明,他是这样的。